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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丨张继文
1998年,美国副总统戈尔*提出了“数字地球”概念,但直到2005年,谷歌才推出了*虚拟地球软件——谷歌地球(Google Earth,GE)。
在“谷歌地球”上,用户只需输入经纬度,便可以查看当地的地图、地形甚至是3D街景。作为发展最早和最为成熟的数字地球产品,谷歌地球(Google Earth)在全球备受欢迎。
自从“谷歌地球”问世后,法国、俄罗斯、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在研制本土“数字地球”。中国在“数字地球”理论研究方面处于世界前列,随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逐步建成,也涌现出了一批*企业,中科星图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中科系企业、国内数字地球行业的先行者,中科星图自受理科创板以来便备受瞩目。经过六轮问询后成功过会的中科星图,对标“谷歌地球”的底气来自何方?未来业绩成长性如何?
数据成本占优
正因为“谷歌地球”的大规模使用,大众对“数字地球”才有了初步印象。不过,“数字地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三维图像”,而是一种用于描述、处理和分析地球环境和空间活动的信息系统。
因此,构建“数字地球”是一个系统工程,整个流程以遥感数据为主体,主要包括空天大数据的“获取、处理、承载、可视化和应用”五个环节。而数字地球行业的技术,主要集中在前四大环节。
排在第一位的遥感数据获取体系,是开展数字地球业务的前提。遥感数据是原材料,遥感数据的获取体系便是进货渠道。然而,“数字地球”的原材料往往会涉及大量国家重要设施的信息。
由于部分遥感数据涉密,因此,“如何获取优质且海量的卫星照片”便是第一道难关。在数字地球行业,企业获取遥感数据的模式主要有两种:自建遥感卫星系统;整合第三方数据。
虽然中科星图不拥有自有商业卫星,但它通过“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了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突破了遥感数据获取瓶颈。目前,中科星图获取数据的来源包括特种遥感数据、高分卫星数据和商业遥感数据。其中,特种遥感数据和高分卫星数据是免费获取,占整体数据来源的80%;商业遥感数据是按市场价购买,占比20%。
与拥有自有商业卫星的公司相比,中科星图获取的遥感数据,在质量、存储规模和覆盖面积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差距;与未建自有商业卫星系统的公司相比,中科星图的获取方式更具优势,而且成本更低。
自建商业卫星的公司需要面临运维成本高的难题,整合第三方数据的公司也需承担高额的数据购买费用。中科星图在保证遥感数据来源多元化的同时,极大地降低数据获取成本,这样的数据获取模式在数据地球行业少见。
数据处理能力领先
数据处理,是空天信息产业面临的第二大难题,也是中科星图打造“数字地球”时绕不开的鸿沟。
因为卫星照片具有“观测范围广”和“精度有限”的特征,与此同时,数字地球行业对数据精度要求又很高,矛盾由此凸显。
由于地物情况复杂,自动化解译不能保证准确度,大多数企业采用“自动+人工交互”的处理方式。在*度要求越高的环节,人力参与的比重越大,这一现象在遥感影像的解译环节最为明显。
人工目视判读遥感影像,是员工通过手工勾绘的方式,提取遥感影像上的目标、地物范围。随着遥感技术快速发展,遥感数据体量将呈指数级增长。如果数据处理环节继续依靠大量人力,那么,遥感产业和数字地球产业的发展便会受到制约。
为了突破卫星数据处理的人力瓶颈,中科星图凭借高性能计算技术,在“遥感自动高效处理”、“高精度遥感数据处理算法”以及“遥感影像的智能解译”三个方面实现了关键技术突破。
中科星图推出的“GEOVIS iFactory 空天大数据智能处理平台”,在保证高精度的同时,该平台将数据处理生产的整体效率提升了约 15 倍,减少人工工作量 90%以上。
受益国防市场
在构建数字地球的全流程中,数据获取和处理属于前期准备工作;而“数据承载环节”属于后期服务阶段,数据承载系统,是数字地球系统的后端管理与服务平台。
目前,国内遥感应用领域的企业,多是交付深度定制软件为主的项目型公司。而且,交付环节也需投入大量人力,这一问题仍会制约遥感产业发展。
于是,中科星图将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与遥感应用技术深度融合,形成了以空天大数据承载为核心的 “GEOVIS 数字地球产品体系”。该体系的推出,让中科星图在交付环节的工作量降低到40%以下,产品收入占比也在逐年提升。
中科星图交付能力的提升,让其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目前,中科星图的产品和服务在政府、企业以及特种领域备受认可。
从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分布情况看,2017-2019年度,中科星图“特种领域”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0%、58.59%、62.40%,特种领域市场是其营收主要来源。而且,招股书显示,中科星图的大客户以政府机构、军事单位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军事单位对供应商安全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有着较高要求。与军事单位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且具备专业资质。因此,有着军事单位的背书,中科星图可以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凭借着优质的品牌效应,中科星图在拓展第三方业务方面也颇具潜力。
在数据获取环节,中科星图即便未建自有商业卫星系统,仍建立了独特的“低成本、可持续、高时效、高质量”的卫星数据获取体系;在数据处理和数据承载环节,人力成本的降低极大地推动业务向“高效化、智能化”发展。
这三项工作完成后,中科星图的产品体系已经不断优化。未来,当中国商业遥感卫星形成规模,加之“北斗导航系统+高分系列遥感卫星”的应用模式更加成熟,中科星图有望在C端市场打出一片天地,也有望率先推出中国版“谷歌地球”。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西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证券将自2020年03月10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0年03月10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证券客服电话:95357
证券网址:http://www.18.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0日
本报讯 2月28日,中科星图在中科院空天院、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合肥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指导下举办了空天信息与数字地球创新峰会,会上多位空天信息专业人士聚焦数字地球科技创新与行业发展,共同探讨空天信息技术的创新与突破,挖掘数字地球行业应用价值。
本次峰会上,中科星图四家子公司中科星图数字地球合肥有限公司、中科星图测控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中科星图智慧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北斗伏羲中科数码合肥有限公司正式签约落户合肥高新区。据悉,这落户的四家子公司商业侧重各有不同。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副院长、中科星图董事长付琨在会上表示,本次四家公司正式落地合肥,是中科星图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标志。空天院也将充分发挥学科、研发、人才和成果的优势,围绕空天信息前沿技术和应用领域,聚焦科技转化和国际合作,助力中科星图打造数字地球产业生态,加速布局空天信息产业新赛道。
“谷歌地球退出中国之后,留下大量的数字地球市场真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星图地球董事长邵宗有在峰会上指出,“目前发展数据地球有三个机遇,一是全球以及中国庞大的刚性市场需求空间,二是随着卫星成本的降低,C端场景领域的空白,三是企业本身对全面线上运营的软件数字地球的需求。”
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测算,仅从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市场来看,数字地球行业每年市场规模已超过百亿元,且行业增速仍然维持较高水平,数字地球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
(编辑 孙倩)
国有非上市企业(本文统称为“国有企业”)的中长期激励工具主要包括股权模式、现金模式和投资模式。作为股权模式之一的员工持股(含股权激励)是国有企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普遍采用的激励工具。员工持股在规范治理、激励人才和提升业绩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员工持股都伴随在新一轮国企改革进程中,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双百行动以及科改示范行动这三大类国企专项改革行动中都分别要求试点企业建立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也成为目前国有企业三大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正略咨询将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已落地实施的员工持股案例,分析国有企业在开展员工持股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操作要点。
一、战略导向
纵观国企改革系列政策法规对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要求,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是论证员工持股必要性的核心内容。对于那些已经成为改革试点的企业,在向上级股东(或主管部门)申请方案审批时具备天然的优势。而那些没有成为改革试点的国有企业,在计划开展员工持股前,通常需要基于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行业特点、人力资本等综合因素来判断员工持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员工持股激励是基于人力资本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由国有控股股东和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发挥关键作用的骨干成员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员工持股需要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导向,研判公司实现持续增长所需的关键资源,结合公司对人力资源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设计,综合评估员工持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实际效用。员工持股并非一持就灵,需要合理规划,稳慎开展。
二、持股路径
截至目前,《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以下简称“4号文”)和《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以下简称“133号文”)是新一轮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的两条主要路径。正在征求意见暂未正式发布的跟投机制操作指引将来也会为国有企业实现员工持股提供新的选择途径。
133号文对开展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主要针对非公资本占一定比例,且营收和利润90%以上比例来源于集团外部市场的商业一类企业,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增资扩股或出资新设,体现增量引入、共享利益和共担风险的市场化导向。133号文主要是针对列为国有控股的混改试点企业,对于那些满足实施条件但不是试点的企业,需要与上级股东积极沟通和申请。
4号文是面向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激励(含股权出售、股权奖励和股票期权)的操作指南,不针对特定的试点企业,凡属于4号文规定的五种国有科技型企业类型之一(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院所企业及所投资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满足其他实施条件情况下,都可以主动制定激励方案和申请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存在突破133号文和4号文限制条件实现员工持股的案例,其中包括2020年登陆科创板的中科星图公司(中科院电子所控股),在上市前由内部员工与外部投资人组成持股平台,在产权交易所参与增资扩股进而实现员工持股。中科星图是由财政部出资、中科院所属事业单位控股的国有企业,而国资委出资的国有企业想要借鉴中科星图员工持股模式,需要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差异化特点与实施背景。在“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国企改革环境下,对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增长、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的改革创新值得去探索。
三、持股身份
开展员工持股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确认一家持股标的公司。按照4号文与133号文要求,员工持股的激励对象应该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都要求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两个文件原则上都要求员工持股局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用子公司股权对本企业员工进行激励。这些硬性规定就是防止和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也完全符合《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即董事、*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016出台的上述两个文件与2008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关于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要求是前后承接的。概括三个政策文件对持股人员的身份要求,可以发现“上持下”是明确限制的,“下持上”没有明确规范,但基于子公司可以看作是母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贡献者,在“下持上”的必要性论证过程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实际中也有成功操作的案例。
为了给予国有科技型企业创造更宽松的改革环境,2019年8月《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办〔2019〕302号)和2019年12月《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国企改办发〔2019〕2号)先后对国有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持股范围做出了松动,两个文件都明确,国有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可以向上级股东和主管单位申请,审批通过后实施并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事后备案。因此,“上持下”原则上是无法操作的,但对国有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则可以特殊审批、一事一议。未来跟投机制操作指引正式发布以后,将为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实现“上持下”提供政策依据,但需要首先满足操作指引规定的跟投范围,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开展员工持股的国有企业多数有未来上市预期,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对发行企业股东身份披露要求,兼职身份人员即使在上市前实现持股,原则上在发行上市的审核阶段很难通过,存在股权整改或者清理的风险。另外,在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和创业板都要求发行企业对上市前存在的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以及代持等现象,严格要求进行清理。以上市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要严格遵守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避免因股权规范问题影响上市进程。
四、激励总量
制定员工持股方案时需要解决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激励总量的核算。激励总量决定激励团队的总体持股比例和单个激励对象的持股比例。133号文和4号文对激励总量的相关要求包括:4号文规定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且单个激励对象不超过3%。而133号文要求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总体观察近年来已经落地实施的员工持股案例,总体持股总量都保持在30%以下,个人持股控制在1%以内。
激励总量设计原则上应执行政策法规对持股比例的上限要求,同时保证激励效果*化,必要情况下特殊申请突破。股权结构设计中通常会涉及预留股的设置,在满足当前股权激励总量的前提下,预留一部分股权用于对未来人才的激励,目前大多数员工持股实操中通常采用持股平台代持预留股。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国有企业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励总量并非越多越好,要综合考虑激励人员的出资能力和激励效果,要做好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有效结合,要充分发挥股权激励和现金激励的多元激励作用。国有控股股东在公司混改前要明确中长期资本运作规划,通过股权改革实实在在为公司发展引资、引智、引制。
五、退出机制
设定员工持股退出机制也是股权激励方案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退出机制通常包括回购机制的约定、回购价格的确认和激励对象变动情形的处理。
员工持股的退出机制需要根据选择持股路径的政策依据来合理设计。4号文要求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和捐赠,针对不同退出情形的股权回购处理应事先在员工合伙协议中明确。133号文要求通过混改同步实现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证监会*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网友分享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新增股东应当承诺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不是终身股,而是岗位股和身份股,当持股对象身份不满足持股条件时,需要由国有控股股东或者持股平台按照约定方式进行回购。
当员工持股触发股权回购条件,通常情况下按照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来确定股权回购价格。受内外部环境综合因素影响,员工持股后公司的经营绩效出现波动属于正常现象,员工出资时和退出时的持股价格相应会出现增值或者贬值。因此,员工自身出资购买的股权并非一定会保值增值,国有股东也不能提供兜底条款。在持股方案设计过程中,明确退出机制和风险提示,避免因持股价值变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总结
完善的员工持股方案除了上述提到的五个重要环节,还包括激励对象的科学选拨和确定,持股平台的合理设计,持股前是否进行资产处置等关键内容。方案制定阶段需要系统思考,充分沟通,科学设计。
2021年是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一年,市场化和法治化是国企改革主要方向之一,依法合规是员工持股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目前,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案例,计划推进员工持股的国有企业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依据,参照同行成功实操案例,充分结合自身客观条件和特点,争取做到*激励、有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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