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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股票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回执》(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5;传真号码:010-68096677。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10-68096688-8111
联系传真:010-680966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参会股东回执》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958”,投票简称为“建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
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陈德明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陈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德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德明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德明先生在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为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董事会对陈德明先生为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常永春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非累计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常永春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股东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永春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永春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常永春,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经济师。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在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先后担任预算员、项目副经理、经理特别助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常永春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在公司股东方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工修复”)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肥参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1,470万元参与设立参股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拟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参与到合肥市东部新中心的建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参股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54PU0L
注册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巍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及配套、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并购、资产运营与管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会展场馆投资运营管理;教育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环境治理;环保景观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工业遗产保护;房屋、停车场租赁;中介服务(除专项许可);大健康产业、休闲养老产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酒店投资运营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投公司是由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本地化国有企业,东投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东投公司与建工修复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东投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
营业范围:污染场地调查、评估、修复与治理;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土地整治服务;矿山修复;河湖整治工程、水体治理;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
出资方式及资金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缔约方
甲方: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及出资安排
拟设立的参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甲乙双方分别出资1530万元、147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双方首期出资额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510万元,乙方出资490万元,于参股公司注册登记后一个月内资金到位,后续出资时间和金额根据设立后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
参股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定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表决通过。
2、董事会
参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设董事5名,东投公司推荐3人、建工修复推荐2人,设董事长1名,由东投公司推荐人选,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确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决定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表决通过。
3、监事会
参股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东投公司推荐1人、建工修复推荐1人、由东投公司提名职工代表选举产生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管理人员
参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建工修复推荐人选,并由参股公司董事会聘任;设财务总监1名,由东投公司推荐人选,由总经理提名经参股公司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
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要求。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设立参股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区域参股公司旨在拓展当地环境修复市场的载体,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区域市场,增加公司在合肥市东部新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市场机遇。参股公司将创新专业化环境综合服务及资源化处置模式,与建工修复在工程建设、设备租赁、商务运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协同性,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标的公司尚未设立,尚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的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标的公司未来的实际经营情况面临宏观经济、环保行业政策、市场供需状况、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七、其他说明
建工修复将根据此次投资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2、《设立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方式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陈德明先生提出辞职,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此次会议由董事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肥参股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合肥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47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常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公司一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李文波先生担任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2、《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月18日,证监会披露的*的*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显示,万联证券IPO于3月16日终止审查。《》
近年来,券商IPO队伍不断扩张,今年就有财信证券、申港证券和东海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不过,同万联证券相似的,也有不少券商IPO之路较为坎坷,比如德邦证券就曾终止IPO相关辅导工作,东莞证券也是历时7年才于今年*上会通过。
万联证券IPO终止审查
3月18日,证监会披露的*的*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显示,万联证券IPO于3月16日终止审查。
对此,
公开资料显示,万联证券是广州市属全资国有证券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现有注册资本59.54亿元。近年,在广州市政府及股东单位大力支持下,公司资本实力大幅提升,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2018年~2020年,万联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11.09亿元、13.44亿元和17.0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4亿元、4.11亿元和6.08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净利润3.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72%和12.07%。
此外,
《》
券商IPO队伍仍在不断扩张
随着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建立以及资本中介业务的开展,净资本规模成为制约证券公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证券公司扎堆上市补充净资本,2019年,红塔证券、华林证券2家证券公司实现上市,2020年以来,湘财证券和英大证券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曲线上市”,中银国际、中泰证券、国联证券、中金公司已实现A股上市,2021年财达证券完成A股上市。
此外,目前信达证券、首创证券、渤海证券已经属于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状态。华龙证券、国开证券、华金证券、华宝证券、财信证券、申港证券和东海证券属于辅导备案登记状态,尤其是后三家,均为今年公布接受IPO上市辅导的券商。
当然,在上市过程中,进程也有坎坷的券商。比如去年7月,德邦证券发布公告称,海通证券于2017年4月与德邦证券签署了《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成为德邦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17年4月向上海证监局递交了关于德邦证券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因德邦证券决定终止原定的股票发行上市计划,经德邦证券与海通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关于德邦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并签署了终止协议书。海通证券不再担任德邦证券的辅导机构,并终止相关辅导工作。
对此,在市场认为德邦证券要终止IPO时,德邦证券表示,德邦证券并未终止上市计划,公司将重新选聘保荐机构,推动上市工作;并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适时向上海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申请。
同样,今年2月24日*上会通过的东莞证券也是历时7年才得以圆梦,曾因大股东行贿案受波及而暂停IPO,不过好在最后还是修成正果。
北京建工修复*提出上市计划是2012年初,计划在创业板上市,之后改主板,2018年初被否后,去年再次计划登陆创业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消息,10月23日召开2020年第3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将审议包括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工修复)在内的3家公司创业板IPO申请事项。
作为北京建工集团下属的国有企业,北京建工修复的IPO之旅极不顺利。
从一个项目到一家公司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含关键词“土壤修复”相关在业存续企业共2万余家,近十年相关企业新注册量呈稳定增长趋势,2010年-2014年土壤修复相关企业年均新注册量达432家,2015年-2019年土壤修复相关企业年均新注册达3429家,是前者的8倍。从地域来看土壤修复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江苏、山东、湖南等地区,其中广东相关企业拥有量*,达4400余家。其中62%的企业集中在广州市。
然而,最早的土壤修复要追溯到2004年。
2004年,从事化学品生产近50年的北京化工三厂厂地被划为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该地块的开发商是北京建工集团。因地块污染严重,为实施房产开发项目产生的修复工程,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公司应运成立,我国第一例土壤修复项目也因此得以展开。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对污染土壤通过水泥窑进行高温焚烧,有害化学物质在高达1000多摄氏度的温度作用下被完全分解为无害气体,剩余固体部分作为水泥的添加料再次利用,变废为宝。
随着北京的工业搬迁和其它城建工程的推进,不断有土壤修复工程需求出现。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实施的项目数不断增加,包括国内第一例农药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北京红狮涂料厂”,国内第一例焦化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焦化厂南厂区”等大型修复项目。北京建工环境修复从一个项目公司成为专门从事土壤修复的企业。
2011年下半年,红杉资本以1.2亿元获得建工环境修复10%股权,投资建工环境修复,这也是资本界关注土壤修复行业的开端,之后,后起之秀不断涌现。
在北京建工修复创业板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业内竞争对手有:高能环境、永清环保、博天环境、博世科、中科鼎实、中节能大地等。前述公司除了中节能大地外,都已上市。
比如:高能环境始于承接防渗工程的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2001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填埋场防渗工程的龙头企业,2014年底实现主板上市。
博世科从2011年承接首个大型环境修复项目开始,进入土壤修复领域,已成为西南区域土壤治理先锋。
2011年开始涉足环境修复业务的永清环保,以2012年负责湘江株洲流域区域的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作为涉足土壤修复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土壤修复行业的市场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以高能时代为主的修复企业分食长三角、湖南、湖北、东北、西北等地项目;博世科在西南市场占领了一席之地,永清环保占据了西北重金属污染治理市场,中科鼎实则在北京、上海的重大修复项目中屡屡现身。
北京建工修复在华东区的业务收入较为集中,同时因西南地区有色金属矿采矿过程产 生了较多重金属污染,2017 年、2018年进入西南地区,业务收入占比仅低于华东区,因此,北京建工修复也表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当然这也是行业特点所致。
毛利率低和分包仍然是硬伤
同为土壤修复的龙头企业,北京建工修复的上市之路为啥如此坎坷呢?
2018年初,北京建工修复被否有几个经营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偏差及变化幅度较大,部分项目毛利率与整体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
几年过去,这次冲击创业板能否改头换面呢?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7—2019年间,北京建工修复毛利率分别为 26.60%、19.78%和21.30%。
而同行业最近三年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6.78%、25.24%、26.41%,显然,报告期内,北京建工修复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主要是收入结构存在差异及分包占比较高所致。
比如,高能环境的环境修复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2.57%-34.43%;永清环保的土壤修复收入占比为 22.24%-32.41%;博世科主营业务以水污染治理、 供水工程为主,土壤修复收入占比为 10.96%-14.26%之间;京蓝科技在 2019 年 1 月通过收购中科鼎实升级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治理 等环境修复业务;博天环境的水环境解决方案占比较高,可见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类别较多。
相比之下,北京建工修复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所构成,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始终保持在 99.00%以上。
北京建工修复对外分包占比较高,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包成本占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成本比重在 60%以上。这导致北京建工修复整体成本偏高,2017 至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平均增幅 22.34%,高于营业收入平均增幅 17.49%。
另外,上次被否决,北京建工修复在合同管理、招投标、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是一个BUG.
北京建工修复认为整改后,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采购管理制度要求,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采购,不存在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情况。
被否决两年后,此次闯关创业板,能否顺利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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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共同承接“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翠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66.4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00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1、截止2022年4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6,332.60万元,剩余10,002.51万元暂未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自筹资金24,625,300.27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了*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随着公司在施项目的不断推进,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LPR贷款基础利率3.7%/年扣除活期存款利率0.3%/年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142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未满时,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到募资资金专用账户,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
四、 决策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新建邦公司”)共同承接“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东新建邦公司组成联合体(牵头方为建工修复)共同参与了“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招标(招标编号:2022AYYFZ00025)并顺利中标,中标金额1,007.20万元。
2. 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建工修复副总经理徐宏伟担任东新建邦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关联董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257号301室
4.法定代表人:李巍
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7. 经营范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建工修复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占股比例49%;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人民币,占股比例51%。
9. 实际控制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关联关系: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建工修复副总经理徐宏伟担任东新建邦公司的董事,因此,东新建邦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 财务情况:东新建邦公司2022年1月份设立,本年度暂无经审计财务数据。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未经审计):
(1) 总资产:9,973,143.09元
(2) 净资产:9,962,474.56元
(3) 营业收入:0元
(4) 净利润:-37,525.44元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东新建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DBSS2021-02B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2.合同金额:10072036.82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土壤修复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乙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10,072,036.8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柒万贰仟零叁拾陆元捌角贰分)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修复工程、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修复效果评估评审,并取得批复意见。自取得批复意见之日起15日历天内,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甲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建工修复与东新建邦公司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产品或服务贸易往来,双方根据分工完成相应工作后,甲方根据各项已完工作的投标报价与乙方进行结算。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东新建邦公司自2022年1月成立以来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承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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