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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上市公司被宣布退市,近5万股民日夜煎熬等待了近一年,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上交所日前发布通知,决定终止*ST工新股票上市。
(图文无关)
*ST工新3月1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5日晚间,*ST工新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告称,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4亿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77亿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触及终止上市相关条款,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退市流程,自上交所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ST工新将于2021年3月1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ST工新股票自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至今停牌时间已经超过8个月,截至*数据,*ST工新的市值仅剩下12亿,股价报1.17元。
资料显示, *ST工新全称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后者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持股。也就是说,*ST工新的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资金链断裂,业绩巨亏
据悉,*ST工新自2018年年初以来,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目前还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诸多问题。
今年1月27日晚间,*ST工新对外披露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3.5亿至-20.6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对于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ST工新给出了主营业务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两方面解释。其中,*ST工新表示,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为红博商业,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安排,红博商业在报告期内特定期间商场暂停营业、对商户实施租金减免政策及恢复营业后商场客流量减少,导致了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同比下降。
另外,*ST工新表示,公司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约为-12.9亿元,主要是公司计提为关联方及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预计损失;公司计提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预计损失;由于诉讼导致的罚息、诉讼费及迟延履行金等。
股价跌幅近97%,市值蒸发160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ST工新股价一路走低,*股价仅为1.17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工大高新也曾是傲视群雄的大牛股。2015年5月13日开牌后,工大高新开始一路狂飙,最终实现19连板,股价翻了七倍有余。目前,公司总市值为12.11亿元,相较2015年6月超过170亿元的历史*市值,暴跌了近97%,160亿元市值蒸发。
*数据显示,公司仍有股东4.7万户。
沉寂了近一年的*ST工新股吧,再一次沸腾了,有股民表示,心里空落落的,不知从何说起。
据中国证券报,近年来,主业的不振及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ST工新始终处于“退市”的边缘。
2019年4月30日,*ST工新披露的一则公告似乎让股东们看到了希望。
公告称,公司收到实控人哈尔滨工业大学与控股股东工大高总签订的协议。根据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未来几年市场行为,于2019年年底前合法合规将学校所属合适的优质资产注入工大高总;工大高总保证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注入的资产投入公司,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同时,工大高总决定,2019年年底前以市场行为,合法合规将学校注入的优质资产经整合后注入*ST工新,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但后面披露的公告称,资产注入承诺以解决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为前提,但能否顺利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因公司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工大高总债务等问题尚未全部解决,2019年年底前以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方式向工大高新注入资产尚不具备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上述资产注入延期至2020年年底。
2020年3月8日,*ST工新称,控股股东关联方工大集团于2019年9月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方案作出调整,但未披露具体计划和预计时间。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上述承诺延期预案。
*ST工新的股东们并没有等来所谓的“优质资产”。2020年11月底,因超期未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也未及时、充分提示承诺履行的相关风险等事项,上交所对工大高总予以通报批评。
综合中国基金报、券商中国、
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公告、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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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丨美吉姆(002621.SZ)公布,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融诚告知函,珠海融诚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执行人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冻结股份2284.26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20%,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78%。该部分股份在本次冻结前已质押予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东方网7月8日消息:3个职业犯罪团伙,5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推行实施后,利用所控制的400余家空壳公司,层层“接力式”虚开,不断放大票面金额后对外*虚开牟利。
来自上海市公安局的消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深入推进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暨“砺剑”系列专项行动,结合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专项行动,牵头静安、黄浦、松江、奉贤、青浦、普陀、崇明等7家公安分局,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大力支持下,会同税务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利用“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系列案件,捣毁开票窝点10个,涉案价税合计60余亿元。
本文图片均由上海警方提供
2019年,为助推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四类服务业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系列文件,允许上述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至15%抵减应纳税额,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然而,却有不法分子企图借此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不法利益。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税务部门开展联合研判发现,本市部分企业申报“加计抵减”项目的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严重不符,存在虚开犯罪的可能。警方即开展侦查,通过数据研判*锁定一批违法犯罪线索。
经查,以唐某、张某、高某等人为首的3个职业虚开犯罪团伙为牟取不法利益,指使他人在本市注册成立了400余家服务类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假申报“加计抵减”项目,并通过在空壳公司间层层过票虚开的方式大幅增加开票金额,然后再以收取票面金额6.5%至12%不等开票费的方式,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偷逃税款并骗取国家留抵退税。
同时,高某团伙还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骗取国家留抵退税。截至案发,高某团伙和上述受票企业累计骗取国家留抵退税款2000余万元。
以唐某团伙为例,犯罪嫌疑人唐某指使20余名团伙成员利用手中控制的100余家空壳公司层层过票虚开,在不缴纳增值税的前提下依然可以几何式增加对外虚开的金额,进而赚取更高的开票费。截至案发,涉案价税合计21亿余元。
例如,通过上述手法,一张票面金额100万元的进项发票,以“加计抵减”税率15%来计算,经过5次过票虚开后,票面金额就能翻番;经过17次过票虚开后,票面金额就能达到1000万元,将给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为缓解服务业市场主体的成本压力,促进服务业行业纾困发展,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将持续关注各类涉税犯罪风险,对于各类涉税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东方网
10月23日晚间,*ST工新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ST工新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完毕,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ST工新作出行政处罚并对部分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证监会查明,*ST工新存在的违法事实多达七项: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ST工新累计向关联方工大集团提供资金10.16亿元,形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6亿元;
二、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情况。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ST工新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共计18 笔,金额累计达63.1亿元(其中对关联方提供担保17笔,金额62.3亿元);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ST工新涉及28笔诉讼和仲裁,累计金额达20.35亿元;
四、未及时披露基本账户被冻结情况;
五、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六、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清偿情况。截至 2018 年 7 月 1 日,*ST工新及下属子公司逾期债务共16笔,合计金额13.46亿元。截至2017年10月25日,逾期负债金额累计达到4.45亿元,*超过2016年度经审计资产(42.11亿元)的10%;
七、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
随着公司正式被认定违规,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将能够向公司索赔。
维权索赔正式启动
根据《证券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孔聪律师确定可索赔条件:2016年12月2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有买入*ST工新(600701)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
决定维权的投资者在打印对账单时不要只打印上述可索赔条件中的时间段,建议按照我们通知的准备,否则后续法院/对方在审查材料时会要求重新补充。
尚未报名的投资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赔条件,建议尽快在同花顺维权平台报名。已报名并完成委托手续的,我们将代理委托人到法院立案,进行索赔。
维权小贴士: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点击关注“孔聪律师”,知晓*维权动态。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
投资者可在新版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里面找到同花顺维权平台入口,或关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顺法律援助平台”进行报名索赔以及查询*维权动态!
索赔相关咨询:
智能客服:
QQ:2036491662同花顺小维
客服电话:952555(听语音提示先按“1”进入股票个人业务再按“2”选择股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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