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后代理商怎么办)

2022-09-27 3:27:30 股票 xialuotejs

带量采购的基本要求

以往药品招标,只针对价格,而没有数量,中标企业还需要进医院做工作来促进药品使用;而带量采购则是在招标同时就承诺药品销量,保证在多少个月之内要用完。参考上海今年6月公布的第三次带量采购,一共采购了20个品种,拿出上海市50%的市场份额给中标企业,未中标带量采购的企业只能分享剩余50%的市场份额。当下,国家推动的11城市带量采购,也是拿出60~70%的市场份额给中标企业,其他企业只能分享剩余的30~40%份额

什么是带量采购

它指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将采购量公示出来。

一般情况下年,招标项目的大小决定了投标方的质量和意愿。如果不公示相关信息,如采购量的大小,那投标法很难去制作标书。毕竟,自身是否有能力供应大项目也是个问题,而过小的项目,可能一些大公司没有精力去顾及。

集中采购或者联合采购中进行带量采购可以保证采购数量,以确保采购效果。如果没有带量,采购方与供应方双方互相不了解,都不首先摊牌的情况下,交易就难以继续了。

扩展资料

国家的带量采购意义重大通过集中竞标,价低者中,有效的降低了要品价格,控制了药品在销售过程中的灰色空间。

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完善,药品价格也实实在在的降了,对于老百姓来说意义重大,我们相信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以后大面积降价药品会更全,地域范围会更广。

带量采购是什么

带量采购,就是在招标公告中,会公示所需的采购量,投标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你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生产能力。

2018年11月15日,以上海为代表的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其中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采购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业内称为带量采购。

扩展资料

带量采购的来源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

2018年11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

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并发布文件《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1]  ,其中文件注明在化学药品的采购时,需要约定采购量。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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