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央企。
中国电力方面的央企有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葛洲坝、长江电力、中国电力建设、中国电力工程等等。
中央企业(简称:央企),作为中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按照中国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中国的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如国有五大银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商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狭义的中央企业通常指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来讲,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范围是比较窄的。
华电能源和华电国际的控股股东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还有:国电南自、黔源电力和金山股份。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登记号为:12697342-2。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号为: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号),并于1996年10月28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原注册号为:工商企股黑字002036号;企业类别为:中外股份;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根据本公司2004年4月22日通过之董事会决议以及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名称于2004年7月1日变更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型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自上市以来,公司通过新建和收购,装机容量不断扩大,年均增长率超过20%。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装机容量为26,812.0兆瓦,权益装机容量为23,225.5兆瓦。
华电国际是山东省*发电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已走出山东,在四川、宁夏、安徽等地区收购和新建电源项目,进入了全国性发电公司的行列。2012年年末,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39家,控股总装机容量为33578.5兆瓦,权益总装机容量为29261.6兆瓦,其中燃煤及燃气发电控股总装机容量共计30684兆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总装机容量共计2894.5兆瓦。2012年公司完成发电量1569.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0%;发电机组设备全年的利用小时为5111小时,2013年公司预计力争完成发电量约1700亿千瓦时,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约500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