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26(股票000504)000526学大教育

2022-08-11 1:46:02 证券 xialuotejs

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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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丨学大教育(000526.SZ)公布,为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及进一步调整优化现有业务结构,公司计划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在线学科教育培训业务,该计划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生效。

2021年年初至10月末,公司义务教育阶段在线学科教育培训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教育培训业务营业收入比例约为5.6%(2019年度上述收入占比约0.32%,因新冠疫情等外部突发因素阶段性影响,公司集中将部分存量课程教学模式由线下转为线上,导致在线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预计随着外部因素影响减弱,线下学科教育培训业务占比将快速恢复),公司将做好与该次业务调整相关事项。

同时,在持续巩固既有高中阶段教育培训业务及非学科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着力丰富职业教育类、素质类、科技类等教育培训产品,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股票000504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南华生物””)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南华生物7%的股份,即21,810,173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8.29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南华生物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2、在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财信产业基金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开征集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须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财信产业基金的《关于公开征集协议转让不超过7%贵司股份的函》后,已于2021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财信产业基金《拟协议转让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开征集信息》,具体内容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截至本信息公开日,南华生物股份总数为31,157.3901万股,其中:限售股90.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1,067.3201万股。财信产业基金持有南华生物7,970.1655万股(持股比例25.58%),系南华生物第一大股东。

财信产业基金本次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征集1名受让方协议转让南华生物7%的股份,即21,810,173股,所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拟转让股份的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南华生物在本次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即2020年6月16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8.29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0.09元。

因此,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人民币18.29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在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只有一家,则双方以意向受让方报价为基础并经有权部门批准后确定最终转让价格。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征集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的征集条件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自然人或依据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2、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仅限自然人、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意向受让方本次申请受让股份前非为南华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

3、意向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最近三年(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至今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或作为失信主体被惩戒,不得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且处于持续状态;

4、意向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或审核批准程序;

5、意向受让方诚信水平较高,资金实力强,资金来源合法、可靠,商业信用良好,保证能够按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

6、意向受让方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事项

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本次转让的股份,应当向转让方财信产业基金作出以下承诺:

1、意向受让方应积极支持南华生物的正常经营和南华生物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日常管理工作,支持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持续和稳定,支持南华生物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2、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受让股份后12个月内不谋求对南华生物的控制权,也不采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对南华生物的控制权;

3、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受让股份后不谋求或协助谋求跨省迁移南华生物注册地址;

4、意向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的锁定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交易规则执行;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财信产业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信产业基金支付转让价款总额30%的履约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取得财信产业基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6、本次股份转让如未获得财信产业基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则双方终止交易,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意向受让方应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8、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递交受让申请的资料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材料分为“股份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方案”、“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法人公章)。

1、股份受让申请及承诺书(格式要求参照附件)

意向受让方应根据公开征集信息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股份受让申请》,明确向财信产业基金提出受让本次转让的股份的书面申请,载明受让意向、股份数量、价格等。

意向受让方本次申报受让股份比例7%,即申请受让的股份数量21,810,173股。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18.29元/股。

意向受让方应根据公开征集信息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承诺书》,就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确认和承诺。

2、受让方案

受让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简介(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管理团队、主营业务介绍、主要投资项目情况、财务状况介绍、资金实力情况、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对南华生物的整体认识及持股后的未来计划、未来能给予南华生物的资源、区域协调或产业协调能力等,股权结构需穿透至最上层出资人);

(2)报价:包括每股报价、股份数量、总价及有关说明;

(3)支付安排、资金意向受让方应说明股份转让款支付节奏及资金来源;

(4)条件说明:意向受让方就是否符合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条件逐项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资格条件及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开征集信息要求受让方承诺事项和条件的响应(是否响应承诺要求);有利于提升南华生物质量、维护南华生物持续健康发展的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资料:意向受让方综合实力;在自身所处领域的行业地位及业务开展情况;资金实力等;

(5)意向受让方就股份受让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情况说明;

(6)意向受让方说明其与除财信产业基金外的南华生物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受让申请前持有南华生物股份情况;

(7)意向受让方对南华生物后续发展战略的建议或方案。

3、资格证明材料

(1)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3)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的工商档案(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4)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应该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设立不足三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设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本次转让的股份的决策和审批文件;

(6)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受让方提供股份转让款的资金来源证明或筹集方案;

(8)其他证明文件(如转让方上级国资部门要求的文件)。

(二)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

本次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2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向财信产业基金现场报名并提交合法、合规及符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三)申请资料递交方式

上述资料须现场送达,财信产业基金不接受以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资料。上述资料应以A4纸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提供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每项资料需加盖公章,成册文件应当骑缝加盖公章。

文件及对应的U盘或光盘应密封在密封袋并注明“申请文件”。每个密封袋均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密封袋外注明意向受让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

正式申请文件应提交一式六份,一经接收后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予退还。财信产业基金指定的受让申请接收人及申请文件接收地址

联 系 人:胡 松

联系电话:18107311813

接收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4楼

受理时间:公开征集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缔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一)缔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缔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受让方应在送达受让申请材料之前将缔约保证金足额汇入财信产业基金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一并递交缔约保证金的划款/转账凭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如未按规定缴纳缔约保证金,则受让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财信产业基金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缔约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先锋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116 010130 003502 67

汇款时务必注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全称和“申请受让南华生物股份缔约保证金”字样,付款单位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须一致;若不一致,意向受让方及付款单位需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该等最终受让方的缔约保证金将依据届时转让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未被选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的缔约保证金将在评审结果通知并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如果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或签订协议后不履行,则其缴纳的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和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信产业基金支付相当于股份转让价款总额30%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支付的缔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将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前,受让方需向财信产业基金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若因意向受让方递交的申请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受让方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施的,则其支付的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受让方的确定

在前述申请材料受理后,财信产业基金将对各意向受让方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综合评定等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原则上将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择优选择受让方,主要考虑因素

1、意向受让方报价;

2、意向受让方履约能力;

3、意向受让方对南华生物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能力、规范管理能力;

4、意向受让方对南华生物未来业务开展的协同、增值赋能的能力;

5、有利于对南华生物持续健康发展的其他因素。

综合上述因素后,财信产业基金将确定最终的意向受让方,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若因本次股份转让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导致双方终止交易的,财信产业基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该受让方退还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经综合评审,如最终没有确定受让方,则可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者终止本次转让股份事项。

七、风险提示

在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财信产业基金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开征集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须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附件

1、《股份受让申请》

2、《承诺书》

3、《资料清单》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股份受让申请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意向受让方名称】(以下简称“我方”)通过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华生物;证券代码:000504.SZ;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在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开征集公告”),知悉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拟转让南华生物7%的股份,即21,810,173股。

我方经自我评估后,同意按照财信产业基金确定的条件参加此次公开征集,我方在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方已仔细阅读公开征集公告,同意并遵守公开征集公告所确定的程序与规则,接受公开征集公告所列全部要求,确认并承诺我方符合公开征集公告所列的全部条件。

二、受让意向

1、意向受让价格:人民币元/股。

2、意向受让股数:股。

3、意向受让股份总价:人民币元。

三、我方同意按照与财信产业基金协商最终确认的价格和时间等各项条件和要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缴纳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四、按照公开征集公告相关要求,我方特别确认

1、参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系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过程;

2、我方按照要求所提供的文本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违反该项承诺,财信产业基金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届时已经与我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我方保证本次参与公开征集过程中所存在的所有授权均真实、有效;

4、本次受让行为系我方自主行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受让并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

五、本股份受让申请一经填写并签署,连同缔约保证金的划款/转账凭证复印件一同经专人送达至财信产业基金指定地址后,即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如果我方在通过评选被财信产业基金认定为合适的受让方之后出现任何违反或不符合本股份受让申请的情形,我方将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果因违反或不符合本股份受让申请的情形导致无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则我方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缔约保证金,并且我方还应赔偿财信产业基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我方联系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意向受让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年月日

附件2:

承 诺 书

我方同意按照财信产业基金确定的公开征集条件参加此次公开征集,并确认和承诺

一、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签署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地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我方保证受让股份后,拥有持续履行义务和承诺的能力。

二、我方承诺接受公开征集公告所列全部要求,确认并承诺我方符合公开征集公告所列的全部条件,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或其他不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情形。

三、为参与本次公开征集,我方做出以下具体承诺:

1、我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南华生物的正常经营和南华生物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日常管理工作,支持南华生物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持续和稳定,支持南华生物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2、我方在本次受让股份后12个月内不谋求对南华生物的控制权,也不采取任何方式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对南华生物的控制权;

3、我方在本次受让股份后不谋求或协助谋求跨省迁移南华生物注册地址;

4、我方本次受让股份的锁定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监管、交易规则执行;

5、我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财信产业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信产业基金支付转让价款总额30%的履约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取得财信产业基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6、本次股份转让如未获得财信产业基金的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则双方终止交易,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我方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8、我方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并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已就本次受让股份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或审批程序,我方或指定的授权代表已经取得签署、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并遵守《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力和授权,不存在影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效力的程序瑕疵及法律障碍。并且,财信产业基金对我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无审查的义务。

四、我方承诺,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和履行完毕之前,我方(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提交给财信产业基金的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未真实披露实际持有或受让南华生物股份的情况,导致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可能会认定我方受让股份的行为将触发向南华生物全体股东发出股份收购要约的义务;

3、与南华生物相关的内幕交易,操纵南华生物的股票价格或与南华生物相关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4、任何可能被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任何可能被政府机构或司法机构予以处罚或定罪量刑,导致我方不具备受让股份之资格,或股份转让无法实施的潜在法律风险;

5、任何我方(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无法根据上市公司和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股份转让协议》不能生效、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情形。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无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则我方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缔约保证金,并且我方还应赔偿财信产业基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如果我方在通过评审被财信产业基金认定为确定的受让方之后决定放弃受让或因任何我方原因(包括我方的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的原因)导致财信产业基金无法与我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则我方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缔约保证金,并且我方将赔偿财信产业基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我方同意,如果我方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的情形,则我方无权要求财信产业基金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果尚未完全支付履约保证金,则财信产业基金有权要求我方继续缴纳),并且我方将赔偿财信产业基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承诺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

附件3:

南华生物股份转让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000526学大教育

王峰、实习生韩甜报道

“双减”之后,校外培训巨头纷纷剥离K12学科培训,寻求转型。

成立于2001年的老牌校外培训机构学大教育(SZ:000526)同样如此。学大教育创始人金鑫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大教育将巩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培训业务,并将职业教育作为重点方向。

不过,

第一,传统高中学科类培训仍贡献其主要收入。相比之下,其他一些主要培训机构如高途、学而思网校、作业帮等已彻底剥离高中学科培训,展现出决绝的转型姿态。

不仅如此,北京学大剥离高中学科培训业务后,仍在以学大教育名义协助非营利性机构招生,营利与非营利的界限模糊;K12非营利性机构蠢蠢欲动要在暑假招生授课,突破合规红线。

第二,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是学大教育最主要的转型方向,但目前为止,进展最快的却是给中职生上高中文化课,帮助他们参加高考。有专家认为,这与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职业技能的初衷不符。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学大教育在2021年7月“双减”后经历动荡,但守住了业务基本面,2021年营收25.29亿元,同比增长4.1%。

但学大教育终将面临抉择:是否丢掉守住高中学科培训业务的幻想,全力转型职业教育?这可能冲击上市公司业绩,但也可能走出一条新路,迎来全面转型。

学大培训学校要开暑期班

“双减”之后,教育公司随即迅速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学大教育虽受冲击,但并未伤筋动骨。

学大教育公告称,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在线学科教育培训业务,但2021年年初至当年10月末,这项营业收入仅占全部教育培训业务营收的5.6%。

学大教育最核心的业务是高中学科培训业务,到2021年9月时,高中阶段营业收入占教育培训业务收入约60%。

2021年9月7日,学大教育董事长吴胜武公开表示,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普通高中阶段的培训业务收入占比。

学大教育成立于2001年,最初业务为线上家教网,2004年开设第一家学习中心。2010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2016年回归A股,成为第一家并购回归的中概股。长期以来,学大教育都是教育培训行业的绝对头部,年营收稳定在20亿元以上。

(学大教育近年来教育培训业务概况)

然而,2021年,学大教育迅速“瘦身”,教师人数从2020年约6000人减少到3498人,2021年报没有披露校区数量,但料将大幅减少,比如,学大教育在北京市顺义区就注销了培训学校。

学大教育官网显示,北京是学大教育校区最多的城市,共24个,目前官网公示的只剩下高中教师。

北京是“双减”重要试点,学而思、新东方、作业帮直播课、高途、有道精品课等APP上,都已下架了北京市的高中培训课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显示,北京市营利性高中阶段学科培训机构数量为0。

北京市审批了7家学大教育培训学校,还审批了北京学有方线上学科培训学校。按照“双减”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因此,这8家非营利性机构均与学大教育完成了切割,其举办者不再是上市公司体系内公司,收入也无法并入上市公司。

但两类主体的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却没有彻底切割。

(北京学大培训学校的老师介绍会开设暑假班)

同样,

至少3名自称学大培训学校的老师向

(两名自称北京学大培训学校老师发来的小学、初中2022年暑假培训班安排)

目前,对于高中培训如何执行“双减”政策,各地规定不同。但多名业内人士告诉,趋势将是参照北京做法严格执行。教育部近日通报称,广州市今年以来压减高中学科类培训机构24家。

辅导职校学生升学

在2021年年报中,学大教育披露了积极布局的三大新业务:探索布局职业教育、布局素质教育及科技类教育、深入实践智慧阅读领域。

其中,素质及科技类教育的具体业务是,2021年10月与达内教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期限为5年,对包括不限于成人职业教育、少儿编程教育、智能机器人课程合作、赛事合作、科技主题国内外游学、冬夏令营营地合作等类型的业务展开联营推广和市场开拓方面的合作。

学大教育在5月10日投资者交流活动上披露,这项合作2021年未产生规模化收入。

智慧阅读领域的具体业务是,2021年9月与物灵科技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面向儿童和青少年的智能中英文双语阅读馆,开展实体馆+线上课程OMO阅读解决方案业务。

学大教育创始人金鑫5月2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体量的业务还不太现实。”

目前,实质性推进的新业务是职业教育。但学大教育多次公开介绍均泛泛带过,没有披露具体项目。

比如,2021年年报表示,2022年将“和职业学校开展以职教升学、职教高考、职普融合、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院和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业务合作。”

5月10日投资者交流活动上披露,公司将依托职业学校现有专业或新申请专业,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设置普通高考或职普融通升学班、职教高考升学班;依托中等职业学校现有专业或新申请专业,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设置艺术类专业升学班。

据介绍,学大教育与职业学校的联合办学项目已签约超过20所。

其中一家中职学校工作人员告诉,“学校今年和学大教育合作,由学大教育的老师教语文、数学、英语,帮助学生通过职教高考考取本科;学生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所有的文化课都由学大教育的老师来教。”

《职业教育法》修订后,职业学校学生的升学通道拓宽,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中职学生考入高职甚至本科高校。职教高考将是重要的升学渠道,但中职生参加职教高考,除了考察职业技能,还要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这给了学大教育机会,高中培训业务可以因此从To C 转为To B模式。

有的合作更为深入,据报道,学大教育以3000万元投资内蒙古电力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输入教学和管理。内蒙古电力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

在上述学校里,学大教育发挥了在学科培训方面的资源,既为自身业务找到了新场景,也迎合了中职生升学的大趋势。

不过,职业教育的升学导向也遭受质疑,有专家认为,过分强调升学,偏离了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定位。培训机构不能以帮助职校提高升学率、职校生提高职教高考成绩为名,刺激、助长这种倾向。

专家认为,职业教育既然已被定位为与普通教育不同的类型教育,未来的升学选拔中,文化课只会作为基本素质进行考察,达到合格水平即可。即使是职业技能测试,也要改变普通教育中的应试风气,强化对学生的过程评价,以及对专业技能的实际掌握情况。

职业教育前景广阔

与中职学校合作开展升学班,只是学大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一小步。如果目标是彻底转型,而不是为传统业务找到新市场,学大教育将更广泛地拥抱职业教育。

金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学大教育还将布局高等职业教育。比如学大与高职院校合作共建二级学院,进行二级学院的混改及投资并购,甚至与高职学校进行学校层面整体的资本合作、业务合作。

另外的业务方向还包括产教融合。“以往,产教融合一直是个痛点,要么是学校热企业冷,要么双方资源不匹配,缺少既懂教育又懂产业的中间环节,学大希望利用在产业端的资源,打通中间环节。”金鑫说。

“职业教育这三个方向我们同时在做,但有快有慢。毕竟离我们既有的资源体系和优势有些距离,这个能力也是我们要逐步构建的。”金鑫说。




000526 紫光学大股票

学大教育(000526.SZ)发布公告,公司于7月9日收到股东紫光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函称,紫光集团于7月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债权人徽商银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重整;截至函告日,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紫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公告日,紫光集团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05.1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3%。如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方案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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