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是干什么的 (产业基金投资经理责任)

2023-04-08 22:36:16 股票 xialuotejs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市场条件,制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各类VC、PE基金的发起设立规划。

2、负责基金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设立方案、法律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

3、开拓并建立各种募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 *** 、产业开发区、各商业银行、券商、信托、协会、知名企业、民间资本等募资渠道的合作关系。

扩展资料:

基金经理具备条件:

1、知识要求:基金经理一般要求具有金融相关专业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功底。

2、技能要求:基金经理需要有很强的数量分析和投资预测能力,能够在各式各样的投资项目中做出最具有升值空间和潜力的投资组合;还要有极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压力承受力。

3、经验要求:具有较长的证券从业经验,尤其具有投资方面的“实战经验”。

4、职业素养:具有战略性思维、以及对市场变化的敏锐性、国际化的眼光,前瞻的投资眼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经理

如果基金大跌,那么基金经理有没有责任呢?

基金的盈利和亏损对基金经理有影响。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会直接影响基金经理的业绩报酬,所以对基金经理有直接的影响。

比如说:某基金公司规定,当收益达到100%时,能有20%业绩报酬;当收益高于80%时,有15%的业绩报酬等,所以基金的收益直接决定基金经理能得到多少报酬。

一般在年终的时候,都会将各类基金进行年终排名,年终排名就是根据基金的业绩来统计的,排名越靠前,自己所获得的报酬越高。其次是排名越靠前,基金经理的名气越大,来年就会有很多慕名而来的投资者,这样基金的规模就会扩大,基金经理所收取的管理费就越高。

总的而言,基金经理的业绩越高,不仅对基金经理,对投资者也有利。当基金经理当年的业绩上涨后,投资者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入。

平安银行代销多种基金,每种基金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首页-更多-基金,搜索对应的基金名称进行了解。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0-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基金经理控制数亿的资金一旦赔钱基金经理负责吗?

基金经理不承担亏损风险。基金的投资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承担。简单点说,就是基金的风险由基金的投资人自己承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关。

基金经理(Fund Manager):每个基金均由一个经理或一组经理去负责决定该基金的组合和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是按照基金说明书的投资目标去选择,以及由该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去决定。

应答时间:2021-06-1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私募基金投资经理的职责是什么

运作基金,让基金净值不断创新高,为投资人带来收益的同时,实现私募公司的盈利。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以下责任有哪些?

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监管的范围和要求,明确了私募基金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我们对该通知进行了深度解读,以帮助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基金。

由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不设行政审批,在中国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的带动下,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管理人25,005家。管理人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良莠不齐,给私募基金行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有鉴于此,中国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

对于管理人而言,《内控指引》的出台意味着更高的监管要求和更大的责任。为了方便管理人理解《内控指引》,我们初步总结了如下十大内控要点:

一、明确提出了“专业化”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内控指引》本身并未对“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做出明确定义,但是根据我们之前对协会相关文件的研究,我们理解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均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此外,如果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相关字样,协会将不予登记。

如果管理人尚未设立,则在前期筹划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前述要求。对于已经登记的管理人也并非完全高枕无忧。我们建议所有管理人进行内查,如果不符合前述要求,很可能在随后的协会核查中被要求整改。

二、要求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

根据《内控指引》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提醒管理人注意如下问题:(1)管理人内部是否建立关联交易制度,以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LP或其他投资人利益?(2)如是,制度是否要求管理人应主动避免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的,是否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3)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管理人与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损害LP或其他投资人利益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4)对于与关联方相关的业务,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此外,还有诸多其他问题有待于协会的进一步解释和我们的解读,比如,如何设计跟投机制才能避免被认定为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是否可以授权GP或者某个LP以参与投资权?

三、明确了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管理人普遍关心的投资团队跟投机制,在《内控指引》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前述“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包括跟投机制,还有待于协会的进一步解释。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六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建议所有管理人对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内查。即使已经通过了基金管理人登记,协会未来也可能会对管理人进行核查。关于从业资格,我们也欢迎基金管理人就此与我们进一步讨论协会的监管趋势。

四、明确提出了设置合规风控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根据《内控指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原文是“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关责任”。两者对比,不难发现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下称“合规高管”)从“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关责任”变成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这一条对于负责合规高管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合规高管将承担更大的风险;而另一方面,合规高管也会凭借这一条提高合规风控在管理人中的地位。从立法技术而言,在我们看来这一条在《内控指引》中应该是最具四两拨千斤的一条。没有这个条款,管理人的内控制度不免流于形式,而有了这个条款,相信任何一个合规高管都会空前重视管理人的合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