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恋爱保险,中国人寿恋爱保险官网网址

2022-08-25 20:00:32 生活指南 xialuotejs

中国人寿恋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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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金羊网

可以选择赔付一万朵玫瑰或一万块现金的恋爱保险,你听说过吗?

金羊网此前曾报道过的徐先生好消息传来,就在“光棍节”11月11日当天,他与女友领证结婚,隔日,徐先生便收到保险公司近万元赔付。

然而很可惜的是,如今想购买“恋爱保险”已买不到了……

证件截图

理赔:领证次日,一小时获得转账

此前,徐先生和女朋友分别在2016年3月3日和2016年9月24日,购买了安心保险和中国人寿保险推出的“恋爱保险”产品。到2019年11月11日,正好进入保险条款中三年以上、十年以内的理赔时间约定。

11月11日“光棍节”当天,徐先生和恋人在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到结婚证。

领证当天,徐先生和女友穿着早已准备好的白色情侣装。“始于浪漫,忠于浪漫,我们做到了”。登记室内,徐先生握紧恋人的手,共读宣言,“我们自愿结为夫妻,钟爱一生,互敬互爱,同甘共苦,从今天开始,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互信互勉……”

12日上午,徐先生通过安心保险公司客服联系到理赔部门,同时准备好保险公司要求的银行卡、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页照片等证件照片。“把这些证件的照片发给微信客服供审核资格。从申请‘恋爱保险’理赔到获得理赔金,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我的手机就收到了银行到账9995元的提醒。”徐先生对安心保险的理赔过程很满意,“用手机联系上,通过微信快捷审核,过程很流畅和迅速”。

随后,徐先生再次申请另外一份中国人寿“恋爱保险”理赔。“中国人寿‘恋爱保险’的理赔程序要繁琐一点,需要自己打印正规表格并填写拍照。我填写了‘恋爱保险’给付申请确认书和信息登记表,客服人员已告知7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审核并进行理赔”。

“对于新婚的我们而言,一万元现金显然比一万朵玫瑰花更实在”。12日当天上午,徐先生完成了两种“恋爱保险”产品的申请或理赔。

13日,

转账截图

调查:一万朵玫瑰和一万块现金你选哪个?

恋爱期间花上几百元购买“恋爱保险”,三年后、十年内和恋人领取结婚证,即可获得上万元理赔金或一万朵玫瑰花,“恋爱保险”是否“保险”?保险能否为爱情“上险”?11日,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3%的受访者听说过“恋爱保险”产品,77%的人此前从未听过此类产品。在了解了“恋爱保险”产品后,仍然有75%的人在“如果你在恋爱中,你会选择购买恋爱保险吗”的问题中选择了“不会”。“计划赶不上变化,三年之后才能理赔,其间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了”。网友“小呆呆”说。但也有网友“贾小户”表示,“恋爱保险”也不贵,又能浪漫一回,又何尝不可呢?

“一万块”和“一万朵”你选哪个?对于“假设达到理赔条件,你会选择一万多玫瑰花还是一万元现金”的问题,39%的受访者选择“玫瑰花”,61%的受访者选择了“一万元”。市民魏女士告诉

网友“扯网线的猫”则坦言“一万块”更具吸引力。网友“书呆子9527”则认为“如果举办一场盛大而美好的婚礼,一万朵玫瑰可以给婚礼留下难忘的回忆”。

“恋爱保险”真的能为爱情“保鲜”吗?高达90%比例的受访者认为,就算买了“恋爱保险”,分手时也不会因此而多一些顾虑,93%的受访者认为“恋爱保险”并不能为爱情“保鲜”。

总体而言,虽然“恋爱保险”并不“保险”,但是大部分受访者还认为恋人交往中购买“恋爱保险”能够作为恋人双方感情的证明,作为恋爱关系中的稳定剂。

除此之外,如果保险理赔成功还可以为恋人提供小额的结婚启动资金,为恋爱双方提供感情安全感。“就算情侣在理赔之前分手,此类保险也有助于帮助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爱情价值观。”有受访者表示。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疾病定义2020版”)。“疾病定义2020版”参考了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发展和革新,描述更加规范,并充分考虑了保险理赔服务的可操作性。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寿险”)始终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责任、智慧、温度的“太保服务”品牌。近5年以来,中国太保寿险重大疾病保险累计赔付约86万人次,赔付金额超过246亿元。为做好新老规范及相关保险合同服务的有序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太保寿险现针对采用2007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疾病定义2007版”) 开发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制定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具体方案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一)使用“疾病定义2007版”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具体产品清单详见:中国太保官网《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附件1:“择优理赔方案”适用产品清单)。

网址:https://life.cpic.com.cn/c/2020-11-17/1611822.shtml

(二)重大疾病首次确诊日期在2020年11月5日(“疾病定义2020版”颁布之日)及以后的理赔申请。

二、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规则

客户就“疾病定义2007版”中某种疾病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时,在“疾病定义2007版”和“疾病定义2020版”中择优选择同类疾病定义之一进行赔付,(疾病名称对照表详见:中国太保官网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定义择优理赔方案的公告》附件2:疾病定义2007版和2020版疾病名称对照表。网址:https://life.cpic.com.cn/c/2020-11-17/1611822.shtml)。

除该疾病定义选取更优释义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若客户同时拥有多份“疾病定义2007版”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就同一重大疾病对疾病定义的选择须相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太保寿险所有,如上述方案发生变化,将及时公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中国人寿恋爱保险官网购买

花几百元买个“恋爱险”,若几年后结婚,就可获得价值上万元的现金或礼品兑换……这曾经吸引了不少青年情侣。

前几年风靡一时的“恋爱险”,因存在诸多争议被叫停。不过,近日调查发现,有商家推出被指“换汤不换药”的“恋爱合约”,其中有的商家称已卖出上万份。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煜康是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向表示,此前保险公司推出的“恋爱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其中的“风险”完全可以人为控制,所以恋爱风险不属于保险法律上的“风险”范畴。

而“恋爱合约”与“恋爱险”有相同的模式。赖煜康认为,从企业经营层面而言,定价随意的“恋爱合约”如果出现大规模无法兑付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此外,企业也无法预防该产品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如为了兑奖而假恋爱、假结婚,会造成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也有律师认为,“恋爱合约”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了爱情,消费者因未能如约结婚而蒙受经济损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恋爱险”变“恋爱合约”?

有商家称已卖出上万份

几年前,“恋爱保险”曾风靡一时,众多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推出相关产品,并引起讨论。后因存在诸多争议,“恋爱险”被叫停。

如2015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过一款恋爱保险产品:投保人花费299元,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10年内任意一天,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登记结婚,即可获得1万朵玫瑰花。在3年的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还将得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2017年1月,原保监会发布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提到保险公司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的保险产品,不得开发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此后,恋爱保险逐渐减少。2019年11月,中国人寿称恋爱保险已经停售,此前的合同仍在履行。

如今,“恋爱险”几乎销声匿迹,但被指与其雷同“恋爱合约”出现了。

近日,查询发现,多个网络平台出现了一款名为“普凌恋爱合约”的产品。相关产品页面显示,“普凌恋爱合约”有学生军人优惠版、常规版、定制时间优惠版、定制时间常规版等,出售价格从199元至399元不等。

以“学生军人优惠版”为例,产品介绍称,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专学生或现役军人以199元购买签约后,能够获得纸质凭证、合同和电子凭证。若签约人在3至10年内与心上人登记结婚,可以在10001元礼金、10001朵玫瑰和价值一万元的钻戒这3种礼品中择其一兑现。“普凌恋爱合约”的产品页面宣称,“学生军人优惠版”销量已达12000多份。

注意到,“普凌恋爱合约”的

公开资料显示,“普凌恋爱合约”背后的公司是深圳市普凌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为罗财专。致电该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多数电商平台的商家出售199朵玫瑰的价格多在四五百元之间。

“光年恋约官方商城”相关产品页面还提醒,“光年恋约”为订制产品,不支持退款,且为情侣恋约礼物,非保险产品。以消费者名义咨询“光年恋约”客服,对方称,其“恋爱合约”已售出上万份,并从今年开始兑付,由于时间没到,尚无成功兑付的案例。

天眼查信息显示,“光年恋约”为湖南易道黎贸易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地址位于湖南长沙市岳麓区,其法定代表人为刘庆。根据查询到的电话,致电该公司了解情况,电话被挂掉。

购买者:留个纪念,增加仪式感

采访发现,“恋爱合约”的受众,以20岁出头的年轻情侣为主,他们看重“恋爱合约”的纪念意义,同时抱有以小博大的心理。

今年5月21日,22岁的王女士与谈了近5年恋爱的男友购买了普凌恋爱合约“学生军人优惠版”。“199元买了不吃亏,万一真结婚了能赚10000元,我觉得挺值。”王女士表示,她和男友谈论过结婚的话题,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现在还说不准,她目前处于“憧憬结婚”的状态。

“即使到时候公司倒闭了也无所谓,只想留个纪念。”王女士说。

和男友在一起200天时,20岁的张女士购买了普凌恋爱合约,“在抖音上刷到了别人配有万朵玫瑰的婚礼视频,很羡慕,所以就买了”。

“我一直没告诉我妈妈我谈恋爱的事。”张女士认为,恋爱合约能为恋爱增加仪式感,“买了以后感情会更深,兑换不了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当时的体验”。

早在2018年,李女士曾购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恋爱险”。李女士向表示,“当时和男友认识了半年,正处于热恋期。买恋爱保险也是因为一时的恋爱脑,没想到还真的领证理赔了。”

举办婚礼一年后,李女士在购买恋爱保险满3年那天和男友领了结婚证,并成功获得了万元理赔。李女士说,“我现在就后悔当时没有多买几个版本,不然还可以多理赔几份。”

注意到,在网络上,众多网友曾就“恋爱险”“恋爱合约”是否靠谱、是否值得买展开讨论,大家的解答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可以买一份当作纪念;也有人认为,是商家营销出来的“套路”,要谨慎购买。

律师:兑付风险大,年轻人应谨慎购买

不少网友对“恋爱合约”存有疑虑,如怎么确保商家履约,商家跑路了怎么办。

分别向“光年恋约”“普凌恋爱合约”的客服人员提出上述疑虑,“光年恋约”客服人员回应称,“跑路的同行太多了”,没有其他办法确保其履约,“确实基于信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确保,合约受法律保护”;“普凌恋爱合约”的客服则表示,双方签订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中风险指的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损失发生时间、地点及其后果在主观认识上的难以确定和预料。而恋爱险中‘风险’完全可以人为控制,所以恋爱风险不属于保险法律上的‘风险’范畴。”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煜康向表示,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以转移和化解风险为目标,而像“恋爱险”承保的不仅不属于保险法范围内的风险,甚至会鼓励投保人制造新的风险,或者鼓励不诚信行为(如“假恋爱”、“假结婚”)。如果不存在风险,那这类产品就类似于赌博,让投保人从正常的风险厌恶者成为投机的风险偏好者。

赖煜康表示,保险所保障的主要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及相关利益,投保人对“恋爱险”所保障的“结婚”或“分手”也不具备保险法上允许的保险利益。

他进一步认为,虽然现在这类产品改头换面,又以“恋爱合约”的形式出现,但从企业经营层面而言,这类随意定价的“恋爱合约”如果出现大规模无法兑付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此外,企业也无法预防该产品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如为了兑奖而假恋爱、假结婚,从而造成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向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廖建勋认为,“恋爱合约”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了爱情,消费者因未能如约结婚而蒙受经济损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恋爱合约’很新奇,但最终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大,希望各位年轻人谨慎购买。”在廖建勋看来,“恋爱合约”产品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一旦商家倒闭跑路,消费者恐难以维权。

栏目主编:顾万全 文字




中国人寿恋爱保险官网网址

花几百元买个“恋爱险”,若几年后结婚,就可获得价值上万元的现金或礼品兑换……这曾经吸引了不少青年情侣。

前几年风靡一时的“恋爱险”,因存在诸多争议被叫停。不过,()近日调查发现,有商家推出被指“换汤不换药”的“恋爱合约”,其中有的商家称已卖出上万份。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煜康是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向表示,此前保险公司推出的“恋爱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其中的“风险”完全可以人为控制,所以恋爱风险不属于保险法律上的“风险”范畴。

而“恋爱合约”与“恋爱险”有相同的模式。赖煜康认为,从企业经营层面而言,定价随意的“恋爱合约”如果出现大规模无法兑付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此外,企业也无法预防该产品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如为了兑奖而假恋爱、假结婚,会造成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也有律师认为,“恋爱合约”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了爱情,消费者因未能如约结婚而蒙受经济损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普凌恋爱合约”的纸质凭证与合同 王女士 供图

“恋爱险”变“恋爱合约”?有商家称已卖出上万份

几年前,“恋爱保险”曾风靡一时,众多保险公司、互联网平台推出相关产品,并引起讨论。后因存在诸多争议,“恋爱险”被叫停。

如2015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过一款恋爱保险产品:投保人花费299元,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10年内任意一天,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登记结婚,即可获得1万朵玫瑰花。在3年的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还将得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2017年1月,原保监会发布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提到保险公司不得开发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合法利益的保险产品,不得开发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此后,恋爱保险逐渐减少。2019年11月,中国人寿称恋爱保险已经停售,此前的合同仍在履行。

如今,“恋爱险”几乎销声匿迹,但被指与其雷同“恋爱合约”出现了。

近日,查询发现,多个网络平台出现了一款名为“普凌恋爱合约”的产品。相关产品页面显示,“普凌恋爱合约”有学生军人优惠版、常规版、定制时间优惠版、定制时间常规版等,出售价格从199元至399元不等。

以“学生军人优惠版”为例,产品介绍称,全日制在校本科、大专学生或现役军人以199元购买签约后,能够获得纸质凭证、合同和电子凭证。若签约人在3至10年内与心上人登记结婚,可以在10001元礼金、10001朵玫瑰和价值一万元的钻戒这3种礼品中择其一兑现。“普凌恋爱合约”的产品页面宣称,“学生军人优惠版”销量已达12000多份。

注意到,“普凌恋爱合约”的

公开资料显示,“普凌恋爱合约”背后的公司是深圳市普凌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为罗财专。致电该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多数电商平台的商家出售199朵玫瑰的价格多在四五百元之间。

“光年恋约官方商城”相关产品页面还提醒,“光年恋约”为订制产品,不支持退款,且为情侣恋约礼物,非保险产品。以消费者名义咨询“光年恋约”客服,对方称,其“恋爱合约”已售出上万份,并从今年开始兑付,由于时间没到,尚无成功兑付的案例。

天眼查信息显示,“光年恋约”为湖南易道黎贸易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地址位于湖南长沙市岳麓区,其法定代表人为刘庆。根据查询到的电话,致电该公司了解情况,电话被挂掉。

“普凌恋爱合约”的产品类型

“普凌恋爱合约”的学生军人优惠版自称已售出12000多份。

购买者:留个纪念,增加仪式感

采访发现,“恋爱合约”的受众,以20岁出头的年轻情侣为主,他们看重“恋爱合约”的纪念意义,同时抱有以小博大的心理。

今年5月21日,22岁的王女士与谈了近5年恋爱的男友购买了普凌恋爱合约“学生军人优惠版”。“199元买了不吃亏,万一真结婚了能赚10000元,我觉得挺值。”王女士表示,她和男友谈论过结婚的话题,但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现在还说不准,她目前处于“憧憬结婚”的状态。

“即使到时候公司倒闭了也无所谓,只想留个纪念。”王女士说。

和男友在一起200天时,20岁的张女士购买了普凌恋爱合约,“在抖音上刷到了别人配有万朵玫瑰的婚礼视频,很羡慕,所以就买了”。

“我一直没告诉我妈妈我谈恋爱的事。”张女士认为,恋爱合约能为恋爱增加仪式感,“买了以后感情会更深,兑换不了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当时的体验”。

早在2018年,李女士曾购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恋爱险”。李女士向表示,“当时和男友认识了半年,正处于热恋期。买恋爱保险也是因为一时的恋爱脑,没想到还真的领证理赔了。”

举办婚礼一年后,李女士在购买恋爱保险满3年那天和男友领了结婚证,并成功获得了万元理赔。李女士说,“我现在就后悔当时没有多买几个版本,不然还可以多理赔几份。”

注意到,在网络上,众多网友曾就“恋爱险”“恋爱合约”是否靠谱、是否值得买展开讨论,大家的解答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可以买一份当作纪念;也有人认为,是商家营销出来的“套路”,要谨慎购买。

相比其他“恋爱险”“恋爱合约”,“光华恋约”的兑付标准很低。

律师:兑付风险大,年轻人应谨慎购买

不少网友对“恋爱合约”存有疑虑,如怎么确保商家履约,商家跑路了怎么办。

分别向“光年恋约”“普凌恋爱合约”的客服人员提出上述疑虑,“光年恋约”客服人员回应称,“跑路的同行太多了”,没有其他办法确保其履约,“确实基于信任,双方的权利、义务是通过签订合约的方式确保,合约受法律保护”;“普凌恋爱合约”的客服则表示,双方签订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中风险指的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损失发生时间、地点及其后果在主观认识上的难以确定和预料。而恋爱险中‘风险’完全可以人为控制,所以恋爱风险不属于保险法律上的‘风险’范畴。”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煜康向表示,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以转移和化解风险为目标,而像“恋爱险”承保的不仅不属于保险法范围内的风险,甚至会鼓励投保人制造新的风险,或者鼓励不诚信行为(如“假恋爱”、“假结婚”)。如果不存在风险,那这类产品就类似于赌博,让投保人从正常的风险厌恶者成为投机的风险偏好者。

赖煜康表示,保险所保障的主要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以及财产及相关利益,投保人对“恋爱险”所保障的“结婚”或“分手”也不具备保险法上允许的保险利益。

他进一步认为,虽然现在这类产品改头换面,又以“恋爱合约”的形式出现,但从企业经营层面而言,这类随意定价的“恋爱合约”如果出现大规模无法兑付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此外,企业也无法预防该产品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如为了兑奖而假恋爱、假结婚,从而造成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向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廖建勋认为,“恋爱合约”产品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了爱情,消费者因未能如约结婚而蒙受经济损失,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恋爱合约’很新奇,但最终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大,希望各位年轻人谨慎购买。”在廖建勋看来,“恋爱合约”产品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一旦商家倒闭跑路,消费者恐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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