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2022-10-12 4:18:58 股票 xialuotejs

养老院一般怎么收费?

低档养老院能够自理不需要服务的大概一个月一千六左右就行,半自理的稍微贵点,不能自理的最贵,至少也要三千以上。中档养老院在接收老人时会分为几种情况,包括医疗服务和生活护理、技术护理等。费用从3500-7500不等。而高档养老院收费标准较高,最少也要七八千,贵的好几万,普通经济收入的家庭很难承受。不过,与高费用成正比的是,它的服务也是非常好的。不仅环境好,设施齐全,而且可选择性高。接收老人也分为失能区和自理区,护理水平很高。

一、什么是综合性养老机构?

综合性养老机构是中国最普遍最常见的养老设施类型,我们通常所说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养老照料中心”、“老年公寓”等等,所提供的服务几乎涵盖了赡养照护一位老人的所有方面,我们把这类型养老机构统称为综合性养老机构。其基本服务包括:每日膳食、生活服务、生活协助、护理服务、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紧急医疗救助等。它的收费高低取决于:护理等级、服务水平、房间大小、房间类型、硬件设施、所在地理位置等;一个月费用由(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组成。相对专业照护机构如护理院、失能/认知症专护或持续护理退休社区(CCRC),综合性养老机构收费偏中下。护理院与失能/认知症照护机构的区别:护理院更强调疾病、慢病、受伤康复、术后康复与临终关怀的医疗功能。失能/认知症照护机构更强调生活照料与护理服务。

二、养老院的收费取决于护理级别。

也就是取决于养老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对老人生活活动能力的评估结果。目前国内大部分养老机构都有自己的评估标准,老人照护由易到难、人力成本由低到高费用逐级递增。完全能自理的老人一般不收取护理费或者收取较低的生活服务费,随着护理等级变化护理费用会重新评估,护理费是随老人生活能力调整的。

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开个养老院需要的证书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开办民办养老院应当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有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

【【法律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条

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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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开设养老院的条件: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第1张

机构养老是什么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它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养老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但某些养老机构(如农村敬老院)也接收辖区内的孤残儿童或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