可能是科创板,科创板是涨幅20%以内,涨跌都是20%跟主板不同。
首华发债(370483)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1月1日(T日),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首华燃气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13.79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按面值发行。可转债简称为“首华转债“。
一、如何申购?
无需市值也无需资金,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申购,用任意券商交易软件即可申购可转债。简单来说,跟购买股票无异。
打开股票交易软件,进入委托买卖页面,输入申购代码,该可转债的相应信息便会自动弹出。对于顶格申购到底填多少的问题,可直接填入交易软件给出的“最多可买”提示。
二、中签后该如何缴款?
1. 与新股中签一样,只要保证中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即可。
2. 中签后忘记缴款可是会上打新黑名单的,同时也会影响新股申购。
3.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只数合并计算。
三、申购和配售到底有何区别?
先说申购,申购是信用申购,完全零成本,不需要缴纳任何资金;
再说配售,配售是只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持有配售权,可以认购一定数量的可转债。值得注意的是,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日及配售日)时缴付足额资金。
例如,金禾转债的T日是11月1日,即拥有配售权的股东若想认购可转债,则需要在11月1日缴付足额资金;隆基转债的T日是11月2日,即拥有配售权的股东若想认购可转债,则需要在11月2日缴付足额资金。
锂电池概念最近听到的很多,特别多的个股都在涨,其中湘潭电化涨势较好,这只股票如何呢,还能不能投资呢,接下来我会为大家仔细讲解。在分析湘潭电化前面的这段时间,这份基础化学行业龙头股名单我已经整理出来了,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宝藏资料!基础化学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锰、电池材料和其他能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规模*的电解二氧化锰生产企业,也是国内如今*规模生产绿色高能环保电池--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企业。"潭州"牌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十分高的影响力,随着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明显,公司始终保持着品牌优势,在行业中的地位始终特别重要。
浏览完湘潭电化的概况,下面从亮点入手看看湘潭电化值不值得买。
亮点一:裕能新能源铁锂正极出货量大,有望提高业绩水平
参股公司裕能新能源铁锂正极出货量1.19万吨,实现收入5.22亿,同比增长171%;净利润6558万元,同比增长92%,产品平均单吨净利润5500万元。该材料是铁锂电池在乘用车中装机*材料,叠加刀片电池或CTP工艺,能让铁锂乘用车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目前湘潭电化铁锂产品已经加入宁德时代和比亚迪供应链,业绩水平有望提高。
亮点二:污水处理稳定盈利,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湘潭电化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拥有刚性的特质,所以宏观经济不容易给它造成影响,对于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等都起到了相对稳定的作用。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针对城市污水已经开始集中处理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不受影响,社会效益非常不错。因为篇幅问题,还有很多和湘潭电化有关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已经在这篇研报中整理好,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湘潭电化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在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下,预计锂电池行业将迎来发展的高峰期。
另外,三元为主铁锂为辅的技术路径在新能源汽车中仍是主流,全新材料体系的电池,从推出到能够成熟的进行商业化应用,需要长时间的等待,磷酸铁锂有望在低端乘用车市场打开装机局面,从而形成一种装机份额较大的稳定局势。
总的来说,湘潭电化在电解二氧化锰业务处于龙头地位,再加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未来的发展空间还有很多。然而文章会有一定的延迟性,假如想要更*地知晓湘潭电化未来行情,点击链接即可查看,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看下湘潭电化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湘潭电化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
应答时间:2021-11-29,*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会涨会跌,这个只能是个大概预估。
拓展资料: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1-118,转债代码:123128 转债简称:首华转债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煤”)2009 年签署《山西省石楼西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2019 年签署《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开发补充协议》,2020 年签署《永和 30 井区开发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合作合同”)。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的作业者,在石楼西区块内进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并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取得分成收入。合作合同约定,以 R 表示中海沃邦回收与投入的比值。随着中海沃邦在石楼西区块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取得的分成收入逐步增加,双方预计 2021 年该区域的 R 值可能大于 1,分成比例将发生相应变动。
2、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中海沃邦与中油煤就 R 值的具体测算机制、测算程序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并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关于确认石楼西项目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 R 值大
于 1 的时间点及采取固定分成比例的决议》,双方同意:
1、按照当前双方对 R 值的测算,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 R 值自 2021 年 2 月
份开始大于 1。经双方协商一致,若 R 值测算机制有所调整,将另行确认 R 值大
于 1 的时间点。
2、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自 2021 年 3 月份 R 值大于 1 开始,且在 R 值大于
1.5 之前,将采取固定分成比例,即按照中油煤 24%,中海沃邦 76%的比例进行产品分配。
双方将坚持项目为本,秉持互利共赢、共促发展的原则,相互支持,通力合作,推动《石楼西项目 R 值测算工作程序》尽快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