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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太证券
前言
在企业上市的过程中,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主体资格、税收等问题是证监会发审委关注的重点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共同点在于和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关系,公司的股权结构决定了这些典型问题会不会成为企业成功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是有利于拟上市企业的创始人/控股股东有效的控制公司,二是要更利于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三是利于拟上市企业成功过会。
一、几种常见的股权设置方案
1、以实际投资人(常常是自然人)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权。例如002629仁智股份。
仁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钱忠良为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雷斌、汪建军、卜文海、王海滨、尹显庸、杨燎、张军、李远恩、张曹、龚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杨勇、黄文勇、李成静、贾云刚、冯嫔、盛科、叶娟、蓝灵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 23人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来源于招股书)。股权非常分散,网友分享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忠良的股份更被稀释。按照2014年11月26日的收盘价计算,钱忠良的股份市值仅为3.5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只要收购一个标的以股份支付的话,价值超过3.5个亿其控股地位就不保(虽然有一致行动协议,但比较麻烦)。如果将这些一致行动人全部放在一个公司然后对上市公司持股,那么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就会高很多,对外并购股权支付的空间就会大很多。
2、实际控制人先成立一家控股企业(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然后以控股企业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例如002435长江健康。
长江健康控股股东为长江润发集团,为第一大流通股东,占股39.24%。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郁全和、郁霞秋、邱其琴及黄忠和四位自然人。其中,郁霞秋为郁全和之女,邱其琴为郁全和之堂侄女婿,黄忠和为郁全和之妻侄。要是他们都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四个人合计仅为16%,根本谈不上控制长江润发。
这样操作的优点是:
(1)可以集中股权,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以股权作为支付方式能力。
(2)简化上市公司信息决策流程。在股份公司层面,在改制重组、IPO等重大事项中哪怕有一个小股东不同意签字,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导致该事项进展暂缓,解决完他们的诉求才能继续。
(3)调整控股公司股权比较方便,便于对拟上市公司股权进行管理。由于股份公司发起人在上市前一年内不准转让。若将可能进行调整的投资者(比如说需要进行业绩考核的管理层,需要针对其带来资源效果对其股权进行调整的投资者)纳入控股公司而不是股份公司,可以在控股公司层面对其股份进行调整,从而间接达到调整股权结构的目的。这种方式在上市前和上市后均可以实现。
最典型就是股权激励,对管理层的股份进行调整,在拟上市公司层面进行调整时,既需要考虑被调整对象是否同意,还要考虑调整的价格,且控股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若是放在控股公司那么受到的约束就相对会少一些。
(4)控股企业对上市公司(或者拟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融资成本。由于控股公司可以合并上市公司报表及其他产业的报表,很多控股上市均开展了房地产业务,其资金实力一般强于上市公司,受到银行认可的程度较高。公司在上市公司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担保,提高上市公司债项的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
(5)控股企业可以随时准备承接上市公司的非优质资产,为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协调资源 。控股公司可以承接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盈利能力不强的项目,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优质性。同时可以为股份公司的现在和未来发展协调各种战略资源,安排不宜在上市公司层面安排的利益。
(6)控股公司可以在达到一定资产规模之后,以发行企业债、发行中期票据获得资金开展一些不宜在上市公司内部开展的业务(比如房地产)。或者通过股权质押、出售股票、吸引外部投资者增资的方式对实际控制人想重点发展的产业进行培育。例如目前不宜上市的房地产、目前处于亏损期的新兴产业均可在控股公司体内进行培育。
(7)有助于对上市公司人事进行安排,保持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活力。在很多公司上市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长期跟随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公司做大做强并能够实现上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上市成功之后,这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管理层功成名就,推动公司大力发展的动力不足,还占据着董事、监事、管理层的高层位置,实际控制人也不好换人。而上市几年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且有能力和冲劲的中层干部的晋升通道被堵死了。如果在上市公司上面设有控股公司,将老管理层升至控股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腾出相应的职位空间给下面的中层干部,既照顾了老管理层的情绪,又保证了新的管理层的活力,同时保证了公司整体的晋升通道通畅。
(8)成立控股公司,并承接上市主体中目前不宜上市或者目前尚不成熟的业务,待时机成熟后单独上市(国内或者国外、A股或者新三板)或者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上市公司。例如002739万达电影。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上市。上市后,关于电影发行等文化娱乐类资产可以单独上市或者注入万达电影院线。
设立持股公司的缺点:
(1)税负高。多了一重企业所得税15%或25%。需要进行税务筹划。
(2)公司决策比个人决策慢,主要体现在买卖不股票不如个人自由。自然人股东为了消费需要卖出少量的股票时,会觉得自由度降低。
(3)设立控股公司就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些管理人员,且其不能在上市公司中兼职,必须新聘任,成本增加。
(4)同时设立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还需要注意保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需要具有独立性。同时控股公司中,与上市公司同业的资产应该全部注入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3、多种股权工具结合。适用于多轮融资的AB股权架构、优先股架构、委托投票权、公司章程特别约定等。例如小米集团(股票代码01810.HK)。2018年7月9日,小米集团正式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其是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同股不同权”(AB股)的公司。小米集团的创始人雷军持有小米集团31.4124%的股份,但投票权为57.9%。雷军为小米集团的股权架构进行了如下安排,从而在公司经历了N轮股权融资后依然保证了自己的控股权。
(1)AB股架构
小米集团的招股说明书披露,上市前小米集团的公司章程约定了不同的投票权架构。持有公司A类普通股的股东为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雷军的持股平台)、林斌、as trustee of Bin Lin TRUST(林斌的持股平台)。
投票权架构中关于A类普通股与B类普通股和其他各轮优先股的设计区别在于对于审议事项时所能代表的投票权数量。除涉及极少数保留事项有关的决议案外,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对于保留事项的议案,A类股份、B类股份每股股份均只有1票投票权。
此外,持有不少于公司实缴股本1/10并附带股东大会投票权的股份股东(包括B类股份持有人),有权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并在会议议程中加入决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章程》规定,小米集团在香港上市之日后将继续实行的特殊投票权架构为:A类普通股为一类,B类普通股为另一类;在股东投票时,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有10份投票权,每一B类普通股或优先股股份有1份投票权。以上股权架构的设置,还有助于避税。
(2)优先股架构
小米集团在上市前进行了九轮融资,对这些投资人,公司章程中约定了优先股条款,具体如下。
①股息权。若公司董事会宣告发放股利,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现有或未来的普通股或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持有人,按初始投资额享有年利率为8%的非累积优先股股利。
②转换权利。2015年7月3日后,优先股持有人有权将所持有优先股转换为B类普通股;或在达到指定条件时,优先股将自动转换为本公司的B类普通股。
③赎回权利。
④优先清算权利。
(3)委托投票权
投票权委托指公司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如创始股东)行使。小米集团的部分其他股东和雷军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2%的投票权。
(4)公司章程约定
小米集团公司章程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于应当由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过半数的投票权赞成方可通过;对于应当由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超过3/4的投票权赞成方可通过。通过上述几种方式,除设计优先股特别决议事项的部分情形外或按照适用的法律或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雷军回避表决的事项外,雷军在小米集团上市时控制的投票权为57.9%。此外,雷军还是小米集团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因此,虽然雷军的持股比例并不是很高,但是小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需要注意的是,AB双层股权架构,一般是创始团队对于投资人使用。创始团队内部是平等的,单独要求多倍表决权是不合适的。例如雷军和联合创始人林斌同时持有A序列股票的,创始团队内部要平等。有家很红的餐饮公司——西少爷肉夹馍,当时是由三个创始人成立的,宋鑫和罗高景各30%,作为大股东孟兵的股权比例只有40%,所以,在引进投资人的前夕,孟兵提出要三倍表决权,直接导致了宋鑫与孟兵的冲突和矛盾,最后双方撕逼后分家,宋鑫另立新西少爷,后来双方还打了股权诉讼,所以要谨慎适用。
双层股权结构在我国是否能普遍适用则要取决于成立的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表决权怎样行使,即使是同股不同权也可以。有限公司自由度比较高,公司法管的比较少。根据公司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就可以采取这种结构了。而股份公司是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法第103条规定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法强制规定了每一股份都只有一个表决权,不能有多倍的表决约定。如果成立的是有限公司,成立的时候采取了双层股权结构,在准备上市的时候,要做股改改成股份公司,那么也不能使用双层股权结构。所以如果采取双层股权结构,就不能在国内上市,只能去境外上市,包括原来港交所都不同意同股不同权,所以阿里巴巴只能去美国上市,这次小米采取同股不同权在港上市,也是港交所的第一次尝试。
4、 投票权委托
例如京东(JD纳斯达克)。刘强东团队上市前股权比例为23%,但老虎基金、腾讯、高瓴资本、今日资本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团队行使。上市后,刘强东团队虽然持股20%却拥有了83.7%的投票权,具体如下表格所示。
5、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人指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例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间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一致行动协议内容通常体现为一致行动人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其中某方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巩固该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6、控制董事会
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主要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司很少需要开股东会,所以也很少通过股东会的控制权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只是在重大事件(如:修改章程、进行融资)的时候才召集一次股东会,或者要求股东签署决议等文件。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核心创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法》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通过规则作统一要求,授权公司章程自行决定。
二、股权结构设计的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三、设置股权方式时,关于创始人控制权的几个关键数字参考
这些数据提示创始股东要善于利用公司章程来确定自己的控制权,在起草公司章程时,可以不使用工商局提供的模板。
(1)股东会(同股同权前提下):
① 67%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
② 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
③ 34%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
④ 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
⑤ 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超过公司10%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⑥ 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
⑦ 3%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3%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2)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区别于股东会,按照一人一票制。
① 三分之二以上,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② 半数以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③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④ 特殊约定除外(例如:一票否决权)【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四、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建议
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增强拟上市企业的股权与公司治理的合规性,确保过审,应精心筹划拟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鉴于大量的过会中小板与创业板案例,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应包括如下几部分:
1、创始人(实质控制人)及其家族持股,其诉求是控制权,掌握公司的发展方向,在早期股权中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有一个相对较大的股权(通常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即60-80%,启动融资后创始人股权不断稀释后、上市前的持股比例也不要低于40%(最低不要低于30%),以保证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
实际控制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持股相结合,自然人直接持股和控股平台间接持股。自然人直接持股架构比较清晰,自然人直接持股比控股平台持股税费要低。
实际控制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满足后续股权重组资金需求等而需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变现。而实际控制人套现通常需注意的是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权/股份锁定的要求、套现的路径及套现时点和套现后仍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等。
2、合伙人。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基于合伙理念价值观必须是高度一致。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所以,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分配(8%-15%)。
3、核心员工(管理层)。管理层的其诉求是分红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权预留出来,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无论是证监会还是投资机构,都非常看重拟上市公司高管团队的质量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层持股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高管持股平台或者员工持股平台,此种方式通常用合伙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通常建议初次预留10%-25%。
新合伙人的预留。前期预先准备充足的股权份额,在吸引人才的时候才有优势。否则,已经到手的股权,让大家再拿出来就不一样了。例如预留5%有实际控制人代持股。
4、投资人。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对于优质项目他们的诉求是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权是非常合理的诉求。投资者建议持股比例为5%-15%(需要大量融资的高科技企业例外)。引入投资者,不仅是为了缓解上市前的资金难题,更为重要的是提升公司的资本运作能力。引入投资者与保持控制权需求需要找到平衡点。
多轮融资的安排。公司从创立之初至天使轮、A轮、B轮直至上市前的PRE-IPO的融资均会稀释创始股东的股比,为保持创始股东的控股权、对公司的控制及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持续稳定性的要求,需要提设计好股权结构,并做好投资的定价和融资的预估。
投资定价的合理性。对于投资方入资价格的合理性解释也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而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初衷主要是防止控股股东利益输送侵害广大社会小股东的利益。
融资的预估和新合伙人的预留是不一样的概念。每轮融资都要预估出来,到时候要平等稀释,让大家心里有个准备。
另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及业务方向的调整而需要的资金分配,可能需对目标公司的子公司、关联公司进行股权重组,可能牵涉到公司的股权结构的调整。
五、股权架构设计的要点
1、简单明晰。
便于发审委与公众理解的股权结构一般不必采用过于复杂的持股关系。在创始的阶段,合伙人不是特别多,比较合理的架构是三个人。投资人在投资的时候会看创业团队,那合伙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完整的组合?这不一定。投资人在投资的时候,首先关注的是你的产品和CEO的理念,你有没有CTO,COO,这些都不重要,所以,不能为了追求创始合伙人的人数而刻意增加。
2、有核心股东。
在股权结构设计时,股东里一定要有核心股东,能够正确引导公司的经营决策。例如创始人家庭,核心创始人等等,例如海底捞张勇。
3、股东之间优势与资源互补。
股东之间的关系最好是互不可缺、优势资源互补。如果功能职责太过接近,一定会发生纠纷,最后很容易另起炉灶。
4、股东之间互相信任。
股东彼此各自独当一面,股东之间无各类纠纷,明确各自职责互相信任。
六、需要避免的股权架构设计
1、持股比例过于均衡。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持股比例过于均衡容易形成股东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也容易激化股东矛盾,造成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例如真功夫。虽然现在它的生意还不错,但还没IPO。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股权问题引发内部纷争。它的原始股权架构为潘宇海50%、蔡达标夫妇50%。前期潘宇海作为真功夫的创始人,后来随着事业做大,潘宇海解决了中式快餐没办法标准化的难题,使得真功夫得以开始迅速扩张。但到了后期,负责门店扩张的蔡达标作用更大,双方因此产生了很多纷争。蔡达标就把潘玉海赶出核心层。心有不甘的潘玉海搬出旧账,控诉蔡达标侵占,把姐夫送了进去,蔡达标因此被判了14年的有期徒刑。这影响了他们的资本运作计划。
海底捞(06862.HK)初始股权也十分均衡,但其后来解决得非常好。1994年,张勇没出钱,其他3个人凑了8000元钱,4个人各占25%的股份。随着企业的发展,没出一分钱的张勇认为另外3个股东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毫不留情面地先后让他们离开企业,只做股东。张勇最早先让自己的太太离开企业,2004年让施永宏的太太也离开企业。2007年,在海底捞步入快速发展的时候,张勇让无论从股权投入还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出上都平分秋色、20多年的朋友施永宏也离开企业。张勇在让施永宏下岗的同时,还以原始出资额的价格,从施永宏夫妇的手中购买了18%的股权,张勇夫妇成了海底捞68%(超过三分之二)的绝对控股股东。施永宏对此匪夷所思的股权转让的解答是:“不同意能怎么办,一直是他(张勇)说了算……后来我想通了,股份虽然少了,赚钱却多了,同时也清闲了。还有他是大股东,对公司就会更操心,公司会发展得更好。”海底捞以匪夷所思的方式解决了股权结构不理想的问题。这一方面得益于海底捞从一开始就是张勇为主、施永宏为辅,形成了张勇是核心股东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施永宏的智慧。
2、股权过于集中。很多民营企业自始至终由家族内部控制所有股权,既没有员工股权激励,也没有引入外部投资机构。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情况下,容易给监管机构的感觉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建议至少少量进行股权激励与引入外部投资机构(相应可以给予一定董事席位),以免给上市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3、股权过于分散。很多企业由于创始人资金实力有限,为了加快公司发展只能不断引入外部投资,造成创始人股权不断稀释。一般来说实际控制人持股不低于40%方不构成上市障碍,在股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一般至少不低于30%。
4、夫妻、亲属合营。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优点是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但是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公私不分,财产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另外,一旦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随之带来的是股权争夺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可以通过章程约定非参与方的亲属经营权与收益权可以分离(包括继承权也要提前约定好)。
5、家族企业存在挂名股东。有的家族企业喜欢让家族成员在工商局注册成股东,但这些注册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真正的股东以及管理者却没有任何工商注册的痕迹。出现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或发生道德危机,显明股东将股权处分,或者违背隐名股东意愿表决公司事务,均会产生法律纠纷。
6、外资、国企及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违法代持。有些行业,国家对股东资格是要进行审查审批的,比如金融类企业(证券公司、典当行、银行等),另外外资企业、国有股的股权问题发生变化也都要进行审批,有些股东为了绕开这些规定,就找人代持,自己当隐名股东,这样的持股情况也存在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7、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部分拟上市公司在设立时采取干股、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设置并不规范,干股是不是有效,送股还是股权转让,什么时候是股东这些问题都容易产生分歧。举例:逻辑思维。罗辑思维”的股权架构是申音82.35%,罗振宇17.65%。公司贡献大的和依赖度高的是罗振宇,但公司没有给罗振宇适合的股权激励,最终股权结构导致他们俩分手。
8、代持入股拟上市公司。部分拟上市公司在国企改制、非上市公司向职工募股,基于法律上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往往对入了股的职工却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由委托代持、职工持股会、股权信托等方式找人代持股东,一旦代持的股东失去控制,职工股东的权益就容易受到侵害。
同样,国内的民营企业股权代持非常普遍,但上市有股权清晰和实际控制人稳定的要求,即股权代持必须还原且保持实际控制人24个月(创业板与科创板)或36个月(主板与中小板备注-2021年深圳主板与中小板合并)稳定,而监管机构一般不认可股权代持还原作为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上市主体自始至终不要使用股权代持(否则即使还原也将成为审核重点,非常麻烦),而已经实施股权代持的企业建议至少提前24个月或36个月还原并完善证据以应对监管审核。
9、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近年来,监管机构鼓励整体上市,但很多公司以集团方式多板块进行运营,最终仅选择业务发展良好的业务板块筹划上市。在这种情况下,拟上市主体与集团及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的独立性往往成为重点,很多企业因为独立性欠缺成为上市障碍。另外,将来最终股东减持需要交“两道税”(25%企业所得税和20%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以集团部分业务上市将要面临的问题。
10、持股平台。很多公司为了减少股东变动的麻烦和保持股权的可控性,在给员工做股权激励的时候会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形式进行。如果持股平台是有限公司,减持也会面临“两道税”问题,如上述9。如果持股平台是合伙企业,虽然避免了“两道税”问题,但也会面临锁定期比较长(实践中一般都是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锁定三年)和激励效果比较差(员工间接持股认可度较低)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建议企业给予核心高管的股权激励通过直接持股进行,给予中低层员工的股权激励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并考虑可否由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1、出资来源。很多企业因为所处行业和业务规模原因初始投资比较大,也有的企业因为原企业不规范,启动上市后重新大额出资设立了新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来源问题将成为关注的重点,下表是常规的核查要求建议提前筹划和准备:
其中,如果出资来源于其他公司利润的话需要提供纳税报表,如果纳税报表亏损或微利的话将很难获得监管机构认可。另外,实践中如果以专利、非专利技术出资也会被重点关注,因为其中很多要么是原任职单位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职务发明,存在纠纷风险),要么是拟上市主体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公司的资产,不能用于对公司出资)。
12、外部投资。绝大部分拟上市企业都会引入外部投资,补充资金并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上市,但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注意各类对赌条款,一方面不影响控制权稳定性且非与拟上市主体的对赌上市申报时才可以保留;另一方面要注意对赌业绩的可实现性以及投资机构要求的特别权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2)引入外部投资前后注意与原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特别是投资机构有关联的客户或供应商)商业条款没有重大变化,或者新增的重大客户或供应商与其他一般客户或供应商的商业条款没有重大差异。
(3)如果外部投资机构承诺给企业一定额外的资源支持,建议明确到投资协议里面,否则慎重考虑。
13、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入股拟上市企业在实践中较为常见,可以操作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单一客户或供应商尽量不要超过5%,否则视同关联交易披露;
(2)客户或供应商入股价格与同期投资机构入股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视同股权激励作股份支付处理;
(3)入股前后双方合作条款不要发生重大变化(含价格、交货、付款期限等)。
14、公司合营实践中,很多公司存在拟上市主体自然人股东或董监高入股拟上市主体子公司的行为(即拟上市主体与其自然人股东或董监高合营)。2019年4月之前,监管机构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因为可能在内部关联交易过程中产生利益倾斜从而影响上市主体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从而影响股民的利益)。2019年4月之后,监管机构虽然开了口子,但要求在确有必要且中介机构充分核后方可保留。因而建议类似合营尽量清理,否则必要性一般很难解释,会给上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5、特殊股东。工会、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拟上市主体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通过新三板进入的可以在核查清楚后保留,非通过新三板进入的不行。在职公务员、党员领导干部、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不得成为股东。
七、股权结构设计其他应注意问题
1、是否会导致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法人发生变化。导致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在其他上市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上市公司还需要再顺延2-3年才能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在以股权出资时,除了认识到它可以节省时间及金钱外,还应当注意其可能导致其他申报条件发生的变化,防止影响拟上市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IPO申请。
2、某些特殊行业对股东身份或资格的特殊要求。以股权进行出资前,应当核查被投资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否对其股东身份或资格存在特殊的监管要求。
3、注意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办理要求。《股权出资办法》已由工商总局正式颁布实施,但由于股权出资与变更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可能会涉及不同省份、地区,而实践中每个省、市、地区对于股权出资变更登记的要求可能并不完成一致。
因此,在办理股权出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时,还应当详细咨询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要求完成有关变更登记程序。
综上所述,相信企业了解之后,可以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股权架构。
华太赋兴资本
华太资本是“市值生态体系”创始人符勇先生在2013年创立,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集咨询、商学、投资为一体的科创型企业市值赋能平台。主要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并购、上市、市值管理、顶层设计等服务;为产业提供产业体系设计、金融整体解决方案;为地方政府产业加速器、双创生态孵化基地、科创综合体、人才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区、产业基金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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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讯 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代码001000)12月24日净值下跌3.60%,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2.2490元,累计净值为2.2490元。
中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24.90%,今年以来收益8.12%,近一月收益-11.53%,近一年收益12.45%,近三年收益235.67%。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葛兰,自2018年07月12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31.38%。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宁德时代(持仓比例10.21%)、天赐材料(持仓比例7.39%)、隆基股份(持仓比例7.37%)、阳光电源(持仓比例5.38%)、恩捷股份(持仓比例5.32%)、赣锋锂业(持仓比例4.75%)、亿纬锂能(持仓比例4.74%)、北方华创(持仓比例4.02%)、药明康德(持仓比例3.96%)、凯莱英(持仓比例3.9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过去一年,新冠疫情对全球造成了巨大影响,但在此过程中,中国表现出了优秀的防疫、抗疫能力,这其中不仅有医疗人员的付出,也有人民自律的抗疫等。与此同时,优质企业也展现了强大的逆境生存能力,我国经济领先全球复苏,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的组合取得了不错的收益。
组合操作方面,我们自2019年底就提出中长线看好这轮科技创新周期、看好中国制造业的崛起,围绕此主线配置,保持了仓位和结构整体稳定。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当前,网络投资诈骗案件高发。不法分子打着“低门槛、高收益”的幌子,制作虚假APP软件,通过网络交友等手段推荐“投资炒股”产品实施诈骗。网络理财(投资、炒股)类诈骗,目前已成为我市当前电诈警情中损失占比最大的诈骗类型,占电诈案件总损失的将近40%。
近日,警方接报了一起因被陌生网友推荐,下载虚假的华泰证券软件“涨乐财富通”进行炒股而被诈骗的警情。我市居民徐某报警称, 其于今年4月在小红书上认识一网友,该网友推荐徐某下载了一款冷门社交软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对方称自己在广州开贸易公司,并称在香港的朋友有香港版华泰证券的内部消息,可以跟着他挣钱。徐某便通过对方提供的网址链接下载了所谓的香港版“涨乐财富通” APP。
后该APP中的客服指导徐某进行炒股,前期徐某赚到一万余元并能成功提现,这让徐某深信不疑。在之后的十余天里,徐某加大了投资金额,前后共通过网银转账共计34万余元,知道该APP无法登录,对方也联系不上才发现被骗。
本期,我们特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为我们普及防范网络投资炒股诈骗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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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荐股
不法分子往往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推荐涨停板,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配合鼓吹过往的优异战绩来引导投资者入会;或者引导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更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李鬼出没”
不法分子以各种赚钱、好处、返利,诱导消费者下载各种非法交易软件或APP注册开户,并入资金参与交易。不法分子在销售炒股软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夸大宣传“炒股软件”的荐股能力,诱使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建立联系,骗取服务费等,甚至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人工提供或调节“炒股软件股票池”,连环骗取高额服务费。
大多仿冒APP都存在利诱性,通过宣传“打新股,高收益”、“充值返现金”“开户送好礼”等,在亲朋好友、老乡、微信群等迅速扩散;利用以假乱真的命名、网址、介绍信息等要求下载假冒软件,并且需要向私人或私企的银行账户转账。更有甚者,假冒某某券商客服的名义,发送非法交易app下载链接,邀请加入微信,拉你入群。
以下这些都是虚假华泰证券APP
警方&华泰证券提醒
一、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专家”“大神”荐股,证券投资市场是没有“活雷锋”,所有的成功包括投资都需要付出努力,没有捷径可走。在看到陌生人推荐投资炒股时你不妨反问一下自己:有这么好的赚钱项目他为什么要推荐给我?
二、下载安装各类软件要通过官方软件商店,不要下载安装陌生人推荐的各类APP软件,尤其是那些官方软件商店没有而是要通过点击网址链接才能下载的APP,这些软件大多都是非法软件。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警惕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遇到可疑情况要拨打证券公司的官方电话或者110咨询了解,一旦不幸遭遇诈骗,要留存好相关资料及时报警。
常州溧阳公安微警务
结合量化策略和专家评估,筛出百只左右不同风格的备选股票,帮助投资者快速选股;一键就可预约申购近期所有新股,还可设置在涨停板打开时卖出;选基工具快速定位目标基金,回测盈利数据、定投收益率……
针对投资者在股票交易、理财中的高频场景,华泰证券涨乐财富通APP近期推出乐选金股、股票买卖点、快速选基等10余项智能工具,辅助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提升投资效率。
智能条件单:智能盯盘,释放人力
作为涨乐财富通的人气功能,智能条件单自推出以来累计成交额已超过200亿,开通人数超65万。华泰证券跟踪市场变化,洞察客户需求,不断创设新的功能。
根据Wind统计,截至1月22日,今年A股已新增23家上市公司,延续着去年的频率。打中新股有可能获得可观收益,这样的机会投资者自然不会放过。不过,为了打新,投资者需要每天重复操作,费时费力。
针对客户没有时间盯盘、容易错过交易时机的问题,涨乐财富通升级智能条件单,新增预约打新、破板卖出的场景,投资者可一次性预约申购未来1-2周的所有新股,申购成功后还可设置在涨停板打开时卖出。
针对股票交易,涨乐财富通推出网格交易功能,可根据客户设置的基准价格和涨跌幅智能盯盘,每当价格下跌或上升到预设点位,就执行买入或卖出指令,有效节约时间成本,也使既定策略免受人为情绪的干扰。
乐选金股:精选细分行业龙头
目前,A股上市公司超过4100家。无论是小白还是老手,在交易时常常会感到困惑,怎样匹配自己的投资偏好,快速识别备选股?
涨乐财富通乐选金股功能,将股票按照周期、科技、消费等分类考察,利用市值、行业景气度、核心财务指标等筛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经过专家评估剔除涨幅过高的个股后,选出100只左右备选股票池。
乐选金股根据不同的选股逻辑和思路,分为大象起舞、小盘成长、新兴消费等类型,满足不同风格的投资者需求,该功能订阅用户数已超24.5万。
涨乐财富通还推出股票买卖点功能,通过历史持仓可视化的方式,在行情页面上直观展示最近2年的股票历史买卖点,帮助投资者复盘买卖情况,思考投资策略。
选基利器:多维度快速定位明星基金
基金发行近期延续去年的火爆,更有基金认购规模超过2300亿,创下公募基金史上新高。
火热的行情下,面对超过7000只的公募基金,投资者或许无从下手。基金背后的真实情况怎么样?如何快速找到心仪的基金?
华泰证券将长期积淀的投研能力产品化,推出快速选基工具,从特色榜单、业绩、基金经理、主题等多个维度,从海量数据中提取关键信息,大幅提升选基效率。
其中,榜单选基利用华泰的产品评价策略模型,打造十年老将榜、三年收益榜、金牛基金榜等11个榜单,帮助投资者快速聚焦明星基金产品;优秀的过往业绩是优质基金的重要标志之一,业绩选基支持多维度、多区间业绩指标排名,自由叠加各指标,可快速筛选基金;选基一定程度上是在选人,基金经理选基以业绩、经验、权威评价等多维度指标,为客户直观展示基金经理优势;主题选基覆盖40余个行业板块、130余个概念板块,投资者可快速定位特定主题和其关联基金,按照涨跌幅和主力流入排序选出基金产品。
投顾工作平台AORTA:驱动服务升级
华泰证券还全面升级投顾工作平台,推出AORTA 3.0,通过与涨乐财富通APP打通数据和业务流程,为投顾提供更精准的客户画像,实现快速匹配客户需求并提供个性化服务。
例如,依托华泰证券在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积累,投顾可根据总部输出的一体化投资策略,为不同诉求的投资者提供定制化的资产配置方案;通过AORTA中的乐友圈等功能,投顾可分享市场资讯并在涨乐财富通APP首页显示,作为客户投资决策前的参考;帮助投顾为客户定期提供产品运作报告,监测产品净值波动并及时发出预警。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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