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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8月,根据法院裁定,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709,886,3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2%)抵偿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国通信托依据信托合同,以信托财产原状向信托受益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分配信托利益,将法院裁定项下的上述公司股份分配至中国信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变更主要股东的行政许可申请。
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9号),该批复核准中国信达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中国信达依法受让709,886,375股公司股份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泉控股持有1,799,591,16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6%。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政泉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089,70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13.24%。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越声策略(yslc188)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自负。)
中石油2007年11月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当时正好处于大牛市中,中国石油上市首日价格就涨到了48.62元。
彼时,中国石油被各路媒体称为“亚洲*钱”的公司,机构趋势若风,散前赴后继,全都在抢购中国石油的股票,生怕慢了一秒,就错过一生的暴富机会。
而此时,中国石油价格仅有4.5元,即便是将分红因素考虑进去,按照后复权来看亏损高达90%。很多专家在中石油上市的时候说,买入中石油就是给子孙买了一棵摇钱树,现在孩子们慢慢长大了,摇钱树快摇没了。
中国石油总股本为1830.21亿股,2007年时*价48.62元,*市值88984亿元(不考虑美股及港股部分),而目前价格跌至4.5元,市值仅10176亿元,较高峰期时市值缩水了7.88万亿元人民币,现在中国银行总市值1.06万亿元,这12年间,中国石油跌掉了8个中国银行。
为什么当被称为“亚洲*钱公司”的中国石油,会不断下跌,市值蒸发掉8万亿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上市后炒作过度
中国石油是2007年上市的,当时正好碰上大牛市,投资者处于极度乐观的情绪之中,很多公司都在大涨,甚至有些亏损股、垃圾股都走出翻十倍的走势,造富效应非常明显,机构自然不会错过这家顶着“亚洲*钱”公司光环的中国石油。
2006年中国石油实现营收6889.78亿元,实现净利润1326亿元,中国石油的定价是16.7元,对应的发行市盈率是22.44倍,这个市盈率其实放在现在看也不高,目前很多新股发行都是按22.99倍的顶格市盈率发行,但中国石油体量巨大且属于传统、周期性行业,那么定价就比较高了。
要更命的是,当时A股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停板,涨多少随意,在机构的吆喝下,散户抢购,将中国的股价推高至48.62元,市值高达8.9万亿,对应的市盈率一下子就达到了67.11倍,对于一只超级大盘股来说,这样的市盈率估值水平自然是泡末巨大的。
第二,业绩没有持续性
在A股里其实还是有不少股票走出了长牛走势,和中国石油恰恰相反。
比如说贵州茅台、格力电器、美的集团、云南白药、片仔癀、恒瑞医药、伊利股份等等,不过这些股票有个特点,就是营收和净利润随着时间的推移,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必然不断增加股票的内在价值,以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的成长期,成为股价长牛的重要原因。
而中国石油属于明显的周期性行业,业绩没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净利润是起伏变化的,比如在2013年和2014年,中国石油的净利润均超过了1000亿元,但在2015年,中国石油净利润确下滑了66.73%,2016年继续走低,再次下滑77.84%。
那便是2017年中国石油净利润大幅增长188.52%,也仅有227.93亿元,仅有2014年净利润的20%左右,也只有上市之初2006年净利润的17%,所以股价不断下跌创历史新低,也是一种必然。
中国石油上市后从48.62一路下跌至4.5元,不断创出新低,确实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主要还是因为A股市场投机氛围重,定价太高,又遭疯狂。但即便如此,大家也很少吸汲教训,后来包括现在很多新股上市依然被爆炒推升泡沫,未来很多也会成为翻版的中石油。所以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一定要保持克制,不宜盲目炒作。
分享几个解套方法!
1、分步解套法
适用于平衡市且套得较深的股票,优点是能明显缩短解套时间;缺点是把握不得法容易踏空,在牛市中不太适用。
操作原则:一是如果手中有多只股票被套,应利用板块轮动的特点,集中资金,选择先启动的个股进行操作,等解套后再对其他股票一一击破;二是必须在上升通道主力成本金叉形成过程中低吸高抛,当股市处于弱势时,由于获利比较困难,不宜进行操作。
2、止损解套法
适用于追涨、投机性买入和股价在高位的股票,对满仓深套的人尤其适用,优点是解套效率高,常常能一步解套,缺点是有一定的做空风险。
操作原则:一是要果断,不要错过止损的机会。二是避免在低位操作,要设置回补,即发现股价跌不下去时要及时回补,以免踏空。例如:主力做股票的主力成本在6.15,而股价在6.07,跟主力成本接近的情况下而主力刚介入形金叉范围这个时候介入是*点。
3、反弹卖出法
在股市中,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操作套路。股市中若经常被套,那就说明此操作系统已经不适合此时了。那么,就应该转换一下操作思路了。
4.倒金字塔式
倒金字塔式也就是指投资者在进行解套操作的时候,每次加码的数量都多于原来的仓位。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在高位套牢之后的投资者,可以采用每次股价跌破一个整数价位,就递增买入股票的数量,一直到形成底部为止。
5、换股法
就是当觉得自己的股票实在是没有什么机会了,就选一只与自己的股票价格差不多的,有机会上涨的股票来换,也就是等价(或基本等价)换入有上涨希望的股票,让后面买入的股票来抵消前面买入的股票因下跌而产生的亏损。
6、清仓法。
一般讲,长期趋势线(均线)跌破的个股,意味着情况向坏,那么,在跌破这些技术位,且反弹无力收复的时候,必须清仓,具体清仓位见下图一。
在随后的时间里,必须耐心等待股票见底,比如图一表明的,出现持续三个低点走高,可以沿下方低点买回前期清仓筹码。A-D点都是买回的机会,不过前两个低点只能够试探买进,毕竟探底趋势还在进行,以防再次下行。
现阶段A股买什么股票
下面为大家分享包括股市导图总纲、k线、均线基础、切线、指标分析、选股、板块轮动以及股市中的各种骗局,希望能给大家来个股票知识大梳理,更多更具体的投资干货知识分享,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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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市导图总纲
2、K线基础
3、均线基础
4、切线基础
5、指标分析
6、统计分析
7、选股方法
8、板块轮动
9、股市中的各色骗局
10、独创形态战法
温馨提示:由于系统自动压缩图片,可能比较模糊,想查看以上高清原图和游资战法秘籍,可
什么样的股票才值得投资?来看看巴菲特的价值投资体系
巴菲特的价值投资思想是一个严密的系统,包含五个要点,缺一不可:优质行业、*企业、合理价格、长期持有、适当分散。缺少其中一个要点,都有可能导致投资的最终失败。
优质行业。 巴菲特认为首先要选择自己能理解的行业,这也是他不太喜欢投资高科技行业的理由;其次是要选择稳定性强的行业,如资本性投资需求小、负债少而稳定增长的行业。巴菲特很少投资新兴行业,在他看来新兴行业可能意味着不稳定。行业特点决定了投资回报,有些行业无论怎么努力也难以做大,有些行业一直衰退不能投资,所以行业选择是第一位的。
*企业。 巴菲特指的是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对此他有许多精辟的论述,比如经济护城河理论、消费独占概念和消费垄断型企业理论、低成本结构的企业、能干并以股东利益为先的管理层等。他还提出了*企业应该在财务杆杠不太大和没有重大资产变动的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长期保持在15%以上。
合理价格。 有些投资者可能认为只要是*企业,任何价格都可以买进,这样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以合理或便宜价格买入*企业的股票,才能称得上是一笔好的投资。巴菲特最*的论述是“在别人贪婪时恐惧,在别人恐惧时贪婪”,他常常能在金融危机一片恐慌或重大利空导致股票遭遇抛售时果断买进。
长期持有。 巴菲特的名言是“如果你不想持有一只股票10年,那你就不要持有它一分钟”。或许是因为有耐心的价值投资者太少,市场上充斥着太多的短期投机者,因此,长期持有被认为是巴菲特投资策略中最有效的一部分。但长期持有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投资者千万不要以为什么股票都值得长期持有。巴菲特还有一句名言:“时间是*企业的朋友,是劣质企业的敌人。”
适当分散。 也是适当集中,组合中股票数量保持合理。巴菲特反对过度分散,反对持有40只以上的股票,这样容易造成对每个股票都不甚了解。但他也不赞成只买一个行业或一只股票。在资产管理实践中,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适当分散,指投资组合中保持合理的股票数量,且都比较*,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风险。
最后分享一下炒股心得:
一、宁可不买,决不追涨。熊市里股市上涨的持续性往往不强,只宜高抛低吸,不宜追涨杀跌。如果大盘刚刚上涨了两、三天,投资者就认为趋势已经反转了,就贸然追高买入个股,往往会因此被套牢。
二、宁可错过,决不冲动。熊市里除极少数强势股以外,绝大部分个股行情的涨升空间都比较有限。如果投资者发现股价已经大幅涨升了,*的介入时机已经错过,就不要冲动性地购买。有时适当地放弃一些不适宜参与的炒作机会,反而容易把握住更好的市场机遇。
三、宁可少赚,决不贪心。熊市里不要过于贪心,而是要注意及时获利了结。熊市里的反弹行情往往昙花一现,获利空间也不大。如果因为贪心而犹豫不决的话,必将错失卖出时机,使赢利化为乌有,甚至反而招致亏损。
四、宁可少亏,决不大亏。股市处于明显下跌趋势中时,我不论自己持有的个股是否出现亏损,都坚决果断地及时止损,防止亏损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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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操作建议。如自行操作,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自负。)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两市交易量同比增长,在此市场坏境下,公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规模以及收益等均较上年实现增长,公司资产总额较年初数增长40.06%,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9.77%、75.27%、67.90%、81.82%和69.23%。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增长,资产结构良好,流动性较强,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正证券
股票代码:6019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7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正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方正证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如需)的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集团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管理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方正集团、北大医疗、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和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方正集团60.00%、26.00%、6.00%、5.00%和3.00%股权,股权结构图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平安人寿、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和转股债权人持股平台将分别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28.503%和4.99%股权。
因此,前述股权过户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图
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平安人寿及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将分别通过设立的SPV、债权人将通过持股平台分别持股新方正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平安人寿将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股权,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平安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新方正集团亦将无实际控制人。
股权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平安人寿和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的基本情况参见方正证券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平安人寿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集团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新方正集团亦将无实际控制人,其控股股东平安人寿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注:持股比例为平安人寿直接持有的比例和通过所控制的被投资单位间接持有的比例之和。
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新方正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未实际开展经营。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从事的主要业务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新方正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未编制财务数据。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涉及的诉讼、仲裁和重大处罚情况
新方正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自新方正集团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新方正集团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集团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新方正集团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及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5%以上权益的上市公司的情况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集团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新方正集团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及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方正集团系由北京大学投资设立的全国大型控股企业集团,长期以来发展形成了可观的业务与资产规模,以及较高的企业与品牌知名度。近年受内外部因素影响,方正集团及其下属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问题,方正集团被法院裁定与其4家主要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在国家鼓励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国家推进校企改革的重大战略的指引下,平安集团与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及特发集团组成联合投资人,参与方正集团重整,按照市场化与法治化的原则,化解其债务危机,促使其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参与方正集团重整,是平安集团进一步深化医疗健康产业战略布局、积极打造医疗健康生态圈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优质医疗资源与平安集团的保险专业能力、医疗科技能力紧密结合,构建“有场景、有服务、有温度、有频率”的医疗健康生态圈,打造平安集团未来价值持续增长的新引擎,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方正集团重整交易完成后,方正集团不再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新方正集团将合计持有方正证券2,363,237,014股股份,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28.707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方正证券股份的详细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的程序
1.破产重整程序
2020年2月19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对方正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方正集团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1年1月29日,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管理人最终确定由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平安集团、特发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
2021年4月30日,平安人寿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5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2021年6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并生效,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21日,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平安人寿、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和转股债权人持股平台将分别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28.503%和4.99%股权。
2022年1月30日,平安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新方正集团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81 号)。银保监会同意平安人寿投资新方正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8日,经平安集团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集团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方正集团重整项目。
2021年4月30日,经平安集团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集团授权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4月30日,经平安人寿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转让涉及的受让方股东资格。
2.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方正集团未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方正集团直接持有2,284,609,852股方正证券股份,并通过控股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方正证券78,627,162股方正证券股份,合计持有方正证券股份共计2,363,237,014股,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28.707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方正集团将合计持有方正证券2,363,237,014股股份,占方正证券总股本的28.7076%。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新方正集团股权将过户至平安人寿、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和转股债权人持股平台,平安人寿将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股权,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届时方正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平安人寿将在股权过户完成后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平安人寿持有方正证券股份的变动情况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4月30日,平安人寿、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及重整主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主体以其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类资产(含方正集团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的方正证券28.7076%股权)、债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平安人寿与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以现金按照7:3的比例收购不低于73%新方正集团股权,不超过27%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将抵偿给选择以股抵债受偿方案的债权人,具体比例视重整主体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而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方正集团及本次重整其他相关方正按照北京一中院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推进本次重整的相关工作。在本次重整完成后,新方正集团将合计持有方正证券28.7076%股份。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方正证券2,363,237,014股股份中,1,109,609,852股处于冻结状态,占方正证券总股本13.48%,系因保障方正集团重整顺利推进而进行的保护性冻结;1,253,627,162股转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占方正证券总股本15.23%,系因股东方正集团和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之需要。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方正证券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转让涉及的受让方股东资格。
(二)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本次收购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人寿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让新方正集团控股权,间接受让方正证券28.7076%股权,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平安人寿出资情况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管理人员的明确具体的计划,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形。若今后明确提出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促进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集团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不在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新方正集团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新方正集团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人寿及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关于独立性的相关承诺或说明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
新方正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未实际开展经营,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人寿及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或说明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亦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情况。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集团承诺:
1.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新方正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人寿及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或说明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自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未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即北京一中院对方正集团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成立,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即北京一中院对方正集团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成立,也未设置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新方正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未编制财务数据。新方正集团控股股东平安人寿的财务资料参见方正证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函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俊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黄朝晖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梦源 胡海锋
蔡毅 芦昭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方正集团成立,中国平安成为控股股东
根据SPV的股权架构,平安人寿设立的 SPV 持股约 66.5%,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 SPV持股约 28.5%,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 5%。也就是说中国平安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目前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证券总股本的 28.71%,也就是说中国平安间接持股了方正证券,根据方正证券的股权架构分析:
在10大股东里面,北大方正是*的股东,排名第二的是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持股为21.86%,所以10大股东里面,前面两个股东的持股比例*。
根据证券法“一参一控”,中国平安必须解决同时控股两家证券公司的事实
为避免同一股东旗下的证券公司间存在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国务院在2008年4月23日正式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对证券行业提出了“一参一控”的政策要求,即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同时超过两家,其中控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目前中国平安明显同时控股了平安证券和方正证券,目前中国平安并没有正面回复该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解决的。解决方案无非两个:
1、新方正集团退出控股股东地位
目前新方正集团占股方正证券28.71%,与排名第二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差距7%左右的股份,方正集团通过降低持股方正证券的比例就可以实现退出控股股东的地位,方案很多,比如通过定向增发向二股东发股票,或者大宗交易降低股份,或者直接二级市场降低持股比例等等。
2、方正证券吸收合并平安证券的资产,两家企业合并
方正证券向中国平安增发股份,将平安证券的资产吸收合并到方正证券的资产当中,形成一个新方正证券公司或者新平安证券公司。目前平安证券的资产是超过方正证券的,但是平安证券并未上市,所以合并后,方正证券中中国平安的持股比例是非常高的。
那么如果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合并,将会在券商中排名第几呢?
1、按照资产规模:目前平安证券总资产规模1992.83亿元,方正证券总资产规模1232.56亿元,两家公司合并后总资产将达到3225亿元:
上图是中报券商总资产前15的排名,可以发现如果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合并的话,那么按照总资产的排名是排在国信证券后面,排名第12位。
2、按照营收排名:方正证券中报营收40.80亿,利润13.01亿;平安证券中报营收93.07亿,净利润17.48亿元。因此合并报表的话,总营收为133.87亿,总利润为30.49亿:
可以看到如果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合并的话,按照列表排名应该在招商证券后,排名第10位。
那么假如合并的话,新的公司总市值大概多少呢?
目前方正证券总市值为687亿,市盈率为26.74倍,假如合并后的公司按照25倍市盈率预估,那么合并后的证券公司预估市值大概为1500亿左右,那么按照总市值排名的话,新的证券公司排名为:
很显然按照1500亿的预估市值的话,那么新的证券公司排名在中金公司后面,排名第5,所以如果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合并,毕竟将会成就一个大型的证券公司。
目前政策市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
从去年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合并传闻,到国金证券和国元证券合并消息被泄露,政策是鼓励券商的做大做强,所以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是基础的,而且从去年传闻券商合并到今年的西部证券发布公告终止联合收购新时代证券股权的报价,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券商合并实质性出现,因此方正证券和平安证券的合并很可能是首例。
那么目前投资方正证券的预期性收益有多高呢?
目前完全无法预知方正证券是否能够与平安证券合并,但是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中国平安肯定要解决“一参一控”的问题,同时中国平安曾经在8月的时候对外公告称会保留方正集团医疗等于中国平安核心业务相关的业务,很显然证券就是核心业务。
因此假设合并后市场给予较高的市盈率预期,比如50倍,目前方正证券的市盈率是26.72倍,目前股价是8.35元,因此预期将有翻倍的空间,考虑到合并这种重大的重组项目,市场热度肯定很高,因此翻倍大概率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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