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创投基金是什么意思)

2022-07-04 6:44:57 股票 xialuotejs

创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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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对西安的关注都集中在疫情防控方面。

实际上,在疫情防控有序推进的同时,西安这座城市正在低调发力。

效仿“政府投行”,西安百亿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近日发布,首批100亿元资金将投向科创产业,助力西安在这轮科技创新争夺战中突围。

首批100亿元!西安设创新投资基金!

2022年1月7日,西安市政府官网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发布了《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由省市共同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市级政府投资基金。

创投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鼓励创新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投资运作。

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其中西安市统筹安排80亿元,争取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支持20亿元。

西安市统筹出资来源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及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开发区等其他方出资。各方出资按照“4∶3∶3”的比例分三期实缴,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到位。基金设立后,可继续争取中央及省、市各级主体参与出资合作。

基金围绕重点产业链方向进行布局,主要投向包括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光电芯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方向,重点投向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国产化替代等领域,并积极与行业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市场化子基金。

创投基金通过投资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西安创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由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独立运作和自主决策。政府部门不进行项目投资运作环节的审批和政策性审查,不干预基金市场化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

退出方式方面,被投子基金存续期满或存续期内达到预期目标时,按照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采用股份(份额)回购、股份(份额)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对于直接投资的项目,采用股东回购、股权转让、IPO等方式退出。

政府投行,资本招商新玩法

地方政府成立投资基因,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招商中吸引企业落户,实际上已经被很多城市的地方政府运用上。

其思路可以概括为:政府成立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服务于招商引资战略性产业。然后运用资本招商,先大手笔投资基金拉拢企业落户,后期再将投资所获股份脱手,翻倍获利,继续扩充投资基金,实现滚动。

这种模式,既带动了当地的就业,也加速推进了当地的产业升级。

用这种模式比较早的是“深创投”,全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

创投业务板块,深创投主要投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企业,涵盖信息科技、智能制造、互联网、消费品/现代服务、生物技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域,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

凭借专业的投资和深度的服务,深创投先后助推了潍柴动力、酷狗音乐(腾讯音乐)、睿创微纳、西部超导、迈瑞医疗、欧菲光、信维通信、中新赛克、微芯生物、普门科技、宁德时代、傲基科技、金丹科技、康方生物、奇安信、柔宇科技、翱捷科技、华大九天等众多明星企业成长。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深创投投资企业数量、投资企业上市数量均居国内创投行业第一位:已投资项目1350个,累计投资金额约755亿元,其中199家投资企业分别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380个项目已退出(含IPO),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4236亿元。

当然,这几年大家最关注的则是“合肥模式”。

据了解,合肥市政府下属三大投资平台(合肥产投、合肥兴泰、合肥建投),通过与中信、招商等头部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累计组成了将近1000亿的产业基金群,加上直接投资等多种途径,从京东方到兆易创新,再到蔚来汽车,合肥市政府撬动了显示屏产业、半导体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等。

通过资本加持、土地、人才、贴息、税收等一系列组合拳引入和培育了一个又一个新兴产业,合肥也在短短十年间从“全国*县城”完成了华丽的蜕变,在2021正式进入了GDP“万亿俱乐部”。

“合肥模式”被称为最牛风投!

其它城市方面,长沙国资豪掷120亿参与三安光电定增,实现了160亿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产业园落地;武汉市通过产业基金形式引入小米集团第二总部;佛山政府纾困福能东方,上市公司总部及业务板块落地;蚌埠市政府纾困大富科技,引入上市公司落地……

可以看出,政府投行思维,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招商新玩法!

能否复制“合肥模式”?

西安成立首期规模100亿元的创投基金,站在城市招商、带动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讲,肯定是好事情,为我们提供了庞大的想象空间。

除了此次发布设立方案的西安创投基金之外,陕投集团所属的陕投资本联合西咸新区设立的首期规模20亿元的秦创原科创母基金在2021年11月份已经完成设立。

当然,西安、西咸新区能否效仿“合肥模式”,则还需要时间给出答案。

因为,这其中涉及到投资机制的科学严谨性、在投资过程中给予充分授权、如何处理“投资失败是否归属为国有资产流失”这个问题、遇到领导调整是否能够贯彻统一的投资思路,等等。

“‘合肥模式’成功的背后,是在对风险投资充分认知的基础之上,摆脱了国有体制对创新投资的束缚,以更加接近市场的决策机制来判断投资标的。”《证券时报》在一篇文章中分析认为。




迈赫股份股吧

迈赫股份涨停收盘,收盘价38.15元。该股于10点18分涨停,2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126.3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3.24%。

资金流向数据方面,6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082.6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110.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972.52万元。

近5日资金流向一览

该股为机器人,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概念热股,当日机器人概念上涨5.23%,工业自动化概念上涨3.48%,智能制造概念上涨2.71%。




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区别

一、投资标的

1. 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

以下为主要投资范围的基金,基金业协会建议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

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并购基金”;

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2. 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

以下为主要投资范围的基金,基金业协会建议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投资新三板拟挂牌和已挂牌企业的“新三板基金”,建议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

备注:

二者投资标的无明显区别,即便是基金业协会建议备案的不同基金类型,实际上也有案例突破该类型基金的投资范围。

不过,创投基金如拟享受试点创投税收优惠且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情况下,不得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二、一般减持规定

1. 股权投资基金

参考创业投资基金。

2. 创业投资基金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一)截至发行人*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截至发行人*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截至发行人*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截至发行人*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公开发行企业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该*公开发行企业总投资额50%之日开始计算。

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一)*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

(二)*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备注:

根据2020年的创投减持规定,二者之间的一般减持规定已无区别。

三、限售期上限

1. 股权投资基金

无。

2. 创业投资基金

对于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股份限售期安排,发行审核中按照下列原则和要求进行处理:

1、发行人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实际控制人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上述“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认定程序,由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向保荐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在收到相关网友分享项目反馈意见后由保荐机构向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在认定时应当征求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是指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

一、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网友分享企业时,该网友分享企业成立不满60个月。

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网友分享企业时,该网友分享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核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截至网友分享企业发行申请材料接收日,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该企业已满36个月。

四、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

五、该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规范运作并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备注:

作为网友分享企业股东的限售期上限,创业投资基金相比股权投资基金,有一定优惠。

四、税收优惠(投资额抵扣)

1. 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型基金,也可申请相应的创投基金税收优惠。

2. 创业投资基金

创投基金对初创科技型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满2年的,可以根据其不同组织形式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公司制创投基金或有限合伙制创投基金合伙人相应应纳税所得额。

备注:

二者无明显差异。

五、税收优惠(个人合伙人税率选择)

1. 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基金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通常按照5%-35%的累进制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创业投资基金

创投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基金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创投基金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政策要求创投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案。创投基金选择核算方式后3年内不能变更。

备注:

创投基金相比股权基金,对个人合伙人税率选择上更有利。

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1. 股权投资基金

无。

2. 创业投资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一般不能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

享受条件: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创投基金应当符合网友分享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认定标准。

备注:

创投基金相比股权基金,有参与股权质押式回购的可能。

七、发行公司债券

1. 股权投资基金

无。

2. 创业投资基金

政策支持公司制创投基金和创投基金管理机构发行公司债券。

享受条件:公司制创投基金和创投基金管理机构须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或《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须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

备注:

创投基金相比股权基金,有发行公司债券。

八、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

1. 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在二十亿元以上。

2. 创业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在三亿元以上。

备注:

创投基金相比股权基金,更容易成为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

九、豁免资管新规嵌套要求

1. 股权投资基金

无。

2. 创业投资基金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豁免一层资管新规嵌套要求:

在创投基金接受资管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创投基金本身不视为一层资管产品。

享受条件:政策要求创投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案且符合一定条件,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基金存续时间等维度。此外,包含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备注:

创投基金相比股权基金,在资管新规嵌套要求,尺度更松。

十、总结

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标的上,比创业投资基金可投资标的多,股权投资基金可参与上市公司定增,但创业投资基金通常不可以。除此之外,创业投资基金在税收和其他相关政策上,显著优于股权投资基金。




创投基金是什么意思

据证券时报,第十届中国创业投资高峰论坛于6月30日举行。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证监会市场二部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刘健钧在论坛上表示,要构建引导投资创业早期企业的引导基金。创投基金本身渴望获得收益,而从事早期投资特别是种子期投资风险非常高,能否获得收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借助政府引导基金的直接而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引导所投资的子基金能够投资到创业早期企业,特别是种子期的企业。而且也只有帮助更多企业度过早期阶段,才能够形成更多创业中期阶段的创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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