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省产假新规定 上海市: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北京市:婚假为10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天津市: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四川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2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20天。
陕西省:实行晚育的,享受国家规定及即98天,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
云南省: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
贵州省:实行晚育的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详见《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
重庆市:实行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职工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详见《重庆市职工生育 保险 暂行办法》规定)
西藏自治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西藏自治区没有地方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假为3天,产假为148天,陪产假为2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2天。
广东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0天。
海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详见《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0条)。
福建省:婚假为15天,产假为158到180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
江苏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详见《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
浙江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2天。
湖北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
安徽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本地为10天,异地为20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20天。
湖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详见《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
江西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
甘肃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详见《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27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2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5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的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
青海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详见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
山东省:婚假为3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7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14天。
山西省:婚假为30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30天。
河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详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
河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详见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
辽宁省:婚假为10天,产假为158天,陪产假为15天,取消原来的晚婚假7天。
吉林省: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即98天,晚育的女职工,凭一胎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三十天(详见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9条)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时间在7-25天之间。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导读:近期,你是不是总能看见哪个地方推行两天半假期呀?看着这样的消息,你却只能羡慕,因为很多私企和企业连双休都很难达成,更别说是2.5天休假制度了。那么,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2.5天休假的城市有哪些呢?和我一起去瞧瞧吧。
两天半假期什么时候实行
两天半假期在2015年8月起就有实行,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两天半假期政策支持部分
《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发出后,当年8月11日,湖南宁乡县旅游局在全国率先试行夏季每周2.5天小长假。随后,江西上饶、山西晋中等地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小长假政策。
目前,并没有针对上述各地执行2.5天小长假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专项统计数据。但多位专家表示,通过“放假”拉动消费,效果有限。
2.5天休假的城市有哪些
甘肃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重庆市
方式与范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长沙市宁乡县
方式与范围:宁乡县旅游局
时间:(2015年8月发文)每年7月1日到10月1日
目的: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转型升级。减轻景区压力
贵州省黔南州
方式与范围: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
时间:每年5月1日到10月31日
目的: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激发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热情、改善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状况
山西省晋中市
方式与范围:适用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可比照执行
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目的:引导市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河北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辽宁省
方式与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陕西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有条件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可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安徽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上饶市
方式与范围: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干部职工周五下午休假
时间:(2015年8月发文)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
目的:促进旅游消费,打造旅游强市
福建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
方式与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
时间:夏季
目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江西省吉安市
方式与范围: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中央、省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目的:引导市民旅游消费、打造旅游强市、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