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规定)

2022-09-12 23:30:08 基金 xialuotejs

北京尾号限行时间几点到几点

北京尾号限行时间是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北京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本地燃油车、本地插电混动、外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纯电动。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本市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另外提倡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出京;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进返京人员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规定) 第1张

北京限行时间

北京限号车辆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根据《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北京尾号限行措施的具体要求。

(一)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尾号限行北京时间段

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点至晚上8点。

根据北京交管局发布的限行规则:限行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10月02日,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点至晚上8点,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意思是限制机动车出行,必须符合条件才能出行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北京车辆限行时间2022年7月

2022年7月北京车辆限行时间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车辆限行

2022年4月北京车辆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07:00-20:00。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不受限行措施的管控。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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