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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联电子股吧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企业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有着长期持有、利险并存的特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如何做账?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怎么做账?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净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2.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净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差额)
3.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6.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类型
1.控制型长期股权投资
这里的控制是说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国际会计惯例上有说法,如果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其中包括直接拥有和间接地通过子公司拥有,都可以认为是有权控制,除了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清楚地看到这种所有权并不构成控制。
2.共同控制型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共同控制仅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3.重大影响型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的20%以上但小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着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力,但却不能享有决定这些决策的权力。
4.无控制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享有控制,没有共同控制且没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表现一是投资单位只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二是企业拥有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但实质却并没有构成控制、重大影响、共同控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占股在20%~5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适用于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企业或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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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中报,公司2021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亿,同比下降37.2%,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母净利润9737.5万,同比增长52.6%;每股收益为0.12元。
期间费用率升高10.2%,对公司业绩形成拖累
公司2021半年度营业成本1.1亿,同比下降37.6%,高于营业收入37.2%的下降速度,毛利率上升0.4%。期间费用率为31.9%,较上年升高10.2%,对公司业绩形成拖累。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大数据生产,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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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下面简称“公告”)在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具体内容如上图)
权益性投资是什么?
“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基本的金融工具.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证券,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投资方拥有与股权相对应的表决权.”
《公告》一出,一些股民朋友听到“权益性投资”“个人所得税”就开始担心自己炒股取得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该公告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持有权益性投资,其转让权益性投资形成的所得在独资合伙企业存在自然人合伙人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直接转让所持有的的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仍然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第(五)项第1目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因此将上述独资合伙企业转让权益性投资形成的所得界定为自然人投资者的经营所得是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的。主要征收对象是企业而非个人。
此前,大批网红主播因偷逃税被查,本周“李佳琦补税17亿”也一度冲上了热搜榜。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公司本期(年度或中期)内至截至期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报表。其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全面反映一定时期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净利润;
2.其他综合收益;
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主要项目的填列:
1.“上年年末余额”栏,反映企业上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
2.“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栏,反映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金额和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3.“本年增减变动金额”栏下相关项目反映的内容: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栏。
(2)“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年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等)的金额,并对应列在“资本公积”栏。
(3)“上述(1)和(2)小计”项目,反映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额。
(4)“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当年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并对应列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栏。
(5)“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项目,反映企业处于等待期中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当年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并对应列在“资本公积”栏。
(6)“利润分配”下各项目,反映当年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的利润(或股利)金额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并对应列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栏。
(7)“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下各项目,反映不影响当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之间当年的增减变动,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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