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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业务办理
1、自2022年3月28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以下列表中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相关基金份额需已开通对应类型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时需符合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且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二、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业务办理
1、自2022年3月28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以下列表中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相关基金份额需已开通对应类型的转换业务。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盈米基金自2022年3月2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部分基金相关份额在盈米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基金列表
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3月2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业务,并可在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放日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及部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07月27日讯 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稳健成长混合A,代码481004)07月24日净值下跌4.96%,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7801元,累计净值为2.0301元。
工银稳健成长混合A基金成立以来收益117.47%,今年以来收益24.88%,近一月收益9.67%,近一年收益45.59%,近三年收益42.45%。
工银稳健成长混合A基金成立以来分红1次,累计分红金额10.58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杜洋,自2018年03月22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43.43%。
最新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长春高新(持仓比例3.57%)、五粮液(持仓比例3.41%)、金地集团(持仓比例3.38%)、酒鬼酒(持仓比例3.31%)、恒瑞医药(持仓比例2.92%)、招商银行(持仓比例2.77%)、宁波银行(持仓比例2.57%)、宁德时代(持仓比例2.55%)、深信服(持仓比例2.32%)、贵州茅台(持仓比例2.18%)。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年2季度市场表现较好,沪深300上涨12.96%,中证500上涨16.32%,均是过去5个季度以来表现最好的季度。从宏观角度来看,国内经济逐步恢复,疫情的影响逐步衰退,虽然海外疫情爆发对进出口产生了负面冲击,但在国内政策发力以及需求的自然恢复下,经济逐步回到正轨,从地产、基建、消费、工业生产等多个维度,可以观察到经济趋于正常。流动性保持较为宽松的状态,尤其是4、5月,银行连续下调MLF利率,SPR利率也连续下降,银行间收益率保持历史底部位置,对资本市场的影响非常正面。监管政策方面,资本市场改革快速推进,包括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快速落地,资本市场活跃程度大幅提高。整体上来看,2季度市场表现较好,是各方面因素合力的结果。
本组合在2季度保持了原有的配置风格,超配了相对看好的科技、新能源、消费等板块,整体结构变化不大。个股层面,结合1季度业绩情况和2季度的公司基本面变化,做了适度调整,将仓位配置到下半年行业趋势更好、业绩释放能力更强的标的上。
展望3季度和下半年,国内经济依然处于复苏通道中,流动性环境宽松程度虽然与4、5月相比有所收紧,但是依然保持比较充裕的状态,监管政策依然友好,各项改革政策仍在落地,主要指数的估值水平并没有明显泡沫,企业盈利继续恢复,从各方面因素来看,对资本市场来说仍是比较有利的环境。本组合下半年的重点是选择行业趋势向好、公司盈利加速释放、当前估值尚处于安全边际以内的公司进行配置,在保持行业配置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靠个股选择,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完成三年期1亿欧元利率为1.75%欧元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的发行,本次票据是根据公司已设立的25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票据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本次票据上市预计于2022年5月6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A股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2,907,06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在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7,218,157.94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002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近日,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签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专户仅用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荐机构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和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督促各方及时整改,并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刚刚开业尚不足月,这家初来乍到的新券商就遭到了冒名顶替的“李鬼”,如此迫不及待的碰瓷实在让人有点懵。
近日,野村集团官方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其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注意甄别。
去年12月20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在上海举行开业庆典,距今上尚不满一个月。据悉,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尚未对个人客户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打着“野村东方证券”旗号向投资者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实属骗局。
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市场行情的回暖,各家券商遭遇碰瓷的情况时有发生,逼得券商及其分支机构连番发布各类声明,提醒投资者谨防风险。2020年,投资者还请擦亮慧眼,认清谁是“正规军”。
开业不满月即遭冒名顶替
赶在2019年底火速开业,被业内高度看好的野村东方证券不仅吸引了大量同业和投资者的注意,也被部分不法分子所盯上。
日前,野村集团官方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名义开展业务,严重影响公司声誉。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称,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投资者保持警惕,注意甄别,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通过合法机构开展投资行为,切实保护资产安全。
根据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提供的投资者举报信息截图来看,有不法分子以“野村东方证券”的微信名和头像向投资者提供资金账号和密码,并提供“公司官网”链接。不过,小编按图索骥发现,该链接目前已无法打开。
据介绍,近期有投资者反馈,称被名为 “野村东方”的公司诈骗。不法分子提供虚假APP、官方网站、上课链接及交易方式等“全套”包装方式,并设有股票交流群,相关投资者因此后无法打开链接和网站而发现被骗。
对此,野村东方国际证券表示,其在2019年11月18日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目前正积极筹备各项业务开展事宜,尚未对个人客户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公司在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发布公司声明,提醒投资人保持警惕,远离非法证券业务,切实保护资产安全。
事实上,这样的骗局并不算高明,虚假APP、上课链接、股票学习群,都是不法分子们此前非法荐股、资金诈骗的老套路。不过,此次碰瓷刚刚成立不久的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可说是颇有新意。由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刚刚开业,在“正规军”还未展业之际先收割一波客户,相关不法分子的行径十分恶劣。
在开业不到一周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各项业务还在推进当中,目前研究部已有进展。1月10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在上海发布了开业以来的首篇研究报告。报告预计,2020年沪深300指数盈利增长为7.3%,年末目标点位为4400。野村东方国际研究部主管高挺在分享会上指出,真正的投资要找结构性趋势带来的机会。
碰瓷券商者俯首皆是
纵观2019年,由于市场行情的回暖,不法分子也日渐活跃,各类金融诈骗情况有所抬头。其中,假借券商名头开展违法活动的情况最为常见。盘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一、冒名顶替伪造品牌
典型案例:宏信证券
2019年7月,宏信证券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假冒、仿冒“宏信证券”、“宏信资本”等品牌、网站、APP、微信等,打着宏信证券或宏信证券人员旗号或名义发布信息、吸纳会员、提供服务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小编发现,相关假冒网站、APP制作精美颇能“以假乱真”,就该假冒网站情况来看,其名称和LOGO均为“宏信资本”,自称是“宏信证券旗下平台、国内最专业的融资融券服务商”。从其外观设计来看,与国内各家券商网站无异。
二、假借券商开展配资
典型案例:银河证券
2019年7月,中证协网站披露非法仿冒证券公司黑名单,银河证券即被配资公司“碰瓷”,开设“银河配资”的网站。虽然该公司并未表明与银河证券的关系,但在网站的LOGO设计上与银河证券一般无二。
该配资平台拉上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中信证券等多家大型金融机构。“银河配资”表示,在风控方面,公司“以银行监管资金,以券商监管交易,银河配资控制风险,并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让客户及早的预知风险,严格按照警戒线和平仓线为客户做好风险管理”。
三、冒名包装明星分析师
典型案例:申万宏源
今年9月,申万宏源研究所官方微信号表示,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盗用公司及本公司员工名义,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被假冒者为研究所理财研究部总监钱启敏。不法分子以设立假冒微信订阅号、QQ号的手法,借机散布虚假荐股信息、发布代理个股买卖、股票投资咨询等非法消息、开设所谓的股票投资培训班骗取学费等非法证券活动。
据小编调查发现,此次不法分子的“套路”主要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引流,继而通过QQ等通讯软件进行收费。不法分子声称是“钱老师本人”,一对一实盘指导短线操作,盈利5-20个点,一票一结,不提供看票;先盈利后付费,盈利后纯利润五五分成。
四、假借券商名义举办炒股大赛
典型案例:华鑫证券
上月,华鑫证券官方微信推送消息称,在媒体报道的由“华鑫证券”独资赞助的“华夏杯炒股大赛”,涉嫌假冒公司名义开展客户招揽等违法活动,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根据假冒信息和链接来看,该次“赛事”深度绑定华鑫证券,称“第一名会被华鑫证券录为职业操盘手”,并会获得实力投资公司会赞助5亿操盘账户,作为基金运转,一年盈利20%分红,可获得由华鑫证券调研部联合赞助的(复利一号)机构调研服务终端大礼一份。
不过,该次“赛事”仍是换汤不换药的网络荐股:将荐股“老师”融入炒股大赛的元素,拉上华鑫证券作为“金主”进行信用背书,通过网络喊单、股票池展示、收益PK等方式,从而吸引投资者跟随操作。
无论是以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其实手法万变不离其宗,大多是非法荐股+骗取投资资金的老套路。然而,家花没有野花香,由于不法分子推荐话术花样繁多,且往往以高额收益承诺下套,投资者上当者甚众。
而对于券商而言,被“碰瓷”者不仅要承担名誉上的潜在损失,更需要面对投资者的质疑进行解释和澄清,大多数券商是在投资者投诉之后才发现被冒名顶替的事实。在后续处理上,除了公司及分支机构“广而告之”,以公告的形式敬告投资者,券商也多采取报警、投诉违法信息源等方式避免损失。
不过,在具体执行上,即便是有充足的理由进行投诉,在相关执行仍存在困难。有券商向
的确,以上述案例来看,不少冒名网站至今仍能成功打开。券商中国在2019年9月即曝光冒名申万宏源钱启敏的公众号,且申万宏源方面也对账号进行投诉,直至2019年12月24日,该账号才因侵权删除,且原有文章内容均得到保留。
假冒者后事如何?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对于假冒券商欺骗投资者的不法分子,法律也绝不手软。
小编整理近期判决情况发现,除了设局者,冒充证券公司员工的业务员也同样被予以处罚,均被以诈骗罪予以追诉,并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被诈骗的投资者,或许将能获得部分补偿。
案例一:冒充“源达证券”荐股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2018)闽0104刑初143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余某、廖某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任何荐股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出资设立某文化传媒公司,并招募员工进行培训,由业务员冒充“源达证券公司”员工通过拨打电话方式与被害人联系,以推荐股票为诱饵,骗取被害人信任,与被害人就其股票操作获利金额进行分成,并诱使其缴纳会员费,从而谋取非法利益。
截至案发,8名被告人合计拨打电话2.7万人次,非法收取客户钱款9.62万元,其中某被害人被骗会员费2.8万元。在8名被告人中,7名为90后,1名为89年。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其他人被判一年九个月到二年二个月不等。
案例二:非法诱骗购买期权
驻马店市中院(2019)豫17刑终521号判决书显示,不法分子组织公司员工通过网络诱骗被害人购买其推荐的“金汇资本—长发3号”的股票期权。其中,推广部员工编造虚假投资股票赚钱案例,打着高收益的噱头在百度、凤凰、UC、今日头条等网站发布诈骗广告。
在获客之后,员工将被害人拉进股票微信交流群,其他员工在该群里冒充客户互动,互相配合共同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诱骗被害人将钱打到公司账户。然后将客户从微信交流群内移除并交由客服部员工,客服部员工在客户资金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后,通过话术以投资有风险等为由对被害人进行风控和安抚。
在案发后,除主犯另案处理外,部门经理及客服人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三:打造“老师”招揽散户
普陀区法院(2019)浙0903刑初104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尹某平等人对业务员进行场外个股期权知识培训,指使业务员通过添加微信等方式,假冒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与不特定股民联系进而并拉入股票群。在群中雇佣分析师讲解股票知识直播,业务员则操纵多个账户假扮客户吹捧分析师的专业权威,吸引客户将投资目标转移至个股期权交易,尔后再将其拉进公司建立的交易QQ群。
业务员则继续假扮多名客户在交易QQ群起哄,营造群内客户踊跃入金的假象,并谎称根据指导“老师”建议炒作期权交易已获得高收益,塑造指导“老师”为个股期权交易专家,加深被害人对指导“老师”的信任感,营造听“老师”指导投资就能赢利的假象,诱骗被害人根据“老师”建议多入金操作。期间诱骗35名被害人,导致亏损共计170余万元。相关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两年不等。
从近期案例可以看出,非法荐股的“套路”满满,不过仍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按照电话骚扰——添加微信——加群荐股——群体诈骗的路径进行。而在正规金融机构连番提醒之下,仍有投资者前赴后继上当。2020年伊始,投资者还请擦亮一双慧眼,认清正规军。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东方证券网上开户》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东方证券网上开户、工银稳健成长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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