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
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同时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时,其最初取得股份时的投资记录都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人账。在股份取得以后,其账务处理则要根据投资者在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方面所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决定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成本法,就是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
1、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 投资公司对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 , 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贴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它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人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股利的处理
分派股票股利,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而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结构发生内部的调整;不需要企业拿出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1.一般的会计处理包括: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投资损益的确认、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超额亏损的确认、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股票股利的处理等六个方面。
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4)超额亏损的确认。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6)股票股利的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拓展资料:
权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那么下面就从这两种核算方法详细介绍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分析。成本法适用范围为:投资方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了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则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范围为: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投资方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占股权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要将成本和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不调整初始账面价值。反之,应按照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近期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如本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或商品经销商等)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一种*的所有权,体现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投票表决的权利。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行业系统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公司金额不会太大,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主要分析回报率,如果金额比较大,就需要分析投资项目公司的财务指标,按投资比例分析收益,这种分析成本比较高,数据太容易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内容:
一、股权投资的评估 股权投资是投资主体以现金资产、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直接投入到被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通过控制被投资企业获取收益的投资行为。
股权投资包括两种投资形式:一种是直接投资形式,投资主体通常以现金、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直接投入到被投资企业,并取得被投资企业出具的出资证明书,确认股权;二是间接投资形式,投资主体通常是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购买股票发行企业的股票实现股权投资的目的。对股权投资的评估将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分别讨论。
(一)股权投资的特点
股权投资是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而实现的投资行为。
(二)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
上市交易股票是指企业公开发行的、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对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正常情况下,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即按照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确定被评估股票的价值。
(三)非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
非上市交易的股票,一般应采用收益法评估。
二、直接股权投资的评估
企业拥有以直接投资形式存在的股权投资,主要是由于组建联营企业、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等经济合作项目产生的。而且,合作通常是有期限的。直接投资形式的股权投资大都是通过投资协议或合同,规定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投资收益的分配形式,投资本金的处理办法等。就投资收益的分配形式,比较常见的方式有:
(一)按投资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参与被投资企业净收益的分配;
(二)按被投资企业销售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
(三)按投资方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资金使用报酬,等等。而投资本金的处置方法决于投资是否是有期限的。无期限的不存在处置办法,而投资协议规定投资是有期限的则投资本金在投资期限届满时的处置方法要依投资协议规定办理。通常的处置方法有:
1.协议期满,按投资时的作价金额以现金返还;
2.协议期满,返还实投资产;
3.协议期满,按协议期满时实投资产的变现价格或续用价格作价以现金返还等。
对股权投资收益部分的评估,不论采取何种分配形式和方法,其评估方法基本上是收益现值法进行。根据投资协议投资方有期限的,按有期限的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如协议规定投资为非有限期的,则按非有限期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对于投资本金部分则要视协议的具体规定酌情评定。凡是以现金返还的,可以用收益现值法对到期回收的现金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凡是返还实投资产的,则应根据实投资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以上是股权投资中直接投资评估的基本思路。直接投资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特殊情况,如投资方的直接投资份额在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小,评估人员直接调查了解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有许多不便,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就投资收益及协议规定的投资本金处置办法评估该项直接投资外,评估人员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替代原则选择最恰当的方法合理地评估小股权的价格。如果股权投资为控股投资,则对控股投资的评估就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企业整体评估的方法可参见后面有关章节,这里不做介绍。
三、间接投资的评估
股权投资中的间接投资主要是股票投资。股票的种类很多,而且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票面有否记名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按有无票面金额可分为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股票持有人享有权利和承担风险大小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按股票是否上市可分为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股票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有各种价格,包括股票的票面价格、发行价格、账面价格、清算价格、内在价格和市场价格。股票评估与股票的票面价格、发行价格及账面价格关系并不十分紧密,而与股票的内在价格、清算价格和市场价格有关。股票清算价格是公司清算时公司的净资产与公司股票总数之比值。如公司真正到了清算地步,对于公司股票清算价格的评估的实质等于对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并要考虑公司清算费用等因素。
股票的内在价格是一种理论价格或模拟市场价格,它是根据评估人员对股票未来收益的预测经过折现得到的股票价格。股票内在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获利风险等因素。当然也包括了评估人员对公司前景的个人判断。股票的市场价格是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价格。在证券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的条件下,股票的市场价格就是市场对公司股票的一种客观评价,不需要人们再对股票做主观的判断。
(一)上市股票的评估
上市股票是指企业公开发行的,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股票。上市股票在正常情况下随时都有市场价格。以股票的理论价格为依据的评估可参见非上市股票的评估方法。
上市股票评估值=股票指数×评估基准日该股票市场收盘价
(二)非上市股票的评估
1.优先股的评估。在正常情况下,优先股在发行时就已规定了股息率。评估优先股主要是判断股票发行主体是否有足够的税后利润用于优先股的股息分配。这种判断是建立在对股票发行企业的全面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包括股票发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股本构成中优先股所占的比重、股息率的高低,以及股票发行企业负债情况,等等。如果股票发行企业资本构成合理,实现利润可观,具有很强的支付能力,那么,优先股就基本上具备了“准企业债券”的性质,优先股的评估就变得不很复杂了。评估人员就可以以事先已经确定的股息率计算出优先股的年收益额,然后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
2.普通股的评估。普通股的股息和红利的分配是在优先股收益分配之后进行的,实际上是企业剩余权益的分配。这样一来,普通股预期收益的预测,相当于股票发行企业剩余权益的预测。因此,对普通股进行评估,就必须对股票发行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具体包括:股票发行企业历史上的利润水平、收益分配政策;股票发行企业所在行业稳定性;股票发行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股票发行企业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预测;股票发行企业预期收益预测。
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和预测与企业整体评估中对企业的分析和预测基本相同,具体做法请参见企业整体评估。这里只假定上述的分析和预测工作已经完成,只研究普通股的评估技术。
为了便于普通股的评估,根据普通股收益的几种趋势情况,把普通股评估收益分为三种类型:固定红利模型、红利增长模型和分段式模型。
(1)固定红利模型。固定红利模型是针对经营一直比较稳定的企业的普通股的评估设计的。它根据企业经营及红利分配比较稳定的趋势和特点,以假设的方式认定企业今后分配的红利稳定地保持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水平上。根据这些条件可运用固定红利模型评估普通股的价值。
(2)红利增长模型。红利增长模型适用于成长型企业的股票评估。成长型企业发展潜力很大,追加投资能够带来较高的收益。红利增长模型是假设股票发行未将企业的全部剩余收益以红利的形式分给股东,而是留下一部分用于追加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样,就使得股票的潜在获利能力增大,红利呈增长趋势。根据成长型企业股票红利分配的特点,可按红利增长模型评估股票价值。
股利增长比率一般综合以下各因素来确定:企业发展前景及利润趋势;影响企业经营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企业负债和股本的比例;企业追加投入计划;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等等。其测定有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历史数据分析法;第二种是发展趋势分析法。历史数据分析法是建立在对企业历年红利分配数据的分析基础上,利用多种方法(算术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和统计平均法)计算出股票红利历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作为确定股利增长率的基本依据。发展趋势分析法主要是依据股票发行企业股利分配政策,以企业剩余收益中用于再投资的比率与企业股本利润率的乘积确定股利增长率g。
(3)分段式模型。分段式模型是针对前两种模型过于极端化、很难运用于所有股票评估这一特点,有意将股票的预期收益分为两段,以针对被评估股票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第一段时间的长短通常以能较为客观地估测出股票收益为限,或以股票发行企业的某一生产经营周期为限。第二段通常是以不直接估测出股票具体收益的时间为起点,采取趋势分析法分析确定或假定第二段的股票收益而分别运用固定红利模型或红利增长模型进行评估,然后将两段股票收益现值相加,得到股票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