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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股份公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亿元至3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7500万元至9500万元。
公司董事长为黄建军。黄建军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重庆大学采矿系毕业。2005年7月,考获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证书》。2006年6月,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矿山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兼书记;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361度(01361)早期与安踏、李宁比肩,是国产四大运动品牌之一。今年是361度上市十周年,但令人尴尬的是,公司面临股价暴跌、业绩增长乏力等问题。
回顾361度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曾经361度与安踏、李宁、特步这三大运动品牌站在同一起跑线。但由于发展过程中,战略调整屡次走偏,错失内地运动市场发展关键机遇,361度与其他三大差距越拉越大。
2008年,国产运动服饰行业搭乘北京奥运会的顺风车,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此后,安踏、李宁、361度等几大公司开启了扩张之路,迅速在全国开设门店跑马圈地、大量铺货、大额投入广告营销。4年粗放式扩张后,至2012年运动服饰行业泡沫消失,利润急剧下滑,遭遇库存危机。据财新统计,仅2012年上半年,李宁、安踏、361度、特步等42家上市服装企业存货总量高达483亿元。在此背景下,运动服饰企业迎来关店潮。2013年,彼时还是行业龙头的李宁营收净利大跌,股价也由2012年近30港元跌至5港元以下,门店数量锐减较上年末减少952家。361度也在全国关闭了256家门店。同年,361度盈利也出现了下滑,门店关停了两百多家。面对行业困境,各大运动服饰企业都在采取了“工厂店”降价直销方法进行促销,减少库存数,这样无疑损坏了品牌形象。361度同样缺乏战略眼光,采取了一样的措施,导致业绩下滑,品牌受损。
深陷危机的安踏与李宁,在经历一段时间调整后迅速找到自身品牌定位,从困境中脱身,逐渐发展成行业龙头。而361度却在自救过程中再次跑偏。2014年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361度与其它品牌一样将目光瞄准在电商市场,原本可以借助线上流量入口加速狂奔,不过,细心的消费者却发现,361度往往拿存储的尾货和线下零售滞销品到线上销售。这样的举动尽管解决来库存问题,但无疑于自毁品牌。
未能借势电商红利,361度试图重塑品牌、摆脱土味,通过体育赛事营销提升品牌知名度。截止到2018年底,361旗下代言人超过10位,包括游泳选手孙杨和歌手谭维维、魏晨等;该年公司广告宣传费用为5.57亿元,占总营收10.7%,但只带动营业额增加0.3%。此外,361度还赞助了2014年的南京青奥会、2018年雅加达国际赛事。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营销行为却与361度的品牌定位并不相符。从门店分布情况来看,截止到2018年底,361度共有门店5539家,其中有74%的门店位于三线城市以下,一二线城市门店占比分别为7.4%、18.6%,共26%。相比2017年一二线城市26.5%的比例,361度在大城市门店占比还有所下滑。
反观竞争对手,安踏通过收购FILA、SPRANDI、KINKOW、Amer Sports走上多品牌发展之路,坚持一二线城市开大店发力FILA中高端产品,三四线城市销售低端产品的布局,以及品牌、研发、线上线下销售等全面发力,成为国产运动服饰龙头。而李宁也借助国潮风迎头直追,361度却停留在三四线城市品牌。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 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118-1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02民初字第232号,获悉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1轮。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上述轮候冻结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宏达实业持有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上述司 *** 候冻结后,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 *** 候冻结的数量为546,237,4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具体为:
除本次公告的司 *** 候冻结事项外,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 *** 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8日、2019年11月11日、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4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和12月31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和债权被冻结的公告》(临2018-036)、《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9-040)和《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43)、(临2020-044)、(临2020-045)、(临2021-007)、(临2021-010)和(临2021-045)。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查询到的2022年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1)沪74执338号,申请执行人安信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达实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竞买人竞买成交。
经公司向宏达实业询证,宏达实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书面回函:
1、经查询,截至2022年1月24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数为546,237,405股,持股数量尚未发生变动。
2、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经核实,本次轮候冻结的原因为: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诉宏达实业民间借贷纠纷,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诉讼保全将宏达实业持有的上述股票冻结。
3、截至2022年1月25日,宏达实业债务逾期金额为27.69亿元,除上述债务逾期发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宏达实业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所持公司1,000万股被司法处置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宏达实业不涉及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
6、宏达实业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宏达实业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7,500万元至9,500万元。
3、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目前,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的相关风险处置是否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224,632.63万元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00万元至9,5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632.63万元。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92.41万元。
(二)2020年度每股收益:-1.1055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1、主营业务方面
化工方面,2021年以来,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市场需求强劲,价格上涨,经济效益大幅增加;天然气化工合成氨产品价格上涨,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受锌精矿供应短缺影响,公司购买锌精矿成本较高,电解锌生产装置处于低负荷运行,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2、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公司名下3处房产完成司法处置,处置价款合计金额3.09亿元,用于向金鼎锌业支付返还利润款。上述3处房产处置价款与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1.56亿元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收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原老厂区建筑物、设备等资产,形成资产处置收益3,030万元。
4、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公司本年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3,266.9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一)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在2020年年报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宏达股份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0)等。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无法判断四川信托的相关风险处置是否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及具体影响金额,若出现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未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公司将根据四川信托风险处置相关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5,436,62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3%。本次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75,436,620股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司 *** 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
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401-03号)和《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浙0104民初1583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因与金焱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 *** 候冻结,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2020年3月20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175,436,620股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20-008)。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
三、其他说明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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