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月2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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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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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18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8-031

债券代码:145752 债券简称:17银河F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18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

债券停牌日:2018年5月25日

债券付息兑付日:2018年5月29日

债券摘牌日:2018年5月29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发行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5月29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银河F7(145752)。

4、债券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9个月,发行规模19.3亿元,票面利率为4.79%。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6、付息兑付日:2018年5月29日。

7、上市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停牌日、付息兑付日和摘牌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8年5月24日

(二)停牌日:2018年5月25日

(三)付息兑付日:2018年5月29日

(四)债券摘牌日:2018年5月29日

三、本次付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4.79%,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827元(含税),兑付利息及本金共1035.827元(含税)。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兑付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关的兑付兑息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债券利息及本金。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兑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兑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兑付兑息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兑息机构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兑息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兑息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兑息机构。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将税款返还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七、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联系人:郁军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704

邮编:100033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魏晓辉

联系电话:010-65608490

邮编:100033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编:2001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11月20日

据法新社10日*消息,消息人士透露,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将于11月20日开赛。按此前的时间表,卡塔尔世界杯于今年11月21日至12月18日举办。

环球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性质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改公司秘书、授权代表的议案》

李国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职务,自2021年12月23日起生效;同意委任吴嘉雯女士以接替李国辉先生担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职务,自2021年12月23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同意2022-2024年度公司系统与银河金控集团在《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关联交易收入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58亿元、4.99亿元、5.41亿元,利息开支分别为人民币0.25亿、0.30亿和0.35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丁平、杨体军、刘昶、刘志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9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M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合规总监。经征求全体监事意见,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并且同意推举陈继江监事作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屈艳萍监事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陈继江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就会议通知议案表决。合规总监梁世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关联交易审核意见公司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9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于2013年5月2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依据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为此,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于2018年12月21日签订了《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按照协议的规定,届满后可续期三年。

公司与银河金控拟与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作为日常业务的一部分,公司将按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丁平、杨体军、刘昶、刘志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公司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利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限及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银河金控续签证券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设定2022-2024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2022至2024年度,公司与银河金控集团在《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关联交易收入上限预计分别为人民币4.58亿元、4.99亿元、5.41亿元,利息开支分别为人民币0.25亿、0.30亿和0.3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银河金控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注册资本:1,289,058.3778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2、银河金控系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2005年8月成立。目前,银河金控注册资本1,289,058.377808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90,352.6214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69.070%,财政部出资378,011.479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9.32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20,694.2769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605%。

银河金控作为中央直属国有大型金融企业,是国家顺应金融改革与发展趋势设立的*家国有“金融控股”公司,肩负着探索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历史使命。银河金控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股东单位的指导下,科学高效运用金融控股经营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控股战略布局,积极探索进入多个金融领域,发展成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核心的、直接投融资为主要功能的金融控股集团,并成为国家金融体系中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河金控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4,748.53亿元、所有者权益1,085.35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54.43亿元、净利润78.83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银河金控持有公司超过51.16%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河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自公司与银河金控于2013年5月2日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均严格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根据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银河金控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其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河金控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惯例及一般商务条款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主要包括:(1)证券经纪服务;(2)代理销售服务;(3)交易席位出租;(4)任何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定价政策

根据《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和相关交易佣金以及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的利息由双方参考当时市价并按照有关法律及法规协商厘定。其中,证券经纪服务及交易席位出租的佣金应根据证券交易量并参考公司就提供类似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佣金费率确定;代理销售服务的手续费应根据代理销售产品的金额并参考公司就代理销售类似产品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手续费费率确定;对于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其手续费和佣金应按照当时市价及遵守有关法律及法规的原则下,根据具体交易性质确定。对于公司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的利息,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为便于业务管理,提高效率,公司与银河金控重新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会根据证券交易量并参考公司就提供类似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佣金费率确定证券经纪服务及交易席位出租的佣金;公司会根据代理销售产品的金额并参考公司就代理销售类似产品向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手续费费率确定代理销售服务的手续费;对于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公司会按照当时市价及遵守有关法律及法规的原则下,根据具体交易性质确定手续费和佣金。对于公司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的利息,公司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确定。

证券经纪服务的佣金应按日支付;代理销售服务的手续费应根据双方就代理销售各项产品所分别订立的合同条款支付;交易席位出租的佣金应按季度支付;其他相关证券及金融服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支付安排将由双方根据具体交易性质另行约定。公司将按季度就托管资金向银河金控集团支付利息。

在与银河金控集团确定价格之前,公司将参考其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类似交易的价格,而公司向银河金控集团提供证券及金融服务的条款(包括价格)对公司而言将不逊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之间所订立的交易条款。

公司与银河金控集团的关联交易条款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六)《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3月4日早盘,千亿市值有色金属龙头股华友钴业大幅低开5个点,随后8分钟内闪崩跌停。截至发稿报81.37元/股,跌幅10.00%,109亿资金被蒸发。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不久,2月24日,华友钴业也遭遇一次跌停。据当天的龙虎榜数据显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买入资金超3亿元。

而众所周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是知名游资“赵老哥”的常用席位。而从随后几天的走势来看,这3亿资金基本上没有卖出的机会。

此外,2月24日当天,沪股通买入华友钴业2.73亿元并卖出7.21亿元,净卖出逾4亿元。一机构买入1.43亿元,另一机构卖出1.7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友钴业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材料和钴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制造业务,拥有从钴镍资源开发到锂电材料制造一体化产业链,是国内*的钴产品供应商。

业绩方面,2019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减少92.18%后,2020年华友钴业的经营业绩明显转好,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6.87亿元,同比增长640.3%。同时公司在今年一月份公告预计202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77亿元-12.68亿元,同比增长801%-961%。

对于2020年业绩预增的原因,公告称,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高端化、产业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新能源锂电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回升,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华友钴业的股价去年9月底开始反弹,随后其股价一路上扬,到今年2月22日盘中一度触及116.52元的高点。相对9月低点的33.85元,区间涨幅高达244.22%。

另外,令投资者关注的是,最近华友钴业的股东也在不断减持,根据公司公告泽友公司今年1月7日至1月18日累计减持公司777.13万股,2月23日又减持公司85万股。

从行业表现来看,国泰君安称,有色金属板块长期表现不佳。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2月19日,有色金属板块近十年下跌3.75%,在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排名倒数第七,大幅跑输主流指数。虽然长期表现不尽如人意,但有色金属板块却表现出了显著的高弹性特征,涨时更能涨,跌时跌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国泰君安表示,有色金属板块高弹性的背后不仅仅意味着快速的上涨也通常伴随着猛烈的回调,投资者在布局该板块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偏好。

今日华友钴业再遭跌停,股吧里有网友表示,开盘清仓了,亏三万,买个教训。

有投资者询问,“赵老哥”是不是走了?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友钴业有股东数169888户。

综合公开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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