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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信证券曝出风险事件后并被无悬念降级为“D”类券商后,其一举一动牵动市场神经。
近日,一则“网信证券被托管”的消息刷屏。有媒体报道称,网信证券目前已被辽宁证监局托管。距离上一次券业清理整顿已有十余年时间,券商被托管的消息已许久未见。不过,小编采访数位网信证券高管,均表示“不了解情况”或称“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此外,8月19日晚间,网信证券总裁刘平同样对媒体表示,未得到任何监管通知。
今年5月,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在日常监管发现网信证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净资本以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已经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在新近出炉的券商2019年上半年业绩中,网信证券净资本规模继续下降,成为上半年仅有的12家亏损券商中的一员。
托管事项被否认
在辽宁省证监局派出的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进驻网信证券后,业内对网信证券后续举措颇为关注。
日前,一则“网信证券被托管”的消息刷屏。有媒体报道称,据知情人士透露,网信证券目前已被辽宁省证监局托管。对此,小编向数位网信证券内部人士求证。网信证券某位高管断然表示,“目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有业务人员表示,没有听到托管的消息,对具体情况不知情。
8月19日晚间,网信证券总裁刘平同样对媒体表示,未得到任何监管通知。刘平称,网信证券是在辽宁省证监局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没有得到任何来自监管方面的“托管”通知。
今年5月,辽宁证监局网站公布《风险监控通知》,其中显示,因网信证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自通知当日起向网信证券派出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对其划拨资金处置资产、调配人员、使用印章、订立以及履行合同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
对此,东北某券商高管向小编介绍称,托管与专项检查有本质区别。托管是证券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进行风险处置。而专项检查只是有问题或有严重问题,需要先检查确定性质再拿出处理办法。对于券商被托管,应当有正式文件出具。
不过,此前有东北券商人士向
托管已十余年未见
谈起“券商托管”,业内颇有唏嘘之感。
根据《证券法》第153条,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早在上几轮行业整顿中,亚洲证券、辽宁证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汉唐证券等多家券商被宣布托管。而这些券商的名字已消失在江湖中,颇能说明业内“谈托管而色变”的缘由。彼时,成为综合治理对象的券商存在被监管实施行政接管、被AMC托管经营和被其他券商托管等数种情况。
对此,某法律人士指出,监管对券商采取上述监管措施之时,“出现重大风险”和“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条件均需具备。在指定其他托管机构时,需选择具有专业知识、熟悉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能够较好、有效地处理有关的问题,多为自身经营情况较为良好、风控合规工作业内领先的其他券商。在此情况下,托管可成为化解证券公司金融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
另外,有券商*从业人士称,“托管”是从银行业“借用”来的一个说法。一般而言,银行业在出现风险事件时,出于风险防控和妥善处理资产的目的,监管部门会指定另一家银行进行托管,可参考此前建行托管包商银行的处理方式。不过,证券公司与其他机构不同,公司与客户资产是分开的,不会出现客户挤兑等情况,因此相对比较安全。
此次网信证券被猜测“托管”,或许与其此前被辽宁证监局工作组入驻有关。不过,就目前公开信息来看,网信证券的风险状况尚无法与此前行业性大规模整顿的情形相比。
上半年亏损6495万元
就网信证券而言,在2019年上半年券业经营情况集体回暖之际,其业务表现仍没有明显好转。
在今年5月,辽宁证监局风险处置工作组对网信证券进行专项检查,对其划拨资金处置资产、调配人员、使用印章、订立以及履行合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而在此之前,网信证券在2018年底已在证监局及债券处置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整改债券交易业务。
基于此,网信证券今年上半年业务开展情况可想而知。据接近网信证券人士向小编透露,公司近期任务主要是继续管理此前已开展的业务,基本不再新增业务。对于进行中的如股权质押等业务,也多与融资方沟通能否提前结束。
日前,证券业协会下发2019年131家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情况,网信证券多个指标排在行业末尾。2019年上半年,网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437万元,排名第129位;净利润-6495万元,排名第128位。
就具体业务来看,其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864万,排名第96位;投行业务净收入 316万元,排名第104位;投资咨询净收入183万元,排名第64位;资管业务净收入71万元,排名第96位。另外,网信证券当期实现证券投资收益741万元,排名第116位。
今年3月1日,辽宁证监局对网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辽宁证监局称,经核查,网信证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而就网信证券上半年业绩数据来看,其上半年净资产为-22.82亿元,2018年年底该数据为-22.18亿元;净资本为-33.01亿元,2018年底为-30.55亿元。根据证监会7月底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网信证券2019年评级为D级,相比2018年的CCC级下调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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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一致同意围绕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全产业链展开全面深度合作,建立长期稳定、资源协同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立足甘肃布局全国长时储能市场,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证券报
2012年前后,参与*ST斯太定增的几家有限合伙背后均与“德隆系”旧部关系密切。*ST斯太2012年11月披露,宁波贝鑫与宁波理瑞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8385.74万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21%。两家公司的GP方均为上海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晓红)。长沙泽瑞与长沙泽洺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1.05亿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9.01%。两家公司的GP方为湖南瑞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表:江发明)。江发明系“德隆系”旧部,朱晓红曾出现在多家“德隆系”公司的定增活动中。
而渤海信托将总额2.12亿元的信托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受让杭州步捷持有的宁波贝鑫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杭州步捷法定代表人孙迪莎的商业版图与“德隆系”旧部亦存有交集。
孙迪莎持有宁波骏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骏和”)60%股权,宁波骏和曾参与中捷资源2015年6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浙江骏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骏顺”)60%股权,浙江骏顺作为宁波骏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GP参与了*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
孙迪莎曾系宁波品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始股东,朱晓红、薛青锋等人后续接连入局;薛青锋也深度参与*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宁波联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许全珠和索思邦分别持有98%和1%股权。需要指出的是,中捷资源、*ST德奥两家公司均被外界认为系“德隆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涉事的索思邦亦被指出由“德隆系”旧部操盘。王玫告诉中国证券报
王玫提及的郭建伟与“德隆系”公司德恒证券副总裁同名。证监会2009年1月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恒证券涉及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挪用客户证券、制作虚假交易记录等违法行为,证监局决定吊销包括郭建伟在内德恒证券高管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新潮能源今年1月公告披露,郭建伟伙同上市公司部分人士参与“套路贷”活动,其间还牵出唐万新。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犇宝”)于2017年6月出资1.7亿元认缴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沙泽洺”)1.7亿元有限合伙份额,长沙泽洺其他合伙人为: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简称“杭州兆恒”)、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简称“上海域圣”)。新潮能源称,鉴于上述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限已经届满,且被告及被申请人未依约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向湖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杭州兆恒、上海域圣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但杭州兆恒向新潮能源回函指出,公司在2018年5月之前对于浙江犇宝所主张的《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一无所知,直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青锋于2018年5月初收到浙江众义达投资有限公司诉长沙泽洺、唐万新、公司(原告起诉后撤回对公司起诉)、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犇宝、上海域圣借款合同纠纷讼一案材料才知浙江犇宝入伙投资长沙泽洺一事。
在今年1月新潮能源的公告中,杭州兆恒称在此前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前员工、股东均不知晓此事,长沙泽洺方面也对此一无所知。后经多方了解,才知晓系郭建伟(系上海域圣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域圣法定代表人高为民系郭建伟驾驶员)于2017年6月中旬左右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伙同新潮能源部分人员合谋盗盖公司公章、法人章,炮制《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并操作浙江犇宝银行账户于2017年6月19日向长沙泽洺账户转账1.7亿元,同日又操作长沙泽洺账户将该1.7亿元电汇至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兆恒认为,这一系列事件和“套路贷”属于同一手法,最终导致长沙泽洺以及杭州兆恒处于背负巨额债务的风险。
中国证券报
2012年前后,参与*ST斯太定增的几家有限合伙背后均与“德隆系”旧部关系密切。*ST斯太2012年11月披露,宁波贝鑫与宁波理瑞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8385.74万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21%。两家公司的GP方均为上海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朱晓红)。长沙泽瑞与长沙泽洺通过非公开发行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票1.05亿股,占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9.01%。两家公司的GP方为湖南瑞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表:江发明)。江发明系“德隆系”旧部,朱晓红曾出现在多家“德隆系”公司的定增活动中。
而渤海信托将总额2.12亿元的信托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受让杭州步捷持有的宁波贝鑫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杭州步捷法定代表人孙迪莎的商业版图与“德隆系”旧部亦存有交集。
孙迪莎持有宁波骏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骏和”)60%股权,宁波骏和曾参与中捷资源2015年6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浙江骏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骏顺”)60%股权,浙江骏顺作为宁波骏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GP参与了*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
孙迪莎曾系宁波品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始股东,朱晓红、薛青锋等人后续接连入局;薛青锋也深度参与*ST德奥2015年10月的定增。孙迪莎持有宁波联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许全珠和索思邦分别持有98%和1%股权。需要指出的是,中捷资源、*ST德奥两家公司均被外界认为系“德隆系”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涉事的索思邦亦被指出由“德隆系”旧部操盘。王玫告诉中国证券报
王玫提及的郭建伟与“德隆系”公司德恒证券副总裁同名。证监会2009年1月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德恒证券涉及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挪用客户证券、制作虚假交易记录等违法行为,证监局决定吊销包括郭建伟在内德恒证券高管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新潮能源今年1月公告披露,郭建伟伙同上市公司部分人士参与“套路贷”活动,其间还牵出唐万新。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犇宝”)于2017年6月出资1.7亿元认缴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沙泽洺”)1.7亿元有限合伙份额,长沙泽洺其他合伙人为: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简称“杭州兆恒”)、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简称“上海域圣”)。新潮能源称,鉴于上述相关协议约定的时限已经届满,且被告及被申请人未依约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向湖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杭州兆恒、上海域圣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但杭州兆恒向新潮能源回函指出,公司在2018年5月之前对于浙江犇宝所主张的《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一无所知,直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青锋于2018年5月初收到浙江众义达投资有限公司诉长沙泽洺、唐万新、公司(原告起诉后撤回对公司起诉)、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犇宝、上海域圣借款合同纠纷讼一案材料才知浙江犇宝入伙投资长沙泽洺一事。
在今年1月新潮能源的公告中,杭州兆恒称在此前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前员工、股东均不知晓此事,长沙泽洺方面也对此一无所知。后经多方了解,才知晓系郭建伟(系上海域圣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域圣法定代表人高为民系郭建伟驾驶员)于2017年6月中旬左右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伙同新潮能源部分人员合谋盗盖公司公章、法人章,炮制《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并操作浙江犇宝银行账户于2017年6月19日向长沙泽洺账户转账1.7亿元,同日又操作长沙泽洺账户将该1.7亿元电汇至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兆恒认为,这一系列事件和“套路贷”属于同一手法,最终导致长沙泽洺以及杭州兆恒处于背负巨额债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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