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科创板迎来了第二批上会企业,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兴源创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顺利过会。
本次参与审议的5名上市委委员分别为张忠、袁伟荣、林勇峰、陈晓、张建伟。本次上会3家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福光股份
福光股份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为11,478.1943万元,是专业从事军用特种光学镜头及光电系统、民用光学镜头、光学元组件等产品科研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是福建省重要的军民融合企业、全球光学镜头的重要制造商。实际控制人为何文波,合计控制公司37.69%的股份。公司报告期财务数据如下: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 2018 年发行人研发费用中全玻和玻塑镜头分类统计及相关废料核算的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高端核心技术产品、普通核心技术产品分类依据的核查结论性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首轮问询回复中将原未列入核心技术产品的大部分产品定义为普通核心技术产品,列入了核心技术产品。改变统计口径后,使用核心技术的产品销售占比由不到 50%上升至 90%以上。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将产品划分为高端核心技术产品及普通核心技术产品的行业依据,将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之外的其他技术界定为核心技术的依据。(2)结合高端安防监控镜头和车载、高端红外镜头在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更接近于普通安防监控镜头,且车载、高端红外镜头的毛利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说明将上述两类产品列入高端核心技术产品的理由是否充分。(3)结合发行人核心技术集中体现的定制产品报告期收入规模较小、具体产品应用情况,说明发行人客户需求及未来市场规模,是否为以非定制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购入镜片主要运用于镜片加工要求较低的产品,自制镜片主要运用于高端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镜片及镜片委外加工支出分别为 6156.70 万元、13220.99 万元和 10088.88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27.81%、34.41%和 19.7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使用自制镜片的镜头销量、销售额与高端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及变动趋势是否匹配及原因。
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文波控制 37.5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福建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信息集团持有 29.62%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何文波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下降为不足 3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认定何文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并说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是否可能存在发行人控制权变更的情形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持续增长,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提高,但仍无法满足主要客户产品升级换代需求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2)与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情况。(3)对研发废料单独编制清单、报批,但处置时与其他废料一并处理,未单独核算研发废品销售情况,是否影响研发费用核算的准确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二、华兴源创
华兴源创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本为36,090.00万元,是国内领先的检测设备与整线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LCD与OLED平板显示、集成电路、 汽车 电子等行业。实际控制人为陈文源、张茜夫妇,合计持有公司93.15%的股份。公司报告期财务数据如下: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分项补充披露各核心技术对应 的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其苹果公司合格供应 商的资格是否存在被取消或不能持续的风险。
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 发行人与泰科集团交易事项有关的内控执行、对经营成果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泰科集团既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又是前五大客户。2018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比 2017 年下降 26.63%,但向泰科集团销售收入增长 388.07%。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陈文源曾任苏州泰科董事(至 2016 年 6 月),多名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处任职前曾就职于苏州泰科。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通过日本泰 科对日本夏普和日本 JDI 销售,除所述信用期优势外,说明该等 安排有无其他未披露原因;向日本泰科支付 3%-10%技术支持及 客户服务费的业务实质,定价公允性,实际订单中未单独约定上 述费用,是否有其他文件约定。(2)根据申请文件,各级代理商 销售价格基本透明。结合市场价格说明向日本泰科采购相关产品 的原因及公允性。(3)结合招股书披露的苹果公司指定交易内容, 说明申请文件将泰科集团披露为苹果公司指定第三方、苹果产业 链厂商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其核查过程,并就上述事项有关的发行人内控执行、对经营成果影响、相关信息披 露发表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8 年检测治具收入增长是否 均来自于非消耗部件,与非消耗部件无需定期更换的特点是否相 符,消耗部件和非消耗部件的更换周期如何确定。(2)2019 年检测治具生产、销售计划。(3)除柔性 OLED 的显示与触控检测 技术外,其他核心技术应用取得的营业收入情况及相关数据的匹配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归集、披露的研发费用中, 需求响应类研发活动和主动储备类研发活动费用的各自占比。(2) 需求响应类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公司将其归入研发费用而非产 品成本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三、睿创微纳
睿创微纳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为38,5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非制冷红外热成像与 MEMS 传感技术开发的集成电路芯片企业,致力于专用集成电路、MEMS 传感器及红外成像产品的设计与制造。
实控人持股仅为18%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股份较为分散, 马宏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18.0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马宏持有发行人股份从未超过 30.00%,公司第二大股东李维诚持有发行人 12.17%的股份,梁军持有发行人5.68%的股份,深创投持有发行人 5.63%的股份。 其中马宏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李维诚、梁军股份锁定期仅为12个月。
注:后续锁定期调整为60个月
申报稿错误较多
公司报告期财务数据如下:
审核意见: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对境外销售 真实性的核查结论性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普通合伙人变化及权益结构,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烟台赫几、烟台深源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依据;补充披露承诺在上市后60个月内特定条件下表决权委 托的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3.请发行人说明认定马宏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与其他相关 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实际控制人马宏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 持有发行人 18.00%股份,第二大股东李维诚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发行人12.82%股份。请保荐代表人就下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1)认定马宏为唯一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 实际治理及经营情况。(2)马宏之外的其他股东是否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发行人经营施加重大影响,是否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与发行人有同业竞争等而不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情形。(3)发行人 历史 上有多次代持安排,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有代持或争议,是否有其他一致行动安排。 (4)股份锁定期确定依据,承诺在上市后 60 个月内特定条件下表决权委托的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安排,上述委托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 3.79 万元、756.73万元和 8177.30万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2018 6 年度发行人境外客户收入大幅增加但展会费用下降的原因。(2) 发行人回复说明所有的境外销售快递费用都不用公司承担运费, 又说明展业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区分运费、保险费由谁承担选择 不同的贸易方式,上述回复是否一致,货物快递的收件人是最终 客户还是经销商,相关贸易方式是否真实。(3)发行人未申请境 外专利,境外销售是否存在侵犯境外知识产权风险及其他市场风险。
3.根据申请文件,2018 年末存货余额为 2.56 亿元,公司尚 有若干意向订单,合计金额约为 2.35 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原 材料价格持续下降。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从确定意向到签 订订单再到实际供货各阶段时间周期的 历史 数据,进一步说明在 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提前大量备货的商业合理性,相关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说 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本文源自梧桐树下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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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全新板块。截至上午9时31分,科创板首批上市的25家公司全线上涨。
2019年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它们分别是晶晨股份、柏楚电子。
截止2019年10月28日,共有59家科创企业获得发行注册许可,其中36家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 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
2019年8月,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股科创板”股票包括: 1、科技园个股:张江高科、紫江企业、市北高科、陆家嘴、大众传媒等。 2、重点高校下属科技公司: 复旦复华、交大安利、新南阳、同济科技等 3、科研高新技术企业:复星医药、科华生物、上海电力燃气、海德控制、上海机电等。
拓展资料
1. 实施意见强调,新成立的上交所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突破通过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制造,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
2.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高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资本市场改革重大举措。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和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逐步开展增量试点,对新资金进行匹配随着试点的推进,力争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在科创板的利益平衡,并促进在现有市场形成良好的预期。
3.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挂牌; 7月22日,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 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 2019年8月,为贯彻落实并购注册制改革试点要求; A 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建立高效并购;制度,规范并购A科创公司,证监会发布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特别规定。
4. 股票不仅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而且是一种已签发的所有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发行给各股东的一种证券,作为所有权凭证,以筹集资金,取得分红和红利。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它可以转让和交易。股东可以与其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应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个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代表公司的平等所有权。每位股东所拥有的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和交易。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长期授信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2019年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2019年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2019年8月,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拓展资料
科创50ETF
为了能够为投资者通过指数化投资、分享科创板成长红利提供良好的工具,四家基金公司于7月15日率先上报了首批科创50ETF基金产品,当天便获证监会接收材料,并于7月22日获得受理。科创50ETF是以科创50指数为标的、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和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科创板50指数是目前市场上唯一表征科创板整体走势的指数,科创板50ETF紧密跟踪该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科创板总体表现,具有稀缺性和代表性。 [33] 相对于直接投资科创板股票,科创板50ETF具有费率较低、参与门槛较低、投资透明、交易便捷等特点,是分享科创板企业高速成长的良好工具。
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在这样的市场定位下,科创板要顺利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打好“创新牌”。
从市场功能看,科创板应实现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更加深度的融合。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间接融资、短期融资在这方面常常会感觉力有不逮,科技创新离不开长期资本的引领和催化。资本市场对于促进科技和资本的融合、加速创新资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年,中国资本市场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上,已经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囿于种种原因,二者的对接还留下了不少“缝隙”。很多发展势头良好的创新企业远赴境外上市,说明这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设立科创板,为有效化解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大可能。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科创板从一开始就要肩负的重要使命。
从市场发展看,科创板应成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监管部门已明确,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这一点非常重要。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对庞大存量市场的影响,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试水”改革举措,快速积累经验,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以最受关注的注册制为例,在市场中已经讨论多年。此次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既是呼应市场需求,又有充分法律依据。
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也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注册制的试点有严格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可以说是为改革开辟了一条创新性的路径。
从市场生态看,科创板应体现出更加包容、平衡的理念。资本市场是融资市场,也是投资市场。科创板通过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化安排,将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与此同时,投资者也是需要被关注的一方。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上,科创板一方面要针对创新企业的特点,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
同时,应通过发行、交易、退市、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让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与投资者携手共成长,科创板定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 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
2019年8月,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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