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 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合伙集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具有普通合伙与公司法人所不能同时具有的特殊优势。有限合伙是如今现有的所有企业组织形式中最有利于高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一句话:PE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阳光私募是买上市公司股票的基金。有限合伙比较复杂,没有接触,对不起,说不出感受。
在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形式有以下几种:阳光私募,公司型基金,有限合伙制,松散型私募基金。
主要体现在:首先,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公开募集,而私募基金募集基金是通过非公开方式,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主要区别。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是在公开媒体上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而对冲基金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主要是通过所谓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的形式。其次,募集对象不同。公募基金面向不确定的广大的公众;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最后,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一般说来,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的要求则低得多。
阳光私募是通过信托发行的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基金。受银监会监管,阳光化和信托化是其主要特征。与投资者的关系是信任委托关系。
有限合伙型有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他们之间主要是合伙关系,受工商局管理。
这个无所谓好不好,只有合适与不合适的问题,各有各的特性,一般来说,选择阳光私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