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基金会常务理事,以及当基金会理事有风险吗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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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基金会常务理事、基金会里顾问与常务副理事职务哪个大
会长和理事长的头衔是一样的,有的叫会长有的叫理事长。会长、理事长与秘书长区别在于其职责。
会长、理事长职责:
1 、主持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
2 、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的制定;
3 、经理事会授权,可代表论坛签署非协议性的、非约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
4 、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的工作;
5 、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秘书长职责:
1 、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 、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 、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 、聘用、提拔及解聘秘书处职员;
5 、提出调整秘书处职能部门或论坛办事处的议案,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6 、负责执行理事会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务。
Q2:友成扶贫基金会现任理事长、
友成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王平 创始人 理事长
刘吉人 发起人 副理事长
陈东升 发起人 副理事长
汤敏 常务副理事长
朱玫 理事
邓中翰 发起人 副理事长
郭广昌 副理事长
吴亦兵 理事
向文波 理事
郑文凯 理事
康晓光 理事
赵民 理事
陈翀 理事
车建新 理事
吴伯凡 理事
彭壮壮 理事
王名 理事
Q3: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理 事 长
谢伯阳
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副 理 事 长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玉锁 全国政协常委、新奥集团董事长
卢志强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泛海集团董事长
张永珍(女)香港大庆石油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近东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苏宁电器集团董事长
宗庆后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文新 香港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郭广昌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
曹德旺 中国光彩会副会长、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董事局主席
理 事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再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会副会长、香港豪德集团董事长
尹 海 大连万达集团副总裁
齐 清(女) 中国光彩会理事、北京科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燕雯(女)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市长兴集团董事长
许智明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嘉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淑清(女)中国光彩会常务理事、广西中恒集团董事长
苏寿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光彩会副会长、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猛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安泰集团董事长
何俊明 中国光彩会副会长、四川科创集团董事长
陶传进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雷菊芳(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会副会长、甘肃奇正集团董事长
秘 书 长
牛建国 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监 事 长
李河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北京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监 事
戚建美 中央统战部五局巡视员、中国光彩会副秘书长
王钢治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部长、中国光彩会副秘书长
Q4: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名额、组成及人选方案,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上届理事会提出;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所改选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理事总数的四分之一;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应当了解本基金会内部管理的各项政策和项目运作方式,掌握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和外部环境,在理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理事有权对提交理事会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理事有向理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
组织机构
事有权调阅本基金会档案、文件或约见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查询或调查本基金会的专项工作(四)理;
(五)理事应当遵守《中国青基会章程》,遵从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基金会及其理事会的利益,不得利用在本基金会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挪用本基金会财产,不得从事损害本基金会利益的活动;
(六)理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本基金会秘密的义务,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代表理事会和本基金会发言;
(七)理事应当出席每年3至5次、每次3至6小时的理事会或专业小组会议,并为议题准备专业性意见和提出与政策相关的建议议题;
(八)理事应当仔细审读本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谨慎决策资金控制和运作,切实履行公共财产的信托责任;
(九)理事应掌握本基金会的竞争优势、劣势和需求,有义务拓展资源网络,动员社会力量,为本基金会及其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十)理事应当支持秘书长工作,建设良性互动关系,不干预秘书处行政事务及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十一)理事有责任推荐新的理事候选人;
(十二)理事应当参与理事会的自我评估,客观评价理事会能力和业绩。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制订和修改中国青基会章程,决定机构的使命、战略和目标;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决定机构资产运作的原则、策略、途径和重大投资事项;
捐款
(四)确定机构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监督并适度控制财务执行过程,选择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五)制订机构政策,包括会计政策、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项目等的管理政策,确保有效的决策以及体现在决策过程中的效率、程序、创造价值和纠错能力;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根据理事长提议任免秘书长,决定由秘书长提议的副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的任免;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给予秘书长工作支持并评估其绩效;
(九)保证机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与本基金会发生利益冲突;
(十)发展良好的公共关系,建立持续稳定的资源网络,保证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实现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
(十一)提高机构的公众地位,批准信息披露计划,宣传成就,扩大机构在国内外的影响;
(十二)总结评估理事会工作,提高组织的有效性;
(十三)决定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团队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长授权常务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理事会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任命或罢免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理事可通过授权委托或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
理事会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或本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本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
(二)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三)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本基金会获取报酬。本基金会为理事和监事提供在本基金会工作的必要费用,费用包括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等。理事和监事的工作费用列入本基金会的行政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 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本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人选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名,理事会表决通过。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副理事长为专职。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社会和经济领域有较大影响,经验丰富,学识深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
(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谭晶为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个人捐款10万
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二)因;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并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 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担任副理事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因超越职权、失职,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承担个人责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制订理事会工作计划并付诸执行;
(三)督促理事善尽职守;
(四)检查理事会决定的执行情况;
(五)与理事和秘书处进行双向沟通;
(六)代表机构签署或授权签署有关文件;
(七)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常务副理事长行使上述有关职权。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设立执行小组和专业小组。执行小组和专业小组的设立与调整由理事长提议,理事会会议决定。执行小组和专业小组向理事会负责,没有决策权。
(一)理事会设立执行小组。执行小组设召集人1名,由常务副理事长兼任。执行小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包括筹备理事会会议,确定会议程序和议题;编制并执行理事会工作预算;落实新理事的聘请工作;组织理事会的自我评估工作;执行其他由理事会确定的任务。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小组经理事长同意,可处理紧急事务,并在理事会会议上做出报告。
希望工程
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小组。各专业小组分别设召集人1名,由副理事长兼任。专业小组作为理事会的内部分工组织,负责对某些专门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议案,作为理事会决策的依据(二)。
(三)理事会执行小组和专业小组需要时可吸收非理事专家和本基金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第三十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名誉理事长和会长。
(一)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聘请若干名对机构事业给予长期支持和做出重大贡献的海内外人士为名誉理事。理事会支持名誉理事参与机构活动,鼓励其对机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倡其为本基金会及其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名誉理事由当届理事会聘请。
(二)理事会可邀请德高望重人士担任名誉理事长。
(三)本基金会设会长、副会长,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出任。会长、副会长为名誉职务。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人选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决定。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根据需要,秘书处可设兼职副秘书长若干人,经秘书长提名后,由理事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业界公认的非营利组织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
(二)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由于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为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执行理事会制订的所有政策,担负并完成理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制订、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和重大项目方案;
(三)遵从以理事会确定的主要客户为服务人群,建立、发展与支持客户互动、持续的合作关系;
(四)促进机构财务目标的实现,保证捐款收入和资助支出正常,保证经费支出和经费结构合理;
(五)根据理事会关于资产运作的原则,具体承担资产管理的责任,实现资产运行安全并保值增值;
(六)推荐和领导一支有社会责任和有效能的秘书处管理团队,对不胜任者提出调整职务或岗位的意见和建议;
(七)挑选有热情和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合理任用,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以使人力资源满足工作需求并得到发展;
(八)凝聚机构文化,倡导和培育职业精神;
(九)负责与理事沟通,与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配合,实现机构信息共享,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十)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进展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为实施战略计划所采取的长期行动的进展情况,接受理事会和监事的监督和检查。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政府资助或拨款;
(五)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希望工程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义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Q5: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理事长 蒋正华
副理事长:桑国卫 李 蒙 姚建年 李存厚 陈建国 高 翔
理事会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建沂 边孝寅 朱定良 刘峻杰 李 宁 李长明 李云惠 陈 永
杨 希 杜江涛 周汉生 周庆年 姚晓曦 隋 路 游宏炳 薛玉龙
监 事:游永上 韩传华 智炳莉
秘书长: 陈建国
常务副秘书长:边孝寅
副秘书长:周庆年
胡宁宁
Q6: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组织概况是什么、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组织概况
基金会的宗旨是:促进中国听力医学、康复医疗、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筹集善款,帮助 为纵向传导声波,寓意失聪者在社会关爱下听力语言康复后的美好前景,下半实体圆象征充满着爱的坚实大地。英文字母书写的“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环绕外周,象征着基金会在接受全社会帮助的同时也关心全球听力事业发展。主色调蓝色象征爱心的博大和深远。 邰丽华邰丽华,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毕业,聋哑人舞蹈家,全国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舞蹈演员、艺术总监,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副主席,全国青联副主席。邰丽华2岁时就因发高烧注射链霉素而失去听力,从此进入一个无声世界。但她以独特方式创造艺术,15岁成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的领舞演员,1994-1998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毕业,1998-1999年武汉第一聋哑学校教师,1999-2003年进入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艺术团,2002年8月调入北京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担任演员队队长,同时兼任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副主席。28岁成为艺术总监,塑造了特殊艺术经典《我的梦》。她领舞的《千手观音》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震撼世界,在2005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演绎舞蹈“千手观音”。被评为《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 ;她创编并主演的精缩舞剧《化蝶》轰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她是努力“发声”的妇女委员、残疾人权益的维护者。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邰丽华的提案都与残疾人的权益保护相关。今年,她将提交三份提案:将特殊教师资格纳入到教师资格证中;将致聋基因的检查放入婚前或孕前的检查项目之中;以及建议中央电视台率先将新闻联播和重大活动的直播进行字幕同步。邰丽华曾在2009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允许残疾人驾车的提案,在第二年,公安部就放宽限制,五类残疾人可申领驾照;2010年两会,她呼吁将残疾儿童筛查纳入常规检查,早发现、早治疗,如今也已在各地落实。“爱,让你听得见”邰丽华写下这一行字。大事记2015年12月,基金会向赤峰市残疾人联合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捐赠了价值125万元人民币的图书,用于两地特教学校师生阅读。2015年5月9日,基金会与中国市长协会共同举办了第四届 “世界从此欢声笑语”中国项目·慈善之夜活动。北京延安儿女联谊会会长、中国著名政治理论家胡乔木之女胡木英女士,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国际交流部主任许朝友先生,中国儿童罕见病公益基金秘书长范笑天先生等被评为2014年度志愿者。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希望工程创始人、著名公益人徐永光先生,著名媒体人、新华社主任
Q7:当基金会理事有风险吗知乎、当基金会理事有风险吗
当什么都有风险,要敢于偿式
关于基金会常务理事,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的组织概况是什么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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