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官方网站(天弘精选基金净值420001)江海证券

2022-08-02 15:51:47 基金 xialuotejs

江海证券官方网站



本文目录一览:



自2019年10月10日起,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基金申赎代码:512501)新增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改革”,基金申赎代码:512951)、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战略新兴”,基金申赎代码:512771)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国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江海证券、国信证券的规定为准,江海证券、国信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江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江海证券网站:www.jhzq.com.cn;

(二)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截至2019年10月10日,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




天弘精选基金净值420001

03月13日讯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天弘精选混合,代码420001)03月12日净值下跌1.89%,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0.8513元,累计净值为2.3142元。

天弘精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67.65%,今年以来收益1.56%,近一月收益-0.91%,近一年收益20.17%,近三年收益29.20%。

天弘精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分红5次,累计分红金额0.66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钱文成,自2013年01月16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72.99%。

谷琦彬,自2018年05月04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6.66%。

赵鼎龙,自2019年11月15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5.66%。

周楷宁,自2020年01月15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1.25%。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格力电器(持仓比例4.72%)、美的集团(持仓比例4.56%)、老板电器(持仓比例4.51%)、贵州茅台(持仓比例3.83%)、五粮液(持仓比例3.62%)、晨光文具(持仓比例3.60%)、泸州老窖(持仓比例2.76%)、海尔智家(持仓比例2.73%)、洽洽食品(持仓比例2.45%)、保利地产(持仓比例2.15%)。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四季度,中美贸易谈判缓和以及对2020年中国经济回升的预期增强,市场整体震荡上行,科技股、耐用消费品(家电、汽车)、地产建材等行业表现相对较好,主要消费品表现则相对落后。本基金在四季度增加了科技股、地产以及地产竣工产业链的投资,减持了部分必选消费品的个股,整体在持股结构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力求在持仓上更加均衡,选股上仍然坚持以公司质地优先,基于中长期的价值判断,在合理价格或者低估价格的基础上,优选具备中长期价值持续增长的龙头公司,四季度整体取得了一定的投资回报。




江海证券

近日,证监会披露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旗下一名员工因违反《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据悉,该名员工在江海证券大庆龙凤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泄露客户信息,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并向客户传递非江海证券统一提供的投资信息,做出投资不受损失、保证投资收益的承诺,同时在电话服务过程中,营销宣传内容不实,存在误导性内容和不当表述,以自称炒股等不当方式作为营销手段诱导客户购买固定收益产品。

据江海证券官网披露,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上市公司哈投股份(600864)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7.67亿元;同时也是黑龙江省辖区内*一家国有控股券商,主营业务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等综合业务体系。

2020年9月11日,江海证券曾因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被叫停了债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产品备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等三大业务。

随着三大业务的被叫停,江海证券2020年证券公司评级连降5级,从BBB级降至C级,成为当年评级下降*的券商。然而,三大业务被叫停满一年都还未恢复。直到2021年9月27日,江海证券才顺利恢复债券自营业务;2022年3月3日,江海证券再恢复资管产品备案、股票质押业务。于是,公司营收也颇受影响。

2022年4月29日,江海证券在官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年实现营收12.87亿元、同比减少30.98%;同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也大幅下滑,从2020年末的34.43亿元降至9.8亿元。

对此,时代数据5月27日给江海证券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官方对采访问题的回应。随后,时代数据多次致电江海证券,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佣金收入持续下降,行业份额进一步收缩

据年报显示,江海证券2021年营收为12.87亿元,较2020年的18.64亿元减少了30.95%。

对此,公司在年报中表示,核心业务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遭受业务高同质化特征与价格战持续影响致使公司佣金率继续下降,佣金收入持续下降,业务收入降低;同时,受行政监管措施影响,债券自营业务2021 年1-9月暂停业务开展、收入同比小幅下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此外,公司还表示受宏观政策变化和公司分类评级下降影响,公司债券承销规模同比下降,承销收入同比减少。2021年公司仅完成各类债券承销41只,承销金额共计194.73亿元;而在2020年,公司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227支,承销金额累计434.35亿元。

与此同时,江海证券的行业份额也在进一步收缩。从营收方面来看,公司行业份额从2020年的4.16%降至2.56%;从总资产方面来看,公司行业份额从2020年的3.1%降至2.84%。


分支机构缩减,员工减少

此外,江海证券在全国的分支机构也有所减少。据年报披露,2021年公司共设有分支机构70家,较2020年减少了6家,其中福建减少了2家,北京、广东、安徽、湖南各减少1家。

随着分支机构的缩减,公司员工也相应减少。据年报披露,2021年公司共有员工1378人,较2020年的1459人减少5.55%。


公司债发行票面利率增长,还债压力倍增

2022年5月25日,江海证券官网披露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今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结果,原定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实际仅发行4.4亿元公司债,其票面利率为5.3%。

时代数据发现,此轮公司债的票面利率较两年前利率已然上涨。2020年,江海证券发行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介于4.4%至5%之间。

此外,时代数据还发现,今年下半年公司有两笔公司债将到期,合计将还款13.7亿元;而今年上半年公司刚还清三笔合计23.68亿元的公司债。

另据年报披露,截至2021年末公司自有负债为138.59亿元(不含客户资金),其中短期负债68.97亿元,占自有负债总额的49.77%,但短期负债构成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6.17亿元。同时,公司2021年末自有资金为11.88亿元,自有资金流动水平较为充裕。


合规仍是公司面临的*问题

据时代数据调查,在江海证券三大业务暂停整改期间,旗下营业部仍有违规事件发生。2021年8月5日,黑龙江证监局连发两道警示函,均涉及江海证券旗下营业部员工。

其中,监管措施〔2021〕011号显示,江海证券哈尔滨柳树街证券营业部员工孙涛存在操作客户股票账户,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向客户明确推荐股票未提示风险并承诺收益行为;营业部员工合规意识薄弱,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员工执业行为监测处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监管措施〔2021〕012号显示,江海证券双鸭山新兴大街证券营业部原员工彭世伟、员工蔡丽丽向投资者传递非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营业部员工合规意识薄弱,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今年4月8日,江海证券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被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同月21日,江海证券旗下员工王冰再因违规操作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6月15日,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




江海证券官方网站查询

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6月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江海证券将自2021年6月8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1年6月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江海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江海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江海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江海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江海证券客服电话:956007

江海证券网址:www.jhzq.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公告

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加和基金”)协商一致,北京加和基金已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基金

北京加和基金已终止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投资者可正常办理上述基金赎回业务。

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北京加和基金客服电话:400-803-1188

北京加和基金网址:www.bzfunds.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26日证监许可[2021]1486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金额均为人民币1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后,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6个月,在6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债券A,基金代码:012397;C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佳元6个月持有债券C,基金代码:012398)。

2、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0.35%,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费率为零。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35%,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35%)=99,651.22元

认购费用=100,000-99,651.22=348.78元

认购份额=(99,651.22+50)/1.00=99,701.22份

(3)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50)/1.00 = 100,050份

(4)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5、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将在相关公告中规定。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6个月,在6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直销网站(www.nffund.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nffund.com):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16:00前(T日16: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三)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2、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等);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四)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等);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4、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5、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通过“转账汇款”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选择汇款支付模式,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账号: 4000020419200076106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所在省市: 广东省深圳市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在南方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提交认购申请,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

六)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网点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一)直销网点: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金融许可证或等效资质证明、业务许可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等);

(5)加盖预留印鉴(公章、法人私章、经办人签字,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指定交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本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8)《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三份;

(9)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章节复印件;

(10)加盖公章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

(11)若为普通投资者,需提供《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普通投资者风险承诺函》各一份,并加盖相应印鉴;

(12)《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或《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一份,加盖相应印鉴;

(13)若为非金融机构及财务公司,需提供《(CRS)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CRS)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各一份,加盖印鉴。

(14)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机构,还需提供相应产品成立的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1025 8400 2049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

1、本公司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账户证明(预留同名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回单扫描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7)股权或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信息的章节等需加盖公章;

(8)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如: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等需加盖公章;

(9)(专业投资者)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10)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供产品备案函等材料需加盖公章;

(11)以产品开户的客户需提产品持有人结构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管理员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于我司指定的企业与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发出申购指令并复核;

(3)投资者适当性调查评估资料;

(4)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204 1920 0076 106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并可系统内下载具有我司电子章的开户确认书。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企业及机构理财平台系统内查询。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电话:(0755)82763905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

(2)代销券商及期货公司:

(3)第三方销售机构及其他代销机构:

注: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投行大厦5层

负责人:刘胤宏

电话:(0755)22235518

传真:(0755)22235528

经办律师:戴瑞冬、张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联系人:汪芳

联系电话:+86 21 61412431

传真:+86 21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润松、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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