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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丨东方证券(03958.HK)公布,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志明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连续任职已满六年,许志明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生效后,许志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市场狂欢,个股普涨,股东减持接踵而至。7月6日晚间,已经连续三连板的哈投股份(600864)、大智慧(601519)齐发减持公告,透露相关股东已实施或拟推出减持计划。
历经连日来的高歌猛进,上证指数于7月6日连续突破3200点、3300点两道关口,两市成交成交额逾1.5万亿元,创5年以来*纪录。作为股市的晴雨表,券商股在本轮行情中“领衔”上涨,自7月2日以来,券商指数在3个交易日内涨幅超20%。哈投股份、大智慧便是券商板块上涨的典型缩影。
数据显示,上述两只股票7月2日-6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目前股价分别为8.01元/股、10.75元/股。
哈投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2%
公告显示,哈投股份持股10.63%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华融),拟在未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61万股(占总股本的2%)。
中国华融与哈投股份结缘于2016年。当时,哈投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99.946%股权,中国华融成为上市公司10%以上股东。哈投股份也由此形成了“公用事业+金融”双主业的业务结构。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中国华融发布的减持计划中,将减持底价设定为8.9元/股,较市价高出11%。
业内人士表示,减持底价高于目前市价,或是股东对后市看好,追求超额收益的表现,不过影响股东减持的因素很多,涉及市场流动性、成本受益、走势预判等多方面,不能一概而论。
大智慧股东减持达1%
相比于中国华融,大智慧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的减持盈利颇丰。
公告显示,近三个月来,新湖集团已减持大智慧股份198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期间股价区间为6.81元/股-10.75元/股。
事实上,2019年以来,新湖集团已进行了多轮减持,累计套现超5亿元,且减持价格均高于协议受让价。公开资料显示,新湖集团于2019年4月23日-9月30日期间,减持大智慧1.6%股份,收获现金对价2.5亿元,交易价格为6.13元/股-10.62元/股;2019年11月4日~2020年4月27日期间,新湖集团继续减持1.998%股份,套现3.1亿元,交易价格为6.82元/股-8.88元/股。
上轮减持刚刚告一段落,新湖集团于4月30日再推减持计划,拟继续减持大智慧不超过2%股份。目前,近减持了0.29%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2年,券商融资来势汹汹。
3月7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称,公司的A股配股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据悉,东方证券计划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相同比例向全体A、H股东配售,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
此前,“券商一哥”中信证券先后完成A、H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近275亿元,其中A 股配股募集224亿元,H股配股募集资金60.4亿港元。
据
某大型上市券商人士表示,“资本中介业务现在被寄予厚望,而券商的监管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主,风控指标严格限制,因此券商需要补充净资本以支撑资本中介等相关业务发展。”
事实上,2022年,配股融资大行其道,大幅超过定增总额。按股权登记日统计,2020年至今,共有12家券商上报配股融资方案,截至3月9日,已完成的配股融资额达到848亿元,还有接近400亿元的配股计划在路上。
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在配股方案发布后,市场短期波动,投资人选择用脚投票,但相比定增来说,募资难度较低,因此这两年总体规模大幅增长。”
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券商做大资本规模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前景几何?
天风证券分析师夏昌盛表示,“证券行业新一轮扩表核心驱动力来自券商面向机构交易对手业务扩张的服务体系(以衍生品业务为主)的建立,头部券商以再融资加大资本优势,赋能资本中介业务发展,进而为ROE的长期提升蓄势 。”
东方证券百亿配股获批
3月7日,东方证券发布A股配股获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一月之前,东方证券H股配股已获证监会通过。
公开披露信息显示,此次东方证券配售股份数量总计19.58亿股,A股和H股均为10配2.8股,其中A股配股股数为16.71亿股,H股配股股数为2.87亿股。此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
在募资的使用方向上,东方证券表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拟投入资金的三块业务分别为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和销售交易业务。
对于销售交易业务,东方证券表示,券商投资与交易类业务近年来已经成为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公司将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机遇,提升投资研究、大类资产配置与交易、风险定价能力。
其中,权益类投资兼顾风险敞口与业绩弹性,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交易体系;构建全面领先、具备国际视野的FICC业务线,推进量化、做市和销售体系建设,探索黄金大宗、外汇及其衍生品的稳定盈利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自营向代客业务的拓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探索创新交易模式,加大在股票多空、宏观对冲、统计套利、期权策略等方面的投入,扩大和丰富收益来源。
事实上,随着东方证券配股方案的过会,年内配股获证监会批准的上市券商已达两家,另一家为财通证券,计划募资80亿元。
此外,兴业证券140亿配股募资也已获股东大会批准。
配股融资大行其道
2020年后,券商密集通过定增、配股补充净资本,值得关注的是配股融资比例大幅提升。
3月3日,中信证券披露,H股配股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60.4亿港元,之前的2月15日,A 股配股完成募资224亿元。
深圳某私募基金合伙人对
一方面是因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市场机构化程度提升,券商资本中介业务迅速增长。另一方面是,由于券商的监管体系是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主的要求,作为表内业务的资本中介业务发展将会消耗券商的净资本,一旦券商的净资本等指标难以符合监管要求则其发展将会受到限制。
夏昌盛指出:“2020年末,中信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达到78.5%,逼近80%的预警线,半年报显示,其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的股票头寸几无增长(均为1488亿元),业务发展受限。”因此,券商需要做大资本规模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等多项业务。
但是,券商再融资推出的定增方案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水。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实施定增的8家公司,仅山西证券一家完成募资计划,其他7家均未完成计划,有不同程度的缩水。
相较之下,业内人士认为,配股面对的是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如不选择配股,股东权益将面临稀释,持股比例将降低,因此股东基本都会参与,募资难度也相比其他融资方式低。
广发证券分析师陈福表示,未来券商再融资方式或将采用更为多样的方式,券商次级债券、永续债或因收益率高、融资成本低等优势成未来再融资方式新方向。
资本中介业务前景几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超过275亿元募资中,中信证券计划将不超过190亿元募资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占总募资额比例的67.86%。
事实上,除中信证券外,2021年以来包括长城证券、国海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再融资方案均指向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的用途。
据
比如去年7月,在长城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显示,长城证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100亿元,定增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本中介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和偿还债务。拟向资本中介业务投入不超过50亿元,向证券投资业务拟投入不超过25亿元,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偿还债务。
实际上,随着券商业务趋向机构化、资本化,基于机构交易的资本中介业务成为券商扩表的重要驱动因素。
去年12月2日,监管放开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将极大丰富券源、推动市场多空机制完善。此外,随着机构交易需求的提升,衍生品业务也逐渐兴起。
截至2021年10月,收益互换期末初始名义本金达9831亿元,较年初增加89%,较2019年初增加521%;场外期权期末初始名义本金达9814亿元,较年初增加30%,较2019年年初增加111%。
但是,业内人士表示,融资加杠杆发展重资本业务,意味着风险的上升,对于券商来说,风险定价能力、资本与客户的获取及产品管理能力都需要适应发展。
对此,夏昌盛认为,区别于此前以融资业务、股票质押、自营等传统重资本业务为主的募资投向,当前行业再融资投向主要为转融券、场外衍生品、FICC做市等资本中介业务。
参考海外投行,其高杠杆业务正在于衍生品、FICC做市等资本中介业务,从国内进程来看,衍生品等业务的高速发展正是本轮扩表、加杠杆的核心。从发展视角看,券商ROE提升的长期路径在于服务能力提升和轻资本业务转型升级,叠加资本扩充方式不断完善,因此长期视角下ROE的持续提升可期。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3人,非执行董事俞雪纯先生、周东辉先生和程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志明先生、靳庆鲁先生、吴弘先生、冯兴东先生和罗新宇先生,职工董事朱静女士均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如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以及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沪深两市债券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律师、曹江玮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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