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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来证券行业大热的投资者教育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私自委托他人理财、非法集资等都可能让普通投资者蒙受损失。但在下面这个案子中,投资者面临的不仅是陷阱,更有可能是黑洞。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被告人李涛高中文化,2017年,李涛以新股申购稳赚不赔诱骗五人向其陆续投资170余万元,后李涛将其中161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2018年,李涛又预谋作案,采用蒙眼割喉的方式连续杀害三名女性。经过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海南省*人民法院再审后,*人民法院核准海南省*人民法院的判决,决定对李涛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的刑事裁定。
利用主资金账户资金可自由划转至辅资金账户骗财170万
刑事裁定书显示,李涛,1980年8月16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高中文化,杭州人。他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已有了前科——2007年6月21日,李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2月11日刑满释放。
从后续的人生轨迹来看,李涛并未因入狱而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地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7年3月,李涛以新股申购稳赚不赔为由,劝说程某等人投资股市。同年4月10日,李涛用其父亲李某3的身份证在中信证券设立主资金账户和辅资金账户,其中主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辅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
同年4月15日,李涛与五名被害人——程某、赵某2、赵某3、牛某、赵某4签订了合作理财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程某等五人出资,委托李涛使用主资金账户进行股市运作。
为博取信任,李涛将李某3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交给赵某2保管,并将赵某2的手机号码设定为预留电话。但李涛向五名被害人隐瞒了其办理辅资金账户并绑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的事实,也为其盗用五位“客户”资金埋下了伏笔。
“主资金账户”和“辅资金账户”,对于大部分A股投资者而言,也是个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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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资金账户在过去银行跨行转账不大方便、且手续费高的时候比较受欢迎”,上述券商人士指出:“但现在手机银行很发达,许多跨行转账已经无手续费还可实时到账,因此虽然券商没取消这项服务,但实际使用者已经很少了。”
对于李涛利用辅资金账户骗取“客户”钱财,该券商人士指出,只要证券账户是李涛所控制的,即使所谓的“客户”手里拿着他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也毫无意义。“他甚至可以不使用辅账户功能,只要更改了三方存管银行卡,就可以轻松将主资金账户的钱转入新更改的三方存管银行卡。因此,千万不要轻信他人代客理财,更不要将钱轻易交于他人账户。”
*法院刑事裁定书指出,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程某等五人共向主资金账户投入约170万元。其间,李涛在五名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主资金账户上的161万余元陆续转入辅资金账户及李某3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等物证,合作理财委托协议、个人投资者开户申请单、资金对账单、存款凭证及交易明细复印件等书证,证人李某3、赵某1、陈某2、赵某5、杨某、戚某等的证言,被害人赵某2、程某、牛某、赵某4、赵某3的陈述,支付宝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涛亦供认,足以认定。”
骗财后又心理扭曲杀人泄愤
但拿着骗来的钱沉迷声色犬马显然也不能满足李涛,按照*法院的说法——他过渡到“心理扭曲欲杀人泄愤”。
2018年3月,李涛以杭州××广告有限公司名义招聘五名19至23岁的年轻女孩当平面模特或培训老师。2019年4月,李涛邀请五名女孩去三亚游玩,最终杀害了其中三人。
*人民法院用极其严厉的语气,对李涛的行为进行了谴责:被告人李涛连续杀害三名女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并罚。*人民法院对李涛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的刑事裁定。
李涛伏法是罪有应得,但五名信任他、“投资”于他的被害人积蓄灰飞烟灭,更有三名年轻女孩无辜殒命。有一句话是*的总结——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的亲属,没有人有资格对罪犯说原谅。
泰格医药相关阅读:
《国内临床CRO龙头泰格医药》
1. 公司基本情况
泰格医药是一家专注于为新药研发提供临床试验全过程专业服务的合同研究组织(CRO),为全球医药和医疗器械创新企业提供全面而综合的临床研究解决方案,保证研究质量、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节约研发经费,推进产品市场化进程,让患者早日用上更新、更优的医药和医疗产品。公司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和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
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创新药物、仿制药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以及与临床试验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包括临床试验与临床运营、临床药理、注册与法规事务、科学事务、医学翻译、药物警戒、真实世界研究、第三方稽查与培训、GMP认证咨询等服务。
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公司提供在药物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包括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临床试验现场管理、受试者招募、医学影像以及实验室服务。
2. 公司发展历程
泰格医药成立于2004 年;2010 年进行股份制改革;2012 年于深交所上市;2014年收购方达控股大部分权益;2020年H股上市。
3. 市场空间及潜力
详见:《CXO产业链》
随着研发支出持续增长,项目难度和复杂性不断提高,成本控制及研发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以及新兴生物技术公司研发外包的意愿强烈等多重因素的驱动,预计全球CRO行业将得以进一步发展。依托于庞大人口基数带来的充足临床资源和巨大的未获满足的医疗需求,同时由于创新药投资的扩大、监管要求日益完善且日趋严谨、对多元化及一站式CRO服务的需求以及跨境临床试验项目不断增加等多重有利因素影响,中国CRO行业增速预计将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中国医疗健康行业的政策趋势仍将继续聚焦于创新性、可及性与可负担性。就监管层面而言,注册及临床试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将进一步符合现行ICH-GCP标准,更加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开发和研发项目的临床价值。CRO行业将不断创新发展以满足行业需求,保持行业持续竞争力。在全球化的大环境下,生物制药与医疗器械公司将开展更多的海外临床试验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因而需要临床CRO帮助他们管理在海外进行的临床试验和多区域临床试验,并指导其遵守各国不同的药物管理法规和监管政策等规定。在研发创新有效的药物过程中,临床CRO将采用更先进技术,以便能更好地帮助客户处理复杂且前所未有的研发挑战;充分利用更先进的技术,提高临床CRO的数字化水平,并促进对已有数据资源的充分利用。
在行业的大背景下,公司能够凭借在中国临床CRO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多元的服务从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继续保持*的行业竞争力,同时公司仍需为CRO行业在中国乃至全球的变革做好充分准备。
4. 竞争格局及优势:公司在口碑、客户资源和人才资源三个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壁垒,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
全球CRO 行业集中度高,竞争激烈。全球CRO 行业竞争激烈,约有1000 多家从事医药外包服务的公司,大型CRO 公司主要集中于欧美地区。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前八大CRO 公司市场份额占比约为43%,前三大公司占比约31%,全球CRO 行业市场集中度高。
国内CRO 行业集中度较低,综合型企业少,有待进一步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9 年统计,我国主要CRO 公司市场份额占比仅31.86%,行业集中度较全球平均水平低。从公司类型看,50%为临床CRO 公司,47%为临床前CRO 公司,仅有3%的公司为综合型CRO公司,企业规模和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发展。
临床前及临床CRO 为轻资产,重人才的行业,根据过去几年的数据发现,员工数和公司收入有着非常强的相关性,人才是公司提供服务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每年都在不断扩大团队员工数量,近年公司员工都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公司口碑优势明显。临床试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拿到临床默示许可到注册上市,*创新药大约要经历6-8 年的时间才能真正上市,所以客户的信任至关重要,公司和客户属于战略合作关系,而非短期的买卖关系,只有真正帮助客户解决临床阶段存在的问题,客户才会持续和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收入排名前20大客户中有6家是跨国大药企,有16家是上市公司。公司来自于领先的国内制药公司、跨国制药公司和中国大型生物科技公司等客户的收入均有显著增长。2021年公司收入前十大客户保留率达***。随着中国政策对国内创新药的大力促进和鼓励,中国未来几年将会迎来创新药爆发;中国加入ICH 以后,国外的药企在中国开展的临床试验也越来越多,泰格医药凭借着多年以来建立的良好行业口碑,确立了临床CRO 的龙头地位。
5. 成长驱动和态势
临床实验技术服务是泰格医药的核心业务,主要由母公司主体、DreamCIS 等子公司完成。在国内创新药浪潮和海外申报国内临床的增加等有利因素驱动下,未来对于临床CRO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中国的创新药企业开始参与到全球的创新药市场的竞争,对于海外申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需求也逐渐在变多,这些因素会驱动泰格大临床业务持续增长。
临床试验相关服务:数理统计以美斯达为基础,快速整合嘉兴泰格等资源,持续扩充团队提升服务能力;SMO 服务新兴业务行业需求大,持续扩充团队提升服务能力;实验室服务由方达控股开展,方达控股港股上市后,具有充足资金进行业务拓展,中美两地服务能力有望持续提升,实现快速增长。
布局医疗器械赛道。2017 年,泰格医药收购了国内第一家医疗器械CRO 公司捷通泰瑞,在医疗器械临床CRO 的细分领域里,捷通泰瑞是中国领先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产品)法规事务及临床研究CRO,覆盖医疗器械各领域全生命周期。捷通泰瑞与来自30 多个国家的1700 多家医疗器械研发及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依托母公司泰格医药的资源,泰格捷通在中国大陆主要城市、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设有138 个服务网点。此外,也在韩国、日本、马来西亚、美国、欧洲等15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服务网点,从中国走向全球。
股权投资:渐成规模有望持续稳定增长:公司长期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临床阶段服务,在与新药研发客户的深度合作中逐步建立并丰富了创新药项目的识别与投资能力,依托CRO 平台优势,通过直接战略投资与和领先的投资基金合作的方式,对境内外优质的创新生物制药及医疗器械初创企业进行投资,已是53 家创新型公司及医疗健康行业内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和35 支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近年来投资收益逐步形成规模并持续稳定增长,逐步成为公司业绩中稳定可持续增长的一部分。
新增合同订单快速增长,在手订单项目充足。临床CRO 业务是订单制的,根据公司每年的新增合同订单的增速,可以对公司未来收入的增长趋势有个初步的指引。2021年公司新增订单96.45亿元,截止2020年末公司累计114.05亿元。
6. 财务分析
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37.41亿元,股东权益206.05亿元,负债31.3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3.21%;负债方面,流动负债24.13亿元,流动负债占比76.95%,非流动负债7.23亿元,占比23.05%;资产方面,流动资产108.52亿元,占比45.71%,非流动资产128.89亿元,占比54.29%。
2016-2021年,营业收入由11.75亿元增长至52.14亿元,复合增长率34.72%,2021年实现营收同比增长63.35%;归母净利润由1.41亿元增长至28.74亿元,复合增长率82.75%,2021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64.23%;扣非归母净利润由0.98亿元增长至12.32亿元,复合增长率65.91%,2021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74.01%;经营活动现金流由1.92亿元增长至14.24亿元,复合增长率49.29%,2021年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增长42.54%。
分产品来看,2021年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实现营收同比增长97.05%至29.94亿元,占比57.42%,毛利率减少5.36pp至44.77%;临床试验相关服务及实验室服务实现营收同比增长32.39%至21.94亿元,占比42.08%,毛利率减少3.11pp至41.48%;其他业务服务实现营收同比增长63.12%至2617.14万元,占比0.50%。
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实现营收10.64亿元,占比20.41%,其中第一大客户实现营收3.52亿元,占比6.75%。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2.12亿元,占比4.06%;截止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同比增加26.84%至827人,占比9.93%。
7. 生意特性
查理芒格:长期来看,股价年收益率等于净资产收益率。
所以,净资产收益率是一门生意研究的重中之重。从杜邦分析拆解三种生意模型,第一种是它做的事别人做不了(差异化,无形资产、经济商誉,需关注企业的天花板),第二种它做的事比别人做的更好且能重复做(规模效应,资产的扩张,需关注随着规模的扩张利润率的提升),第三种杠杆型。
CXO*的逻辑在于“降低成本”,符合第二种生意模型。所以CXO这门生意我们关注的重点在于企业的规模效应,由上图可知,公司资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张,目前公司资产周转率0.24,具体16年高值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毛利率呈上升趋势,期间费用率的下降使得公司利润率提高到相对较高的水平。2021年毛利率下滑,需关注后续毛利率是否会持续下降以及利润率是否下降。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13.21%,继续提升空间。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加权ROE 17.48%,有望提升至*水平。
8. 估值及机构盈利预测
PE-TTM 31.68,位于近3年低位;PB 5.02,位于近3年低位,低PE低PB组合(相对)。
根据机构一致性预测,2024年泰格医药业绩增速在26.77%左右,EPS为5.85元,18-23年5年复合增长率43.40%。目前股价104.38元,对应2024年估值是PE 17.84倍,PEG 0.67。
9. 主要的风险
公司是否会被列入美国商务部列入“未经证实名单”,这是需要关注的重点,如果真的发生,那么就是杀逻辑,而不是杀估值的问题。
案情回顾:
王平(化名)以自然人的身份与H经纪公司签有《期货居间业务合同》,王某作为居间人,联系并发展潜在客户,使之与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依此得到经纪公司支付的报酬。在从事居间业务期间,王平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并与贾芳共同为客户提供代客理财服务。后来该公司注销,但二人仍然继续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通过老乡或朋友的介绍、引荐,高玉认识了贾芳,并委托其进行理财。贾芳便与高玉签订了《代客理财协议》,合同中仍出现了已经注销公司的名称,但该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也未向高玉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该协议约定并写明:高玉拥有资金调拨权,贾芳、王平拥有下单操作权。视盈利数额按不同比例分配,如亏损,贾芳、王平方则须保证委托人方60%的投资本金余额,不足部分由贾芳、王平方承担。同时,高玉按照贾芳、王平方二人的要求,与H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其中约定,高玉或者高玉授权的指令下达人均可向H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其中,高玉的授权人员就是贾芳或者王平。
受市场经济及多种因素的整体影响,期货交易市场低迷,不景气,部分客户出现亏损。高玉作为贾芳、王平委托理财的客户,投资资金大额亏损。随后,高玉以王平、贾芳非法从事期货经营业务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
就本案而言,经营期货经纪业务的是H经纪公司,贾芳、王平只是受投资人之托,代其进行期货买卖交易,不是在经营期货业务,也无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公诉机关指控贾芳、王平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高彩玉并不是刑法意义上所称的“被害人”,而是委托人,亦即投资人。贾芳、王平与委托人所签订的《代客理财协议》以及双方就此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应由民事法律予以调整。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存在,指控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不能成立。
守恒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条文中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指的是以下几种情况:1、非法设立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进行证券、期货交易;2、非法证券、期货经纪行为,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开展证券或者期货经纪业务;3、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超越经营权限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交易;4、从事证券、期货咨询性业务的证券、期货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本案中,即使《代客理财协议》中有已经注销公司的名称,但并未加盖公司印章,且该投资咨询公司在协议签订之前已经注销。故贾芳、王平均是以个人名义与高玉签订的协议。而高玉通过老乡和朋友的介绍,与贾芳及王平结识。贾芳、王平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代客理财协议》,代理委托人到经营期货经纪业务的H经纪公司进行期货买卖交易。这种通过正规的、经依法核准登记的、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在国家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正当的期货买卖交易行为,并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对于任何犯罪行为均必须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予以科罪量刑,而不能作任何扩大解释,不能将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也归类为刑法规范的期货业务。
法律问题可私信
案情回顾:
王平(化名)以自然人的身份与H经纪公司签有《期货居间业务合同》,王某作为居间人,联系并发展潜在客户,使之与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依此得到经纪公司支付的报酬。在从事居间业务期间,王平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并与贾芳共同为客户提供代客理财服务。后来该公司注销,但二人仍然继续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通过老乡或朋友的介绍、引荐,高玉认识了贾芳,并委托其进行理财。贾芳便与高玉签订了《代客理财协议》,合同中仍出现了已经注销公司的名称,但该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也未向高玉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该协议约定并写明:高玉拥有资金调拨权,贾芳、王平拥有下单操作权。视盈利数额按不同比例分配,如亏损,贾芳、王平方则须保证委托人方60%的投资本金余额,不足部分由贾芳、王平方承担。同时,高玉按照贾芳、王平方二人的要求,与H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其中约定,高玉或者高玉授权的指令下达人均可向H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其中,高玉的授权人员就是贾芳或者王平。
受市场经济及多种因素的整体影响,期货交易市场低迷,不景气,部分客户出现亏损。高玉作为贾芳、王平委托理财的客户,投资资金大额亏损。随后,高玉以王平、贾芳非法从事期货经营业务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
就本案而言,经营期货经纪业务的是H经纪公司,贾芳、王平只是受投资人之托,代其进行期货买卖交易,不是在经营期货业务,也无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公诉机关指控贾芳、王平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高彩玉并不是刑法意义上所称的“被害人”,而是委托人,亦即投资人。贾芳、王平与委托人所签订的《代客理财协议》以及双方就此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应由民事法律予以调整。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存在,指控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不能成立。
守恒说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条文中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指的是以下几种情况:1、非法设立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进行证券、期货交易;2、非法证券、期货经纪行为,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开展证券或者期货经纪业务;3、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超越经营权限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交易;4、从事证券、期货咨询性业务的证券、期货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本案中,即使《代客理财协议》中有已经注销公司的名称,但并未加盖公司印章,且该投资咨询公司在协议签订之前已经注销。故贾芳、王平均是以个人名义与高玉签订的协议。而高玉通过老乡和朋友的介绍,与贾芳及王平结识。贾芳、王平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代客理财协议》,代理委托人到经营期货经纪业务的H经纪公司进行期货买卖交易。这种通过正规的、经依法核准登记的、且具有经营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在国家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正当的期货买卖交易行为,并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对于任何犯罪行为均必须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予以科罪量刑,而不能作任何扩大解释,不能将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也归类为刑法规范的期货业务。
法律问题可私信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非法代客理财》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非法代客理财、泰格医药公司简介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