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诸多挑战,教育发行板块面临免费教材循环使用和教辅发行竞争激烈等挑战;而生猪价格在整个上半年均处于低位运行,行业普遍出现亏损;鸡苗市场行情震荡激烈。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统一思想,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净利润双增长的良好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6%;营业利润9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3%;利润总额95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抓学习转作风,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在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推进落实各项党建重点任务和公司党委本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将“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先党内、后提交”的要求以及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坚持将党建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与生产经营进行融合,及时掌握各企业的经营管理动态,协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业务拓展、规范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较好促进了党建、经营、管理工作同步提升。
2、深调研勇担当,坚持以效益为中心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出击,想方设法拓展业务、做大增量,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食品板块紧贴市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经营+储备”的冻品贸易经营逐步做大做优,经营品种逐渐丰富,冻品贸易从经营猪副产品到经营冷冻猪、牛、羊、禽类产品,从经营国产产品到拓宽进口产品,并逐步由“中小型+散户型”客户结构调整为集中开拓大型客户为主,不断发展新的集团客户,冻品收入和利润都得到提升;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与管理模式,冷库和市场保持***的出租率,经营质量效益同比稳中有升,冻肉储备任务按计划落实。冷藏服务的品牌输出和管理输出迈出新步伐,成功与广州诚晖冷库达成合作,通过运营管理输出带动经营利润的增长。
教育板块攻坚克难,保持教育发行业务的稳定。积极部署教材发行工作,继续加大市场产品拓展力度,提升教辅业务市场份额。62家原联营企业纳入教育书店系统转变为控股企业后主动适应管理新形势,教育书店通过对其派驻执行董事,研究制订新的目标经营管理机制,重新修订评比激励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备审查等制度,推动控股企业规范经营,稳步发展。
农牧板块的种禽企业鸡苗销售业务有序开展,通过稳定大客户群体,确保每月鸡苗销售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继续推进“公司+基地”经营模式,使合作双方都取得双赢的局面。种猪企业积极应对生猪价格持续走低的市场,改变工作重心,紧紧围绕调整生产节奏、优化生产管理、创新一线生产考核、做好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在外围市场及同行企业大幅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强化“内功”,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少经营亏损。
3、真落实勤作为,积极推动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外延拓展工作。围绕“绿色食品”主业,打造绿色食品全产业链条,坚持以市场和效益为导向,以遴选冷链、食品、农牧等主业并购、整合项目或标的企业为外延工作重心,考察各类相关企业并进行分析研究,为下一步的发展运作提供基础。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工作计划。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改进考核方式落实2018年的重点工作,其中,加紧推进总部大楼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着手准备总部大楼落成后续相关工作,尽快让项目产生效益;农牧企业种猪生产线扩建项目、广弘食品冻品交易中心部分冷库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于2017年末完成对其参股的62家联营企业统一增资扩股至持股比例为51%,本报告期公司将增资后的62家企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公司合并利润表与上年同期财务报告相比发生较大变化。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 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2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陈楚盛董事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陈子召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部部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建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部部分机构设置调整
1、设立安全管理部,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2、设立党群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3、设立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纪检监察部和审计部合署办公。撤销原监察审计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8--2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4名,曾锦炎监事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王振秀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华安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代码: 136020 债券简称: 15华安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05
回售简称:华02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工作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1月2日
特别提示: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5华安02”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回售登记期内(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15华安02”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本公告仅对“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本次有限申报回售的“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8年11月2日。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5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日)票面年利率为3.8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决定上调票面利率90个基点,即票面利率为4.7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华安02(136020)。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3.80%不变。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5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起息日:2015年11月2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8年11月2日一起支付。
12、发行时信用级别: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15年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5)010200),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跟踪评级结果: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05。
2、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工作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4、回售申报办法: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11月2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5华安02”,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11月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当期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3.80%。每手(面值1,000元)“15华安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报登记结果对“15华安02”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本次回售申报期的交易
“15华安02”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六、回售的价格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七、本次回售的登记期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工作日)。
八、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应在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100905,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8年11月2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九、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
十、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8年11月2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5华安02”债券。请“15华安02”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作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5华安02”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十一、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3、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十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0551-65161888
传真:0551-65161627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淑雅
联系电话:025-83387750
传真:025-8338771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费琳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公告: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广弘控股2022年4月28日在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4万户,较上期(2021年12月31日)减少1777户,减幅为4.66%。
广弘控股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传媒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股东户数为5.1万户。其中,公司股东户数处于2.5万~4.5万区间占比*,为36.24%,广弘控股也处在该区间范围内。
传媒行业股东户数分布
股东户数与股价
2021年3月31日至今,公司股东户数有所下降,区间跌幅为6.00%。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区间股价上涨14.90%。
股东户数及股价
股东户数与股本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4亿股,其中流通股本为5.7亿股。户均持有流通股数量由上期的1.49万股上升至1.57万股,户均流通市值10.92万元。
户均持股金额
广弘控股户均持有流通市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传媒行业A股上市公司平均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为16.02万元。其中,26.17%的公司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在9万~13.5万区间内,广弘控股也处在该区间范围内。
传媒行业户均流通市值分布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弘控股2022年4月28日在一季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4万户,较上期(2021年12月31日)减少1777户,减幅为4.66%。
广弘控股股东户数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传媒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股东户数为5.1万户。其中,公司股东户数处于2.5万~4.5万区间占比*,为36.24%,广弘控股也处在该区间范围内。
传媒行业股东户数分布
股东户数与股价
2021年3月31日至今,公司股东户数有所下降,区间跌幅为6.00%。2021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区间股价上涨14.90%。
股东户数及股价
股东户数与股本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84亿股,其中流通股本为5.7亿股。户均持有流通股数量由上期的1.49万股上升至1.57万股,户均流通市值10.92万元。
户均持股金额
广弘控股户均持有流通市值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根据Choice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传媒行业A股上市公司平均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为16.02万元。其中,26.17%的公司户均持有流通股市值在9万~13.5万区间内,广弘控股也处在该区间范围内。
传媒行业户均流通市值分布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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