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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08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出现一定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2021年,国内证券市场交投活跃,两市股票基金交易量、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扎实推动业务发展,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收入、机构业务收入、债券承销及交易业务收入等均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资产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较上年大幅减少。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167.05亿元,较上年增长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01亿元,较上年增长50%。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392.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78.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38%。
2022年,公司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基金实际操作时,想要小试牛刀时,仔细点就会发现刚买了1000块钱基金,怎么1000块变成了985,莫名其妙少了15块。为什么基金会无缘无故的缩水呢?
基于这种情况,关于缩水的原因,买卖基金到底有哪些费用呢?
细心的话可能会发现,基金买入有认购和申购两种情况,都是购买,有啥区别呢?
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尚未成立】的募集期间,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完成封闭建仓后】开放交易期间,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所以,两者虽然都属于买入行为,但处于基金【发行】和【运作】的不同阶段。
那么基金的买入行为不一样,卖出是不是也不一样呢?
是的,确实是不一样哈。
基金认购成功后,需在基金经理完成封闭建仓、约3个月后方能卖出。基金申购成功后,可以在完成基金份额确认、一般1天后就可以卖出。
所以,两者在买入后,卖出的最短持有时间周期有较大的区别。如果用于投资的基金在3个月内有其它使用需求(比如买房、买车),那就不能在新基金募集时买入,新手朋友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说到了认购申购两种买入方式,那么他们的费用如何呢?
我们常看到基金代销机构在做广告的时候会说“基金费用1折起”,这就指的是基金购买的申购费。
这里大家要注意,购买债券基金、还有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有申购费,但货币型基金一般是不需要申购费的~
买基金扣钱,卖基金当然也要收费,卖基金时候收取的费用,就叫做赎回费。赎回费用的设计本质上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的一种补偿,所以会约定一定的比例计入基金资产。
特别明显的就是,非货币基金7天以内赎回会收取1.5%的赎回费,又叫做惩罚性赎回费,而且是全额纳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用采用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确认日净值×赎回对应费率。
假如赎回10000份净值为1元的产品,赎回费率为0.5%,则赎回费用为50元,只能到账9950元。你付出的赎回费用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纳入到基金资产,分给没有赎回的投资者。
因为这个制度,我们经常看到由于大额赎回导致净值大增的情况。
例如南华丰淳混合C(005297)在2021年3月11日时,单位净值从1.4417涨到了1.8934,日增长率31.33%,很多投资者不理解为什么一天会增长这么多,其实就是因为大额赎回导致赎回费增多,计入了基金资产当中,导致净值大增。
注意:案例仅作教学使用,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买入时是买的越多越便宜,赎回费率则是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而不同。
赎回时,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低,一般持有超过一段时间都会免赎回费,这也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给大家找一张不同持有时间的费率比较图
说完了买基金和卖基金的费用,再来看看其他费用。基金的运作费用。
基金的运作费用包括: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如下图
基金的运作费呢,给我们的直观感受不太明显,其实这些每天都会从基金资产里面扣除,我们所看到的基金净值,也就是每份基金的价格,其实已经是扣除了这部份费用之后的价格。
除去基金运作费用,还有交易费用,
交易费是指基金进行交易时发生的费用。比如,证券交易时产生的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证管费等,参与银行间债券交易时支付的银行间账户服务费等。
基金调仓越频繁,交易费用就会越多。不过,交易费在基金做交易的时候已经支付过了,不需要投资者另外支付。
管理人报酬,也叫业绩报酬,顾名思义,就是基金赚钱了或者收益超过一定基准了,基金公司要把部分收益和你分成;如果基金没赚钱或者没有超过一定的基准,那也就没有业绩报酬了。
现在大部分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但有一小部分公募基金会按一定比例收取业绩报酬。比如部分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和部分对冲策略基金。
基金转换费,指投资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投资所需支付的费用。通常情况下,此项费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点几。
以下是一个总结的思维导图。
标红的费用建议着重掌握。但是不论是哪种费用,都是从我们口袋掏出去的,当然是越低越好,所以在购买基金时,一定要注意了~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1)、(2)、(3)条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协会黑名单、尚未完成重新注册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
(9)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网友分享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上述第(2)、(3)条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投资者若参与新农股份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关联方核查材料的在线提交
(1)网下投资者拟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属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和QFII投资账户无需提交核查文件,可直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2)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应通过光大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平台(https://ipo.ebscn.com/obm-ipo/#/busi/home,建议使用Chrome,IE10或IE11浏览器登录)在线填报提交关联方核查材料 。
投资者应首先在网站完成注册,在“个人中心-我的资料”中完善个人资料,机构投资者还需完善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配售对象类型为机构自营投资账户除外),资料填写完整后请务必点击“完成提交”,再从“发行动态”选择“新农股份”项目进行资格报备。
个人投资者上传文件包括:《网下投资者询价确认函(个人)》、《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原始文件需要从系统下载,然后线下盖章(或者签名),签章后扫描存为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机构投资者上传文件包括:《网下投资者询价确认函(机构)》、《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与基金产品备案证明(如适用)、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专户理财产品备案证明(如适用)、证券公司定向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备案证明(如适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适用)、《自有资金承诺函》(如适用),原始文件需要从系统下载,然后线下签名盖章,签章后扫描存为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如有信息修改,须重新下载对应的系统文件,签章扫描后再上传。
具体请投资者登录平台后下载并参阅《光大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平台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投资者应于2018年10月24日(T-6日)12:00前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关联方核查材料的在线提交,请投资者及时通过报备平台查询资料审核状态。
特别提示:投资者请切勿更改模版格式,否则将导致文件无法成功上传。请投资者尽早进行系统填报,并在提交系统后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变化,如系统内显示“全部通过”状态,则完成报备;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填报。如投资者未按要求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材料并完成报备,则其网下报价或申购将被认定为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2、应急通道提交
如投资者在本次提交系统时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以及注册或提交失败时,经电话确认后,投资者可在2018年10月24日(T-6日)12:00前使用应急通道提交材料,将全套提交材料发送至gdipo@ebscn.com,并电话予以确认。询价资料报备材料模板网下投资者可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官方网站(www.ebscn.com)下载,下载路径为:光大证券官网首页—光大业务—投资银行—IPO网下发行。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按照填报说明的相关要求填写。
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核查材料时,请投资者务必按如下格式填写邮件主题: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全称+新农股份IPO;
个人投资者:个人+姓名+新农股份IPO。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邮件后将发送邮箱回执。投资者发送邮件后1小时内未收到回执,请于核查资料报送截止T-6日12:00前向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来电确认。敬请投资者勿删所提交的核查邮件,以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验。本次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并对其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备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核查事宜的咨询、确认电话021-52523079、52523073、52523076、52523077、52523072、52523069。
(三)网下投资者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以下程序对网下投资者提供的材料和资质进行核查:
1、在申请材料发送截止日(T-6日)12:00前,如网下投资者未能在网下投资者报备平台完整填报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超过截止时间填报或发送的申请材料视为无效。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可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如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网下投资者属于前述禁止配售的情况,则拒绝其参与报价或将其视为无效报价。
3、网下投资者填报申请材料至正式获配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请参与的网下投资者补充提供与核查相关的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原件、协会注册的相关材料等。如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配售条件的情况,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拒绝向其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是否符合“三、(一)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及比对关联方。确保网下投资者符合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符合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以及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网下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网下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资者应全力配合光大证券对其进行的调查和审核,如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光大证券将取消该投资者参与询价及配售的资格并向协会报告,相关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
(四)初步询价
1、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到深交所办理CA证书,并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资金配号,成为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8年10月25日(T-5日)至2018年10月26日(T-4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申报数量,且应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报。本次网下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同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全部配售对象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报价,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80万股,超过180万股的部分,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注册,可参与网友分享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4、网下投资者申购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的,以及网下投资者向光大证券提交的核查材料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
(3)拟申购数量超过400万股以上的部分或者报价数量不符合18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购数量的部分;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5)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网下投资者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时,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报价,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申报价格或申购数量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网下投资者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初步询价其他注意事项
网下投资者出现以下报价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并公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五、定价程序及有效报价的确定
(一)定价程序
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上述被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二)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配售对象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六、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8年11月1日(T 日)9:30-15:00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1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同时不得超过12,0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8年10月3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七、网下配售原则
(一)投资者分类标准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以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同类投资者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1)A类:公募基金、养老金和社保基金;
(2)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3)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
(二)配售原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购数量的比例均指占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
(2)A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50%、B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1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同类申购中足额配售;
(3)A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大于50%、B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大于10%时,按照其申购数量进行比例配售;且A类的配售数量不低于50%,B类的配售数量不低于10%;
(4)当依照上述条款(2)或(3)进行配售,而无法满足条款(1)时,将调低B类10%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条款(1)。
当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足额配售,若有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
上述所有等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票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剩余零股按不同配售类型分配给申购数量最大的投资者;当申购数量相同时,剩余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八、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
1、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8年11月5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11月5日(T+2日)16:00前到账。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网上投资者缴款
2018年11月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2018年11月5日(T+2日)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九、投资者放弃及无效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8年11月5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包销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30%,主承销商目前的资本金满足包销要求,符合主承销商风控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11月7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6、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7、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簿记咨询电话:021-52523660、52523661、52523662
报送核查材料电话:021-52523079、52523073、52523076、52523077、52523072、52523069
发行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一、公司介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光大证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A+H股上市券商。
成立二十余年来,光大证券经历和见证了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创新和改革开放的历程。受益于光大集团的协同效应和品牌优势,光大证券各业务条线均衡发展,各业务板块相互协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链,主要业务居行业前列。作为拥有证券领域全牌照的大型证券金融集团,光大证券围绕零售客户、机构客户、金融同业与战略客户等市场主体,着力打造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及海外业务等板块。同时,公司以投资银行业务为主体,旗下拥有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另类投资、期货、融资租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业务等专业化子公司,业务遍及中国内地、香港、澳门、英国等国家和地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海内外有志加入中国一流投资银行建设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岗位
公司总裁1人、副总裁 1-2人、总监 1-2人。
四、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局意识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组织领导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及管理能力;
(二)熟悉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现代化金融企业管理,熟悉国内国际金融市场及制度规则;具有证券、 银行、综合金融、金控运作、产融结合等相关从业经验;具备较丰富的大中型金融机构业务及管理经验,具备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风险合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科技经验优先;
(三)应聘光大证券总裁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应聘光大证券副总裁、总监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
(四)应聘光大证券总裁岗位的,应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2年;应聘光大证券副总裁岗位的,应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3年;应聘总监岗位的,应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3年;
(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六)近三年考核结论均为称职(含)以上;
(七)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高效履职的身体素质;
(八)无不良从业记录,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五、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总裁
1、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下达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带领高管团队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
(2)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3)行使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2、任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
(2)原则上从事证券、投行等相关金融工作10年及以上,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2年;
(3)具备良好的战略眼光和国际化视野,对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有深入了解和认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强烈的风险合规意识和较强的风险合规管理能力;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3、工作地点:上海
(二)招聘岗位:副总裁
1、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总裁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
(2)按照党委分工,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并落实分管条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发展;
(3)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4)负责做好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原则上从事证券、投行等相关金融工作8年及以上,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3年;
(3)具备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银行、机构业务管理、风险合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科技经验优先;
(4)具备良好的战略眼光,对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有深入了解和认识;组织领导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5)具有强烈的风险合规意识和较强的风险合规管理能力;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3、工作地点:上海/北京
(三)招聘岗位:总监
1、岗位职责:
(1)负责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并落实分管条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条线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3)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发展;
(4)做好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原则上从事金融等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具备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3年;
(4)对分管业务条线发展现状及趋势有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组织领导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六、薪酬福利
实行市场化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员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自荐信(登陆光大证券官方网站,点击公司动态栏目的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和自荐信模版)发送至yingpin@bj.ebchina.com邮箱,邮件请注明具体应聘岗位。我们将严格为应聘者保密,并于报名结束后15日内通知进入后续阶段的人选,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电话:010-63639816、010-63636736
021-22169545、021-22169546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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