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开通权限答案(怎么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

2022-10-22 3:34:55 股票 xialuotejs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可转债开通权限答案,以及长城国瑞证券怎么手机app开通转债权限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可转债开通权限 案



内容导航:

Q1:可转债开通权限 案、可转债如何开通权限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一加10Pro
系统版本:ColorOSV12.1
App版本:v6.0.3
一、开通可转债首先你需要开通一个股票账户,首先在手机上下载证券公司的app(以中国银河证券为例)。
二、通过app登录你的账户,点击全部,然后选择业务办理。
三、点击可转债权限进入,进行开通。
四、账户类型选择“普通账户可转债权限”。
五、沪股和深股都点击按钮,开通,然后点击下一步。
六、点击下一步可能会出现如图所示提示“您的风险测评已过期或风险级别不符合业务管理要求”,此时可能真的是你的风险测评过期导致,进入步骤三中重新做一次测评就好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你的风险等级结果是稳健性,而开通可转债权限需要积极型,这就需要你重新评估了。
七、出现如图界面就代表你已经能开通权限了,点击确认后就行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债券打新的时候申购即可。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Q2:不特定可转债开通权限是什么意思、

首先我们得了解可转债权限开通是什么意思,它是指开通可转债的交易权限,之前可转债交易还不需要开通权限,
自从2020年10月26日起,如果要交易可转债,就必须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还要签署风险警示书,否则就不能进行可转债的申购与交易。
但如果是本来就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是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或者卖出的。
无可转债交易权限指用户没有交易可转债的权限。设置开通权限也是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稳定的可转债交易环境,对投资者来说有一定好处。

拓展资料:
如果想要开通可转债的交易权限,基本是通过“交易软件→我的→网厅→权限管理→可转债”流程进行开通,专业的投资者不需要开通权限,可直接办理,除了在网上开通外,客户还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营业部柜台办理开通可转债权限。
以上就是对无可转债交易权限的具体介绍,如果你没有交易权限也不用太过担心,可以按照以上流程进行开通,设置这个权限也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限,也避免一些投机者趁机进入,从而打造更为稳定的可转债交易环境。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Q3:新开户当天可以申请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吗、

您好,新开户当天深圳市场股东卡可以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权限当天开通成功当天生效,下一交易日可以交易可转债。上海市场需新开户T+1日指定成功后方可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权限当天开通成功当天生效,但需沪A新指定成功后下一交易日起方可交易可转债。

Q4:怎么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

转债交易权限开通步骤
1. 账户满足开通转债交易权限的条件时,可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开通转债交易权限。
2. 账户满足开通转债交易权限的条件时,可以通过券商线上交易平台开通转债交易权限,点击“我的”,进入后找到“我的业务办理”,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后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市场后,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签署相关协议等待审核通过即可。
3. 投资者可以去交易软件上的业务办理中的可转债权限选项中开通,也可以去营业部找工作人员现场开通。
操作环境:荣耀50 4.0.2.193、百度13.0.0.10
拓展资料:
可转债打新存在以下规则:
1、 可转债的申购方式为信用申购,这意味着投资者股票账户中无资金无市值,也可以进行顶格申购可转债;可转债的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即10张(1000元),申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数。
2、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同时,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3、 可转债买卖权限开通无任何门坎,投资者可直接经由过程股票买卖软件开通,步骤以下:   
1) 在买卖软件中的营业打点页面中,点击“可转债买卖权限开通”的选项;   
2) 完成常识测评;   
3) 签署2份协定,划分是《xx证券金融产物(服务)得当性危害警示及客户确认书》、《向不特定对象刊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危害揭示书》;   
4) 浏览并赞成上述协定后,点击提交,开通胜利。

Q5:怎样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

具体开通流程
1、首先打开涨乐财富通app,并登陆个人账户,在最下方的菜单栏找到“我的”并点击。在“我的”页面中上拉,找到“我的业务”,并点击。这时我们可以看到在“热门业务”一栏中有“可转债权限”业务,我们直接点击进入,之后再点击最下方的“立即开通”。这时我们可以看到有两个未开通可转债业务权限的账户,直接全选,点击最下方的“去开通”即可。
2、这时页面会出现电子文件内容,我们直接上划屏幕,先点击白色方框,同意上述协议,再点击“下一步”之后,我们可以看到风险评估等内容,我们直接点击“我已知悉并同意”,这时会跳出一个弹窗,我们再点击“确认”即可。之后会进入“协议签署”页面,系统会让我们阅读相关文本,我们点击下方的“点击将逐条阅读上述文本”。在阅读文本时会有时间限制,等到下方的倒计时结束后,我们再点击“下一份”,阅读下一个文本,第二个文本阅读完后,我们直接点击下方的“阅读完成”即可。
3、阅读完成后,会再次回到“协议签署”页面,我们直接点击下方的方框,同意上述协议,再点击“下一步”,可转债权限就开通成功了。这样,我们之后的打新、交易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操作环境:涨乐财富通7.9.12
拓展资料
可转债交易需先开通权限,根据沪深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0年10月26日起,未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普通投资者,无法申购或买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卖出。简单来说,从2020年10月26日起,必须先开通可转债交易权限,否则就不能参与打新或买入可转债,之前已经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继续行使相关权利。

广发易淘金可转债交易权限开通案是什么

可转债新规征意:设20%涨跌幅限制

财联社

财联社6月17日

《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背景,是由于过去可转债相关制度规则与产品属性不匹配、日内波动较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等问题亟待完善,在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沪深交易所也特别就涨跌幅限制、交易监管、以及债券交易规则衔接等方面作出调整。

据了解,两交易所发布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日。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沪深交所还同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这当中尤其明确,个人投资者应当同时符合“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但对存量投资者则不需要满足此项规定。另外,强化风险提示,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术语也作出相应调整,但并不涉及实际含义的改变。

沪深交所《实施细则》和《适当性通知》的起草,坚持市场化原则,兼顾可转债市场效率、市场稳定与投资者保护,旨在有效防止过度投机炒作、维护可转债市场平稳运行,有关措施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正常发挥,不会减弱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

两交易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维护交易秩序,持续推动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可转债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实施细则》旨在抑制可转债交易风险,强调做好制度衔接

本次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起草,是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沪深交易所表示,《管理办法》针对可转债炒作等问题,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安排,抑制可转债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而本次《实施细则》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可转债交易与转让以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制度。

具体来看,上交所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如下思路制定:一是防止过度投机炒作,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二是当前可转债交易规则相对零散,相关上位规则不够统一,而本次则整合了现有规则,总体保持一致;三是急用先行,平稳过渡,优先对防范炒作最有效,同时对市场影响较小的机制进行优化。

深交所则特别提到,其一,现行可转债交易规则包含在深交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中,缺少专门细则,此次制定专门的《可转债交易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可转债交易制度,强化规则指导作用;其二,由于《债券交易规则》已独立实施,为做好衔接,对可转债交易中的相关表述做适应性调整,调整部分业务处理方式,与其他债券保持一致;其三,立足可转债特点,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强化交易监管,明确可转债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在给予可转债合理定价空间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目前,沪深交所的《实施细则》均在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两份《实施细则》聚焦四大方面

具体来看,上交所发布的《实施细则》共4章、46条,深交所的则为4章43条。两份文件均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

总体来看,相比现有可转债规则,本次《实施细则》的调整聚焦了三大方面:

一是衔接债券交易规则。将可转债交易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定价大宗交易”表述相应调整为“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盘后定价成交”;申报数量单位由“张”调整为“每百元面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调整仅涉及规则表述,调整前后实际含义不变,可转债交易方式、数据统计信息等也未作实质修改。

二是设置涨跌幅限制。沪深交所提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匹配交易首日实行+57.3%和-43.3%的涨跌幅,以及20%、30%两档盘中临停机制安排;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并配套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

二是增设了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以下两类情形属于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沪深交易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以下四类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沪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另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新增异常交易行为类型。结合可转债交易特点,并配合本次机制调整,《实施细则》新增了3类异常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针对性,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四是强化了风险提示。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提醒其尽快交易或转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沪深交所同步出台适当性管理规范

同日,沪深交所还同时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在通知中,沪深交所提出,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施行前,已开通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受前述规定影响。这一新老划断的制度安排,强化了投资者保护的同时,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同时,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参与本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同样不适用于上述规则。

沪深交所表示,相关通知安排自2022年6月18日施行。相关会员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通知各项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技术改造。在技术改造完成前,应当通过合理方式办理可转债权限开通,确保投资者权利不受影响。

Q7:长城证券怎么开通可转债权限、长城国瑞证券怎么手机app开通转债权限

打开APP登录股票账户后在权限管理下面有个“签署可转债风险揭示书”,选择提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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