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37(519087)002937股票行情

2022-08-02 11:23:08 基金 xialuote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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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7月26日收盘,兴瑞科技(002937)报收于22.31元,上涨10.01%,涨停,换手率3.67%,成交量10.63万手,成交额2.31亿元。

资金流向数据方面,7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57.0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22.74万元。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

该股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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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为更好发挥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的作用,北师港浸大(UIC)继续为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但因疫情未能成行的学生提供求学机会(本科生/研究生),具体招生章程


北师港浸大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本科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现结合北师港浸大发展规划,我校特制定2022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北师港浸大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高质量博雅型大学。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英文授课。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

办学类型:全日制

招生层次:本科

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自主招生。学生入学后的教学计划及质量、党团建设、思政课安排、学习资源、收费规定和管理安排等与其他统招录取的本科生等同,将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我校本次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仅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招生对象:原则上持有境外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入读境外本科的中国内地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大学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和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二章 报名程序


第五条 报名资格:凡符合本方案规定招生对象范围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六条 报名程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学校指定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16:00至8月8日中午12:00前)登录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填写入学申请表,提交中英文个人陈述;

②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

③上传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上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单(如有);

④上传境外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复印件;

⑤上传SAT /GCE A-Level / AP/ACT/IB 等公开考试成绩证明(如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推荐信(如有)。

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s://p.uic.edu.cn/admission-outside/login

(温馨提示:推荐使用电脑登录Chrome、FireFox、Safari浏览器报名。提交审核前,请仔细检查所填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如需修改请返回相应部分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并保存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审核后将不能改动任何信息,请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完备。)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公开考试及雅思、托福等外语考试成绩符合要求。


第八条 申请考生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 我校在全国按专业大类加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招生方式


第十条 北师港浸大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以生为本、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让学生在第二学期按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深层次了解各学科和专业,依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校各学部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转专业政策。总体上,学生可于大一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意愿。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三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二条 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学校将通知安排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参加学校全英文入学考试。考试前,考生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单、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单、SAT /GCE A-Level / AP/ACT/IB 等公开考试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境外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等原件备核。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将对申请者的高中学业成绩、SAT/GCE A-Level / AP/ACT/IB 等公开考试成绩*、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UIC入学考试成绩、境外大学世界排名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注:学校对考生的SAT/GCE A-Level / AP/ACT/IB等公开考试成绩要求,及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要求,将参照香港浸会大学相关入学要求。


第十五条 获录取资格的学生可自行登录在线报名系统页面查阅录取通知,且必须在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确认接收录取通知并缴纳学杂费”,逾期者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确认接收录取通知并缴纳学杂费后,可自行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查阅入学报到通知。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学校录取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万元人民币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二万元人民币

住宿费(学年):两人间:6400元/生;三人间:4000元/生;四人间:3500元/生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在北师港浸大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第二十一条 北师港浸大2022年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北师港浸大校长汤涛院士。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章程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会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次招生工作由我校直接开展,考生通过我校系统直接报名。我校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谨防被误导或受骗。


第二十五条 北师港浸大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uic.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s://admission.uic.edu.cn/

招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


北师港浸大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

(研究生)


一、招生性质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办学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生层次:研究生

研究生招生专业:学校所有授课型硕士课程及部分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

招生类别:自主招生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颁发证书:我校本次招生不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仅获颁香港浸会大学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二、招生对象

凡已获得境外大学研究生(含:授课型硕士课程、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2年秋季入读境外研究生课程的中国内地学生均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三、招生专业

授课型硕士课程:传播学文学硕士,社会工作硕士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数学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招生对象范围的学生均可报名。

2.报名日期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8日中午12:00

3.报名程序

授课型硕士课程: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即登录研究生课程申请系统进行注册:

http://gsadmission.uic.edu.cn,填写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个人基础信息;

②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成绩单;

③ 语言证明(如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有));

④ 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⑤ 个人陈述(中英文均可);

⑥ 境外大学授课型硕士课程录取通知书;

⑦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⑧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备注:以上①-⑦项材料为必要材料,第⑧是可选的。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

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

https://gs.uic.edu.cn/graduate1/Research_Postgraduate_Programme.htm

联系电话:(0756)3620377


五、选拔程序及录取标准

1. 研究生院及各学部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面试。如达到录取要求,学校将通过电邮的方式通知录取结果。

2.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将对申请者的原录取大学世界排名、本科或研究生(如有)阶段学业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

3. 通过本方案招收的学生,入学后的教学计划、学习资源、收费规定和管理安排等将由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者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申请者的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授课型硕士课程:

人民币150,000元/生/专业(传播学)

港币140,000元/生/专业(社会工作)

研究型硕士、博士课程:

人民币90,000元/生/学年


七、重要日程


八、附则

1.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我校研究生院。

2.我校研究生院负责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

3.本实施方案会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4. 本次招生工作由我校直接开展,请申请者通过我校系统直接报名。我校从

5.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56)3620377

电子邮箱:

gstpg@uic.edu.cn(授课型课程)

gs_rpg@uic.edu.cn(研究型课程)

学校网址:https://www.uic.edu.cn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uic.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






002937股票行情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查询证明,共1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附件所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漏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3、《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表




002937兴瑞科技股票

截至2022年7月26日收盘,兴瑞科技(002937)报收于22.31元,上涨10.01%,涨停,换手率3.67%,成交量10.63万手,成交额2.31亿元。

资金流向数据方面,7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79.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57.0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22.74万元。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

该股主要指标及行业内排名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注:主力资金为特大单成交,游资为大单成交,散户为中小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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