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出生到今天住在普陀区也20年了
概况
普陀区是上海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位于市中心区西北城郊结合部,东与闸北交界,西与嘉定区接壤,南与长宁区、静安区毗邻,北与宝山区相连。区域面积 55.25平方公里。区机关大院(大渡河路1668号)南北紧靠沪宁高速公路和铁路上海西站,东距铁路上海站4.7公里,西南距虹桥机场8.4公里,东南距市中心人民广场7.5公里。
普陀区是上海西部的陆上交通要道。沪宁、沪杭2条铁路线会合于区境,区境北部设有上海西站。真南路和曹安路分别是204、312国道的起始段。沪嘉高速公路与沪宁高速公路分别从区西北部与西部进入境内。内外环线及轨道3号线横穿区境。
(一)经济总量
综合经济实力继续快速增长。2005年实现增加值7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06亿元,比上年下降39.50%;第二产业增加值25.41亿元,比上年增长5.15%;第三产业增加值47.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6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64.9%。
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5年财政收入完成78.80亿元(含委托征管企业收入),比上年增长40.7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5.02亿元,增长21.61%。财政收入中完成工商税收30.99亿元,比上年增长22.32%。全年地方财政支出5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44%。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4.70亿元,增长36.70%;科教文卫事业支出7.79亿元,增长17.31%。
(二)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适度增长。2005年共审批投资项目131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36亿元,同比增长28.46%,增幅比上年回落9个百分点。投资结构发生新变化,基本建设与更新改造投资19.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88%。其中,工业投资4.32亿元,同比增长70.86%。
(三) 农业
区域内农业经济结构全面调整,年末向外租购土地3878亩。2005年农副业总收入375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932万元,畜牧业产值2821万元。
全年牛奶产量2464吨,禽蛋总产量270 吨,生猪出栏数27135头,年末大牲畜存栏头数12900头。年末农业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898千瓦。
(四) 工业
都市型工业在调整中发展,全区工业企业生产继续稳步推进。2005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1.22亿元,比上年增长9.26%;完成工业总产值144.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6%;完成工业销售产值144.15亿元,比上年增长9.42%,工业产销率达到99.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产值 8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3.92%;全区重工业完成销售产值64.80亿元,轻工业完成销售产值79.36亿元。标准厂房建设继续推进,全年新建标准厂房17万平方米,累计建成192万平方米。
桃浦工业区整体改造、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改造控详规划已获批准,通过市区联手,成立了“桃浦工业区调整与发展推进办(管委会)”,积极推进轻工下放企业中的印刷包装业向桃浦工业区集聚,上海市包装印刷业公共服务平台加紧建设。工业区的“腾笼换鸟”工作有序推进。
(五) 建筑业
建筑业保持稳定增长。建筑企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组织结构不断调整,市场竞争力继续增强。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18亿元,全年完成施工产值8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7 %,施工面积846.55万平方米。全区年末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194家。
(六) 金融业
金融企业服务功能不断加强,金融存贷款业务量稳中有降。年末九家主要商业银行各项存款747.5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居民储蓄存款392.40亿元,比上年增长22.28%。因宏观调控,年末各项贷款330.96亿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9%,其中个人住房担保贷款60.52亿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45%。
(七)商业
区域商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生活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大渡河路久良财富广场建成营业,梅川路欧亚休闲街入选上海市十大休闲街区,建成标准化菜场7个。上海国际摩尔城项目土地成功出让。传统市场调整步伐加快,新长征建材装饰市场调整转型。全年实现批发和零售增加值16.17亿元,实现商业税收 14.09亿元,完成商业销售营业额276.51亿元,实现商业利润10.38亿元。区域商业设施布点不断优化,社区商业中心建设有序推进,消费品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0.57亿元,比上年增长10.25%,其中,吃的商品零售额19.73亿元,穿的商品零售额3.98亿元,用的商品零售额67.30亿元,烧的商品零售额19.61亿元。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等商业业态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年内全区连锁商业网点达到761家,其中,连锁超市门店116家,便利店263家。
商品交易市场交易活跃。全区现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94家,其中消费品市场75家,生产资料市场18家,生产要素市场1家;年内注销市场1家。全年市场成交总额856.14亿元,比上年增长5.04%,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170.68亿元,比上年增长15.97%;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685.46亿元,比上年增长2.63%。
(八) 房地产业
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结构优化。商务、商业、宾馆等项目投资比重逐步提高,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8.53亿元,比上年增加31.52%,增幅比上年回落26.81个百分点。商品房预售面积124万平方米,预售金额117.35亿元;商品房现房销售面积18.97万平方米;存量房成交面积133万平方米,金额111.89亿元。年末在区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5家。
(九) 旅游业
2005年区旅 *** 业健全了旅游管理体制,加强了旅游资源整合;以旅游项目为支撑,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以旅游节庆为向导,繁荣旅游要素市场。在确保安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努力开拓业务,全区旅 *** 业实现营业收入102910万元。接待888万人次。其中,旅游饭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970万元,接待118万人次;旅行社实现营业收入32323万元,组团51万人次,接待37万人次;景点门票收入6684万元,接待682万人次。主要住宿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599万元,接待住宿人次144.73万人次,其中境外20.34万人次。积极推进星级宾馆评定工作,年末区内星级宾馆累计达23家,星级宾馆平均出租率达到65.23%。
(十) 服务业
坚持把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强化产业导向,实施政策聚焦,加大扶持力度,制定了《普陀区发展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06- 2008)》,确立了长风生态商务区作为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地位。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载体建设,长风生态商务区累计收购储备土地140万平方米,完成土地招标挂牌出让5块,共计55.8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2号、4A、4B地块首批商务楼宇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真北组团商贸群中绿洲湖畔商务港地下结构封顶,兴力达国际博交中心完成商业主体结构,农工商总部二期东块进入7层施工。长寿综合服务带中圣天地大厦等5幢商务楼交付使用,财富时代大厦等4幢商务楼开始预售。真如城市副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加紧推进,顺利完成规划方案的国际征集。目前,全区在建商办楼建筑面积达93.42万平方米。
(十一)物流业
现代物流业发展初见成效。上海西北综合物流园区(本区部分)各大物流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凸现。园区全年引进物流企业和项目90个,总投资1.49亿元。农工商配送中心、普洛斯物流、太极医药物流等在建、续建项目进展顺利。顺捷物流、利丰物流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物流保税中心申办工作抓紧推进,物流业税收增长较快,康诚仓储、乐购物流等企业的纳税额同比翻了一番多,物流产业对区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高。2005年全区交通、运输、仓储业实现增加值4.59亿元,比上年增长33.12%。全区运输车辆6073辆,运输车辆总吨位37万吨。区属仓储企业总仓储营业面积为
138.69万平方米。
【住宅建设】城区规划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住宅建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年住宅施工面积582.4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39.81万平方米;住宅竣工面积165.96万平方米,完成公建配套施工面积61.59万平方米,公建配套竣工面积11.51万平方米。创建“四高”优秀小区5个,实施菜单式全装修试点住宅1974套。
旧区改造努力攻坚。完成居民动迁3518户,拆除旧里和农村老宅基25.6万平方米。全力推进建民村、九间头等重点改造地块的动迁工作,完成8个基地的动迁扫尾。加快建设和筹集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建成和筹集配套商品房面积共32.90万平方米。完成“平改坡”22.3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整治 115.10万平方米。
【市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积极配合做好中环线等市重大市政设施建设,全面开展轨道交通7号线、11号线前期工作,部分站点建设已启动。岚皋南块和金迎排水系统建成使用。继续推进区内道路网络建设。认真开展道路排堵保畅工作。市政道路整修(含新铺设路面)63000多平方米,翻修彩道板54550平方米,新增加道路面积4.22万平方米。
【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治理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落实市、区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共绿地41公顷,实施武宁绿地、建民绿地、苏州河沿岸绿地等一批公共大型绿地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示范、规范和达标区域创建工作,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加强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完成9条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任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桃浦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城区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城区综合执法管理成效明显。拆除违法建筑 10.78万平方米。全区环境网格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全区工业锅炉数为56台,窖炉6座,全年耗煤量13.49万吨。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1867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排放废气总量为 303582万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51%;烟尘排放量44.58吨,比去年同期下降35.18%。全年区域内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7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值0.080毫克/立方米,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平均值为0.10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7.9%。建成生活垃圾压缩收集站9 座,新建公共厕所2 座,完成改建公厕21 座,全区生活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焚烧区域分类收集率达到100%。环卫设施调整及改造156件、清除暴露垃圾2030吨。
结合本区市容环境现状,年内把“三个创建”工作作为创建市级文明城区重要抓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类区域”创建见成效,创建了长征镇、曹杨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真如镇等行政辖区内的市容环境规范区域,总面积达13.5平方公里,市容景观道路工程全面推进。年内新建、改建防汛墙2871米,疏浚土方 8600万平方米。
普陀区下辖6个街道、3个镇,共211个居委会和8个村委会:
街道办事处: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
镇:真如镇、长征镇、桃浦镇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今天市 *** 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浦东新区、长宁区、普陀区、闵行区今天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详↓
此前已经发布了嘉定、静安、杨浦 宝山、奉贤 黄浦、青浦的政策。
浦东新区
一、加大金融支持
1、提高企业融资便利
引导各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采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新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同比显著增长。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扩大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覆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生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经认定后,全额补贴担保费用。
3、鼓励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经认定,在浦东新区小微增信基金政策扶持中,对银行业务补贴予以双倍奖励,并按其贷款规模双倍计算给予奖励。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5、加大双创企业房租补贴
对租赁非国资经营用房的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6、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提前兑现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的产业扶持政策,用于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压力。为符合浦东新区产业导向的相关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7、开展贴息支持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最高100%贴息支持。
8、支持技术改造升级
对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小微企业,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20%补贴。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
9、支持研发成本降低
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40%补贴,其中对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给予100%补贴。支持防疫产品研制攻关,优先给予浦东新区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发挥浦东新区国资科创母基金、产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等功能性基金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药品研发生产企业。
10、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
支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医疗、物流配送、疫情管理、在线教育、工业生产、企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项目。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11、积极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
12、全力落实培训费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参照执行。
三、优化企业服务
13、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掌握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面临的困难,精准宣传并引导纳税人选择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推出“不出门、网上办”居家便民办税系列信息,通过微信企业号精准推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理发票申领、即征即退、报税清卡等涉税事项。
14、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浦东新区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减免相关费用。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协调基地成员单位通过在线服务、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15、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支持浦东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16、实施远程政务服务
全面实施“远程身份核验”,全力推进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办成事。
17、加大企业用工服务
组织开展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对企业的紧缺岗位优先发布用工信息,企业和求职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同时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18、强化信用服务保障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将其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平台。
本实施措施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央、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浦东新区遵照执行。
长宁区
一、加强金融帮扶
1、帮助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区重点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尽快放贷,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2、加大企业专项贴费、贴息扶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中小企业,提前全额补贴融资担保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无还本续贷和展期的,按照相关政策可继续享受贴费等。落实财政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并指导经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贴息支持。
3、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疫情期间在区内各银行机构的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各银行机构认定后,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支持和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符合条件的相关中小企业,实行3个月租金减半;并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鼓励集体资产经营用房参照执行。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主动为租户减免部分租金,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楼宇载体、文创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市区创新平台评选、区楼宇园区支持等相关政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创业型企业的租金补贴按一季度和后三季度分期拨付。
5、优化退税服务。对参与疫情防护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经认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6、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7、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及相关税费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公益捐赠相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实施援企稳岗
8、多措并举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即可。及时落实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政策。
9、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四、扶持产业发展
10、加快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享受区内扶持政策的企业,对已完成项目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争取一季度兑付;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未完成项目,允许企业适当延期。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受影响情况的调查研究,坚持精准扶持。暂按一定比例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1、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培育网络诊疗、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用户流量、商业模式的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研发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产品,在市区各类专项资金扶持中给予优先考虑。
12、加强外贸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外贸型企业,加大与海关、市商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通关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国际贸易合同违约风险,指导企业通过贸促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减少损失。对具有重要海外订单的企业,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供应链等方面问题。在市级部门指导下,加大贸易纠纷法律援助力度,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五、优化营商环境
13、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合作互助。为企业牵线搭桥、构建平台,促进餐饮、旅游、购物等领域企业与平台型企业等建立合作互助关系。支持承担国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务的区重点特色产业企业,通过区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14、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便企服务作用。有关开办企业、证照办理、涉税缴费、劳动关系等涉企业务,鼓励通过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非接触式”等途径操作,减少前往实体服务场所次数,降低感染风险。依托长宁互联网审判庭,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审判,提供互联网司法保障和服务。
15、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确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不能按时纳税申报等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与区域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协调对受到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企业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快速处理疫情期间企业信用修复申请。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上海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政策口径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普陀区
1、减免企业房租
对中小企业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提供2个月的租金免除,免租期满后可视情再给予一定租金优惠。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对在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租金的楼宇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各类物业业主,优先给予区内相关政策扶持。
2、减轻企业人力成本
在疫情期间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可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可申请实际培训费用95%的补贴。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服务范围,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等服务,同时引导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4、加大人才住房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本区中小企业,提供总计1000个短期租房补贴专用额度,帮助中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补贴期限为三个月。
5、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按期缴纳税款发生困难的中小企业,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办理进一步延期手续。
6、减免税收
疫情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 *** 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7、鼓励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区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组织,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视情况可帮助协商采取延期还款、减免息费、征信保护、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
8、鼓励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组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企业需求,在担保方式、额度、期限、信贷流程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汇款等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加大线上产品研发投放,充分利用线上渠道,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
9、给予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支持
加强与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对接联动,积极争取加大对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对企业通过市担保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对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政策体系,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11、强化联系服务企业
发挥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等作用,加强区领导及各委办局、街镇领导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以“四到”“三心”服务标准,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为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协调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12、优化企业服务环境
加大“一网通办”服务力度,推广“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开展线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于企业急需的各类人力资源需求,提供线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务。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通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中央、本市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适用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措施由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闵行区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其他有关企业(以下简称“上述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中小微企业还贷发生困难的,鼓励和协调驻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展期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上轮贷款期限的50%;鼓励各驻区银行机构对经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执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落实由10家驻区国有、股份制等银行组成首批10亿元“防疫紧急纾困融资额度”,全力支持上述企业疫情防控及恢复生产融资需求,经认定后,贷款利率执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给予上述企业2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6个月。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上述企业,发放利率低于10%(含)的贷款业务,按实际贷款期限给予小额贷款公司5%的利率补贴;对获得政策性担保贷款或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的上述企业,实行担保费100%全额补贴,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上述企业,提前全额补贴保费。
(二)减轻企业负担
3.减免企业租金。对上述企业承租本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房租,到期后视情再做调整,各街镇(莘庄工业区)集体性经营用房可参照执行。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视情予以补贴。
4.加大企业员工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春申人才计划”人才安居补贴政策的企业,其享受租房补贴名额扩大到200%。对符合我区“4+4”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新增1000个租房补贴专用额度。
(三)加大财政扶持
5.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对符合本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6.突出贡献专项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
7.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的项目,优先审批,优先支持,经认定予以上限100万元的奖励。
8.加快兑现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各类政策要求的上述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现相关财政扶持资金。
(四)优化企业服务
9.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区各单位形成服务企业工作合力,对复工企业加强防控措施的指导,帮助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协调其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控物资保障、劳资和贸易纠纷等问题。对外贸订单受到影响的企业,协助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对疫情期间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进行专题研究予以支持。
10.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对企业陆续复工期间临时增加用工的,搭建企业间供需沟通平台,实现短期内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协调。
闵行区将继续优化行政审批,加大“一网通办”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申请。如本政策发布之后中央、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意见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资料:浦东新区新闻办、长宁区新闻办、普陀区新闻办、闵行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上海普陀区 *** 未来的规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交通运输:普陀区将进一步推进“区区通”工程,完善地铁、轻轨、公交等公共交通网络,提高道路交通流畅度,优化交通结构和出行体验。
2、城市更新:普陀区将加强老旧小区、工业遗存区、闲置土地的改造和利用,推进城市更新,并且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3、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普陀区将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创建“深绿普陀”,推广清洁能源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和环保治理,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4、产业转型升级:普陀区将深化服务业和创新创业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5、社会事务:普陀区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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