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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0:19:00 股票 xialuote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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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7、不属于下文“(三)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8、所有投资者必须于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在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网址:https://ipo.ghzq.com.cn)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承诺函签署及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上传。

(二)网下投资者需提交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

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未在上述“(一)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规定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时间要求和注册网址: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即:2018年9月4日(T-6日)中午12:00前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承诺函签署及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上传,注册及核查材料的提交请直接登录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网址:https://ipo.ghzq.com.cn)完成。

有意向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资料的提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妥善安排时间,避免因高峰期系统拥堵导致无法注册或提交延迟。

2、注册:

登录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平台(网址:https://ipo.ghzq.com.cn)并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引》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在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完成用户注册。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以短信或其它方式反馈进展,请务必确保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及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3、配售对象选择:

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用户将收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送的“审核已通过”的短信。请按如下步骤在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完成配售对象选择:

第一步:点击“首页——兴瑞科技——参与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并点击“提交配售对象”;

第三步: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均在提交资料页面右上角的“下载模板”处)。

4、在线签署承诺函并提交询价资格核查申请材料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国海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公司盖章/本人签字《承诺函》和《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相应文件,填写完整并于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上传提交(注意:《关联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已下载并填写完整的EXCEL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2)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养老金、企业年金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下载模板”中下载《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于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上传提交(注意:《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必须上传已下载并填写完整的EXCEL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需于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上传提交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效的备案确认函的盖章扫描件或备案系统截屏等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通过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投资者报备材料无须提交纸质版。

提交投资者报备材料过程中如需咨询,请及时拨打0755-88287004、0755-83023291、0755-83026935、0755-83706464。

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将相关投资者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配售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入围的网下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实质性核查,投资者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1、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不得参与报价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不得向下列对象配售股票: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本条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本条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启动前更新禁止配售关联方名单,并禁止名单中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名单与禁止配售关联方名单进行二次比对,核查询价结果中是否有关联方提交报价,如发现关联方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予以剔除,且上述核查结果将于2018年9月11日(T-1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根据《管理细则》第四条,投资者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网友分享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不得参与报价。

3、根据《业务规范》第四十四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报价。

4、除上述条件外,拟参与此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还应遵守证券业协会《*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对于网下投资者行为的规定。

投资者若参与兴瑞科技询价,即默认其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以上内容。网下投资者发送申请材料至正式获配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请参与的网下投资者补充提供与核查相关的资料。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四、初步询价

(一)本次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管理细则》要求的投资者于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办理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二)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8年9月5日(T-5日)及2018年9月6日(T-4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三)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设定为3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3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四)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2018年9月4日(T-6日)12:00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完整提供全套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申请材料的网下投资者;

3、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4、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6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5、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300万股的*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6、经审查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五、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报价时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在剔除*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有效报价是指,在剔除*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拟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申报数量信息将于2018年9月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六、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6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七、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8年9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款。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18年9月12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8年9月1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八、回拨机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申购的前提下,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具体安排

(一)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进行回拨。

(三)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2018年9月13日(T+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网上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同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9月13日(T+1日)刊登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九、配售原则及配售方式

T日申购结束后,进行有效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即为有效配售对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网下配售结果。如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按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一)投资者分类

为体现公募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的优先配售地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A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其他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二)配售原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购数量的比例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投资者;

2、如果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其中不低于50%的部分向A类投资者同比例配售,预设20%的部分向B类投资者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股份向C类投资者同比例配售;

3、如果A类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5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同类申购中足额配售。

(三)调整并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分类配售完成后,须确保A类投资者获配数量占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比例不低于50%(有效申购不足上述安排数量的除外);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若B类投资者获配数量为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20%时,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则将B类投资者获配数量降至网下实际发行数量的20%以内,以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A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十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000001或0.00000001%。

若有效配售对象中A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向C类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四)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按深交所网下平台申报时间先后排序,由申报时间最靠前的配售对象获配零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五)如按上述原则配售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或者投资者的持股情况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有关规定调整该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十、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9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9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8年9月14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8年9月18日(T+4日)刊登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一)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二)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三)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四)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五)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六)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七)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八)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海证券资本市场部

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88287004、0755-83023291、0755-83026935、0755-83706464

簿记现场电话:0755-88287004、0755-83023291、0755-83026935、0755-8370646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29层

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海通证券笔试

海通证券2021秋季校园招聘正式开启!

面向国内21届应届生和海外留学生

注意!!!下方有笔试&面试曝光!


历年笔试题目


共两轮笔试。

1、第一轮为三个部分,前两个部分是性格测试,不限时,题目一共189个。

第一部分是个人性格测试。

第二部分是有关团队合作的性格测试,比如意见不一致要不要说服别人,工作出现问题是谁的责任。

第三部分是执行方法排序,一项任务有四件事情,按照重要性先做哪个后做哪个排序,有对错,5分钟7道题。

2、第二轮为行测和图形推理、逻辑判断等题目。

第一部分是图形推断,包括分类,或者下一个。(看一下公考内容。)

第二部分是用图形算术来推断图形代表的内容,完成其他算术。(刷一下V123,保证阅读速度+理解题干)

第三部分是通过读题和图标做数学题。(不难,提前备好计算器,小数点精确到后3位。)

第四部分是概率题,也是逻辑题。比如抽牌问抽到某种情形的概率。(有简单的也有难的,运算量不大,但是思维不清晰+没找到正确解法的话会想很久。)

历年例题分享

一、填空

1、车牌号00001到10000,出门遇到有8的车牌的概率________。

2、0,1,2,......n。中任意选2个数字,求这2个数字差的*值的期望。

3、帕累托*的定义____________。

4、索罗模型中影响长期增长的三个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奥肯定理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关系。

6、泰勒定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费雪效应,名义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计算

1、算GDP、货币平衡、求利率和总产出(用了Y=C+G+I)

2、长期均衡下求公司数量(用了长期均衡下成本*,且成本近似等于价格原理)

3、期权定价

4、效用的计算

三、论述

1、反腐与经济的关系,如何量化?

2、你对货币政策的看法?

3、你的职业规划与家庭规划

4、你的兴趣爱好及原因

5、你生活中除了课本之外一次重要的学习经历

(以下为金融工程岗题目)

1. 计量经济学知识 介绍并分析回归分析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怎么诊断及改进。

2. 编程 给了一个包含几只股票的收盘价的表,有四列(obs,stock_id,date,price),让你用熟悉语言求几个年份的收益率情况。

3. 金融理论 分析APT与CAPM。

4. 证明 期权call,put的平价关系。

5. 计算题 给了4个月到期的欧式看涨期权的价格,执行价,以及标的现价,标的是1个月后分红一次。已知无风险利率且平坦,让你判断是否存在套利操作。

6. 技术分析 写出1-2个自认为比较有效的技术分析指标,写出定义公式及可以应用的交易策略,并作一些分析。

7. 宏观分析 介绍政府债务问题的发展进程,分析未来半年情况。

8. 编程 奇数阶魔方的C语言实现,给了提示,把一个完整的编程过程删掉几处,让填空补齐程序。


历年面试题目


海通之星职能类管培生 一面

总体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先会给一份试卷,问题包括简单的自我介绍和一些经济热点问题,所以可以提前关注一些时下热点,答卷之前手机是会提交上交的。卷子不用答完,只要在心里明白接下来面试时怎么说就好。然后轮到你了就进去面试,面试时只有一个面试官,首先就是解答一下手中卷子上的一些问题,之后面试官会根据简历随机问一些问题。


海通资管 项目经理助理岗 一面

1. 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现状与未来

2. 不同资产管理机构发行产品的区别与特点

3.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与产品设计


海通研究所 行研岗 一面

四个面试官,三个候选人,逐个问问题。

1. 自我介绍

2. 按照简历上问问题,基本是写过的报告和作阐述

3. 随机问题,有关个人生活。也有可能没有问题。


海通证券管培生 一面

两人一组,结构化面试,共四个问题,所有人的问题一样。

1. 自我介绍,要详细

2. 应聘的优势,你为面试做了哪些准备

3. 情景问题,做报告时数据被质疑,怎么处理

4. 专业问题四选一,比较浅显,结构化信托产品、中小板指数、政府债券的职能、风险计量方法,了解概念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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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频道 分享稿

就业是*的民生工程,为了响应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贯彻落实人社部、证券业协会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号召,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担当的国有企业,国海证券从公司战略全局出发,不断探索创新招聘形式,积极开展各项人才引进和保障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吸收青年人才。

国海证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整体规划,多措并举,主动吸纳更多应届毕业生。通过校招流程前置化,启动智能化面试,为不同阶段求职的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等举措提前锁定人才,提高招聘效率。

国海证券在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国海证券已于2021年下半年开展了2022届的毕业生招聘工作,扩充了招聘需求,涉及研究类、投研类、销售类等多类岗位。截至目前,已有50多名毕业生陆续收到国海证券的正式录用通知,并逐步签订三方协议。

作为*注册地在广西的证券公司,国海证券也义不容辞承担着促进八桂地区人才就业的责任。据悉,公司将在6月中旬联合广西大学举办现场招聘会,提供60个就业机会,提振广西高校学子的就业信心。

除了应届生招聘外,国海证券还为不同阶段求职的学生提供更多实习的机会。据了解,公司一直以来采用实习生导师制,密切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职业选择和技能提升,让学生在充分得到锻炼和成长的同时,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

在疫情期间,国海证券开通了线上视频面试通道,打破了空间的限制,提高招聘效率和体验。据了解,有部分毕业生和面试官因疫情被隔离管理,通过屏幕相互给予的关心和鼓励,让毕业生们真切的感受到了国海证券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

国海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秉承“海纳百川、德才兼备”的用人理念,不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践行专业创造价值、卓越成绩梦想的企业使命,紧扣新时代金融行业核心任务,持续为中国金融人才建设贡献力量。(国海证券)




国海证券官网手机版

财联社6月16日

6月8日,国海证券因在对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建工”)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图为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江苏建工将其发行的“17苏建01”债券5.96亿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7日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后,在此账户中存储、使用募集资金,并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国海证券作为该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江苏建工相关行为,对该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监督不到位。

江苏证监局指出,国海证券如对此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上述监管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期间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该局再次督促国海证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作为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盯紧债券发行人如何使用募集资金是券商勤勉尽责的应有之义之一,随着罚单的逐一释出,券商更应绷紧每根神经,不能只瞻前,而不顾后,更不能当“甩手掌柜”。今年以来,与国海证券犯同样错误的券商还有新时代证券(更名“诚通证券”,下文沿用旧名)。

违规细节披露,国海证券监督不到位

财联社

上述处罚决定显示,江苏证监局依规在对江苏建工公开发行的“17苏建01”公司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具体存在如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江苏建工将其发行的“17苏建01”债券募集资金5.96亿元,于2017年4月7日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未在专户内存储,与自有资金混用公司,此外,该公司在2017年4月至6月期间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其次是信息披露违规。江苏建工于2022年4月13日公司银行账户累计冻结资金1.46亿元,但资金冻结信息公司至今未披露;公司债券评级及主体评级于2022年3月9日由A下调至BBB的情况,至今未披露;公司与盛京银行、浦发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逾期,截至检查日未披露;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情况于2019年5月27日披露,披露不及时;公司2020年6月29日评级调整、2021年6月30日评级调整、2021年10月15日评级调整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均不及时;公司2019年8月7日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披露不及时;公司21项重大诉讼情况至检查日均未披露。

然后是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江苏建工在《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不准确。

最后是定期报告未披露。江苏建工未按规定在2021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基于上述违规情况,江苏建工2017年的财务负责人刘志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郝东明、许才军,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陈迪安,现任法定代表人施建军等五名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券商应盯紧发行人资金使用情况

财联社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今年2月15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的一纸罚单显示,新时代证券在受托管理“20海投01”“20海投02”“20海投03”公司债过程中,存在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督导不到位等问题。

基于上述违规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新时代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此外,还要求新时代证券分管债券承销业务的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不难发现,新时代证券收到的罚单也是由江苏证监局所开出,被罚缘由如出一辙。根据财联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债券发行中监督不到位,券商在监督上市公司IPO募集资金时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形。今年5月,贵州监管局对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而申港证券作为贵州三力*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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