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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25日讯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ETF基金08月24日下跌4.18%,现价0.79元,成交1733.9万元。当前本基金场外净值为0.7577元,环比上个交易日下跌3.92%,场内价格溢价率为-0.09%。
本基金跟踪指数为中证软件服务指数,最新报告期内,本基金收益率为-18.62%,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软件服务指数。
数据显示,近1月本基金净值下跌3.78%,近3个月本基金净值上涨10.23%,近6月本基金净值下跌19.53%,近1年本基金净值下跌29.63%,成立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为0.7577元。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田光远,自2021年06月04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24.59%。
(SI CHUAN ZIGONG CONVEYING MACHINE GROUP CO.,LTD.)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中特别指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吴友华、实际控制人吴友华、曾玉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一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二)持股5%以上股东华智投资(由实际控制人控制)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该等法律、法规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该等承诺。若本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公司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公司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三)持股5%以上股东博宏丝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四)股东SUMMER HARVEST承诺
(五)自然人股东冯浩、黄晋、邓喜林、谢长钢、常新志、杨守华、陈玉梅、宗跃刚、桂大坚、付永高、余剑、杨富元、王志荣、林树咸、罗孝明、康清良、张禄兵、钟焰明、范力、吴智荣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六)公司全体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大利、龚欣荣、刘顺清、邓继红、罗陆平、范茉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该等承诺。若本人应履行而未履行上述承诺超过三十日,则发行人可将上述暂扣的现金分红直接冲抵本人应向发行人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本人放弃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七)公司持股监事叶茂奇、刘冬(通过华智投资间接持股)承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刘冬为三十六个月),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承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标为促使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回升,但并不以公司股价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目标。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系统性变化、行业周期系统性变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同因素对公司股价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依次采取公司回购A股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回购或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0%。
(4)公司按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回购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1)公司应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是否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及具体的回购方案。
(2)董事会如决议不回购,需公告理由;如决议回购,需公告回购方案,并在1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回购股份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备案程序(如需)。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回购相关法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股票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40%。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启动程序
(下转C2版)
03月01日讯【市场增聘情况】巨灵财经数据显示,当日有3家基金公司,旗下6只基金增聘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增聘详情
基金经理 |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基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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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歌 | 070006 |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孙权 | 001048 | 富国新兴产业股票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朱喆丰 | 008452 | 兴全恒鑫债券A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朱喆丰 | 008453 | 兴全恒鑫债券C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吴栋栋 | 011160 | 富国质量成长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吴栋栋 | 011161 | 富国质量成长6个月持有期混合C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02月12日讯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代码070006)02月11日净值上涨2.31%,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4.4770元,累计净值为4.9970元。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445.41%,今年以来收益8.43%,近一月收益6.62%,近一年收益-19.74%,近三年收益-18.65%。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11次,累计分红金额12.51亿元。目前该基金不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李帅,自2017年11月23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25.34%。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中国平安(持仓比例6.50%)、招商银行(持仓比例5.84%)、伊利股份(持仓比例5.30%)、新华保险(持仓比例4.90%)、安井食品(持仓比例3.95%)、中国太保(持仓比例3.30%)、超图软件(持仓比例2.83%)、分众传媒(持仓比例2.79%)、山西汾酒(持仓比例2.71%)、招商蛇口(持仓比例2.68%)。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的市场表现反映了投资者对国内经济减速和中美贸易摩擦的担忧。10月上半月受中美贸易摩擦和彭斯讲话的情绪影响一路向下、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在国内管理层给市场信心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议之后有一个月的反弹,但11月中旬后又随着美股的回调带动了A股的下跌。整体看,四季度,全球都面临着需求不振导致的经济增速放缓和美联储加息周期下带来的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体现在四季度国际原油价格的单边巨幅下跌和与此同时的黄金价格的单边大幅上涨,这说明基本面和估值同时在收缩,市场处于较为恐慌的状态。在四季度,该基金的主要操作有:1、在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这个唯一的一个月反弹窗口,用券商股参与了反弹并兑现收益;2、适度降低了仓位;3、减持了银行板块的配置换到了逆周期的建筑板块上面。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4.12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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