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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网*公告显示,截至昨日(8月16日),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508068)公众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规模已超过初始募集规模上限,公众投资者募集提前结束,2022年8月16日为公众投资者最后认购日,自2022年8月17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限保持不变 ,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7日(含)。
同时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最终配售结果将在后续公告中再行披露。
针对投资者在认购后的疑惑,小夏也整理了一下:
最终配售比例如何确认?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公众投资者的配售将遵循“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确定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公众发售份额/全部有效公众认购份额。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比例配售确定。
比例配售后,款项何时退回?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公众投资者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原购买账户(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相应渠道到账时间为准。
大家也要注意留意资金到账情况,别让它白白躺在账户睡大觉,损失了可能的投资收益哦~
封闭期内想卖出怎么办?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2年。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但后续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竞价交易,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30%,上市首日以后涨跌幅限制为10%。
场内认购的投资者可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在券商端卖出;
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公募REITs产品的投资者,如果有流动性需求,可以通过转托管到场内进行交易,具体转托管流程可咨询认购渠道;或者通过已接入基金通平台的场外销售机构进行卖出,无需转托管。
认购期间没买到,之后还能买吗?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
华夏北京保障房REIT后期会在上交所上市,想要继续参与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期待~
PS:这里也要提示大家,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基于理性判断,以长期配置的心态来投资公募REITs哦~
风险提示:1、本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R4)品种,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本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3、本基金在基础设施之外投资固定收益资产,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供需风险和购买力风险。4、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5、本基金存在其他与公募基金相关的风险和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6、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7、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8、本资料中推介的产品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9、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资料中的所有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资料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基金定投强调“定期、定额、定基金”,是指在固定的时间(如每月8日)以固定的金额(如500元)投资到指定的基金中。
因为具有以下优势,是非常适合普通工薪族的理财方式:
优势一,平摊成本,淡化波动
与一次性投资不同,基金定投是多次投资,所以付出的成本是一个平均数。因为每月的支出是定额的,高点就少买一点份额,低点就多买一点份额,最终起到平摊成本的作用。
优势二,定期投资,积少成多
这是对我们理财习惯的培养。很多年轻的投资者,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容易变成“月光族”,但基金定投能够帮我们汇聚闲散资金,在不知不觉中积攒一笔不小的财富。
优势三,纪律投资,按时执行
人们在投资时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追涨杀跌高买低卖。但基金定投是纪律投资,制定计划就按时执行,避免因为短期波动改变长期投资策略。
优势四,年复一年,复利效应
每一次定投收获后,获利的资金又投入到新的定投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循环定投,可以充分利用复利效应,积累更多可观的财富。
优势五,自动扣款,手续简便
现在一般在手机APP上制定定投计划,关联资金账户,以后就会按时扣款执行定投计划。不需要到柜台排队、不需要每天盯盘,简单又省心。
定投好处多多,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淡化了择时,但*不要在市场高点进入,因为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来消化市场的高估值。为了投资更稳妥,也需要主动寻找定投的安全区域。
目前A股在2900点上下震荡,主要宽基指数估值优势凸显,正是定投入场的好时机。
此外开始定投之前,需要先找到一只靠谱的定投标的。定投偏爱回报*、波动相对大的偏股型基金。
在历经社会磨砺后,童心未泯,确实是值得骄傲的事。但不管归来“仍是少年”还是“已然成年”, 我们即需要保留,也需要习得。能够做到这两点,才是更值得骄傲的事,才能在人生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关于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006622)、C类基金份额(006623)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在对应销售机构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并做好赎回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
(1)三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30年-2039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夏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891)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五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在对应销售机构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并做好赎回安排,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1)五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五年持有期起始日五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适合预计退休日期为2045年-2054年的投资者购买。“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因此本基金对于在退休期间提供充足的退休收入不做保证,并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随市场波动,即使在临近目标日期或目标日期以后,本基金仍然存在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退休或退休后面临投资损失,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8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五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五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夏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6月12日起,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二、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6月12日起,通过华夏银行办理华夏睿磐泰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02)和华夏睿磐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77)、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78)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华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自2021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对应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具体情况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好买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好买基金的有关规定。好买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好买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好买基金网站:www.ehowbuy.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聚鑫优选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新增华夏银行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聚鑫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鑫优选六个月持有混合(FOF),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77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777,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聚鑫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含)期间公开发售。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华夏银行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华夏银行的规定为准,华夏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华夏基金公司网站》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华夏基金公司网站、定投基金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