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问我什么是期货居间人,今天就这个问题专文回答下。
根据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居间人,也称为中介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机构及自然人。”
由此可见,期货公司居间人的居间服务是指机构或个人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公司并按约定收取一定报酬的业务。
居间人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中介服务,通常称为券商IB业务。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可以将客户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客户开展期货交易提供一定服务,期货公司就此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的佣金。这些服务包括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备,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券商开展IB业务必须遵守《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第二类是提供居间服务的自然人,居间人必须遵守《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期货公司居间人的主要职责是向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凭借手中的客户资源和信息渠道优势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牵线搭桥。因从事居间活动付出的劳务,有按合同约定向期货公司获取酬金的权利。
期货公司可以委托居间人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
(一)向期货公司介绍投资者,并促成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二)向投资者介绍期货公司的基本情况;
(三)向投资者介绍期货投资的基本常识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资金存取等;
(四)向投资者介绍与期货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和期货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向投资者传递由期货公司统一提供的公司宣传推介材料;
期货公司居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
(二)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三)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四)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五)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六)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七)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八)超过居间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
(九)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十)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
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期货公司居间人的收益来自哪里?
期货公司的收益来自投资者交易期货所产生的手续费。期货公司会在“期货交易所”所收取的手续费基础上加上一部分费用,即,期货公司加收手续费,该部分作为期货公司的收益。
期货公司向投资者所收取的手续费构成如下:
客户手续费 = 期货交易所手续费 期货公司加收手续费
期货公司居间人的收益,来自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的报酬。该部分报酬实质上是 “期货公司加收手续费”部分,也就是期货公司从投资者(客户)交易产生的手续费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支付予期货公司居间人的报酬。
期货公司居间人 有什么作用?
一是可以帮助客户获得一定权益
因期货公司居间人的客户数量众多,在期货公司的保证金留存总额高,客户交易总量大,通过期货公司居间人开户与期货公司商谈确定手续费,可以获得
较
优惠
的
手续费。
二是更便于客户和期货公司的沟通
现在都是通过手机开户,开户后,客户并不熟悉与期货公司的沟通,对一些程序和需要交涉的事务也不熟悉。而通过期货公司居间人,可以快速熟悉交易各环节,有问题可以找到人,找对人。
三是可以帮助客户了解期货投资的
常识
一般期货居间人都有一定的期货实战经验,特别是一些久经沙场的期货老战士,可以对新客户起到领进门、带一程的作用,能让客户少走弯路,这一点比较重要。
————如果您有期货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一定回复。
如果一两句说不清楚,而且问题具有代表性,就会撰文发百家号与大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