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银河证券可转债权限答题,以及银河证券公司委托买的股票投天下午15点委托的,要多久才能待报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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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银河证券可转债权限 题、什么是银河证券可转债交易权限双录
根据交易所规定,自10月26日起,参与可转债申购及交易,需另外开通相关权限
手机app开通路径为:交易——业务办理——可转债权限
Q2:银河证券怎样开通可转债权限、
具体操作 银河APP-办业务-可转债权限中自助开通权限。注意70岁以上的需要临柜了,其他可以网上办理。
Q3:银河证券在哪里开通可转债权限、
银河证券开通可转债的权限,在银河证券的首页有开通可转债
Q4:可转债如何开通权限、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一加10Pro
系统版本:ColorOSV12.1
App版本:v6.0.3
一、开通可转债首先你需要开通一个股票账户,首先在手机上下载证券公司的app(以中国银河证券为例)。
二、通过app登录你的账户,点击全部,然后选择业务办理。
三、点击可转债权限进入,进行开通。
四、账户类型选择“普通账户可转债权限”。
五、沪股和深股都点击按钮,开通,然后点击下一步。
六、点击下一步可能会出现如图所示提示“您的风险测评已过期或风险级别不符合业务管理要求”,此时可能真的是你的风险测评过期导致,进入步骤三中重新做一次测评就好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你的风险等级结果是稳健性,而开通可转债权限需要积极型,这就需要你重新评估了。
七、出现如图界面就代表你已经能开通权限了,点击确认后就行了。接下来就是等待债券打新的时候申购即可。
【拓展资料】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Q5:转债认购权什么意思、
望 采 纳! 谢谢!
1、可转债转股前的准备工作
(1)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2)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你的帐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为公司一般只按超过面值极小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05元)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而满足赎回条件的转债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00元以上!
(4)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最后得到的股份为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兑付金额为小数点后的股数乘以转股价,比如剩余0.88股,转股价5元,则兑付金额为0.88*5=4.4元。2、可转债转股详细操作方法
沪深两市的可转债转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别,具体如下。
上海市场(1)在证券交易页面,委托卖出,输入转股代码(注意不要输成转债代码,否则就成买卖交易了),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不用填转股价,系统自动显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托买入亦可。这是因为,只要你下面输入的是转股代码,则系统就默认为你要行使转股的权利。(2)券商柜台或电话转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场(1)券商柜台转股(大多数券商要求只能到柜台转股)。需要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你开户地柜台填表申请转股。(2)有的券商支持网上转股,如银河证券,宏源证券等,方法:在证券交易页面,选择其他业务(各个券商界面可能会有所区别,有疑问可向您的券商咨询)中的转股回售,操作方式选择“可转债转股”,下面输入可转债代码(深市转债没有转股代码),再输入要转股的数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电话转股如光大证券。操作流程:1买入,2卖出,3撤单,4债转股。按4债转股,输入可转债代码及数量即可。有关转股数量,各个券商的页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张”为单位。1手=10张。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转债,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数量1(手),有的则需要填10(张),这个要根据券商的界面自己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上海还是深圳,转股一旦下单成功不可撤单!
3、可转债转股前后的交易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即当天买入的转债可当天卖出;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就可在收市前转股(注意,由于券商的设置可能会显示可转股数量为0,这时照样输入要转股的数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第二天早上,转债消失,出现可转债的正股,并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卖出。
可转债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托转股后,仍可继续卖出转债,当收市后若你的转债没有卖出或只是部分卖出,则剩余的仍可自动转股
广发易淘金可转债交易权限开通案是什么
可转债新规征意:设20%涨跌幅限制
财联社
财联社6月17日
《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背景,是由于过去可转债相关制度规则与产品属性不匹配、日内波动较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等问题亟待完善,在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沪深交易所也特别就涨跌幅限制、交易监管、以及债券交易规则衔接等方面作出调整。
据了解,两交易所发布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日。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沪深交所还同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适当性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
这当中尤其明确,个人投资者应当同时符合“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但对存量投资者则不需要满足此项规定。另外,强化风险提示,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术语也作出相应调整,但并不涉及实际含义的改变。
沪深交所《实施细则》和《适当性通知》的起草,坚持市场化原则,兼顾可转债市场效率、市场稳定与投资者保护,旨在有效防止过度投机炒作、维护可转债市场平稳运行,有关措施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正常发挥,不会减弱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
两交易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维护交易秩序,持续推动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可转债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实施细则》旨在抑制可转债交易风险,强调做好制度衔接
本次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起草,是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沪深交易所表示,《管理办法》针对可转债炒作等问题,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交易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安排,抑制可转债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而本次《实施细则》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可转债交易与转让以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制度。
具体来看,上交所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如下思路制定:一是防止过度投机炒作,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二是当前可转债交易规则相对零散,相关上位规则不够统一,而本次则整合了现有规则,总体保持一致;三是急用先行,平稳过渡,优先对防范炒作最有效,同时对市场影响较小的机制进行优化。
深交所则特别提到,其一,现行可转债交易规则包含在深交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中,缺少专门细则,此次制定专门的《可转债交易细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可转债交易制度,强化规则指导作用;其二,由于《债券交易规则》已独立实施,为做好衔接,对可转债交易中的相关表述做适应性调整,调整部分业务处理方式,与其他债券保持一致;其三,立足可转债特点,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强化交易监管,明确可转债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在给予可转债合理定价空间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目前,沪深交所的《实施细则》均在征求意见阶段,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两份《实施细则》聚焦四大方面
具体来看,上交所发布的《实施细则》共4章、46条,深交所的则为4章43条。两份文件均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交易与转让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
总体来看,相比现有可转债规则,本次《实施细则》的调整聚焦了三大方面:
一是衔接债券交易规则。将可转债交易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定价大宗交易”表述相应调整为“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盘后定价成交”;申报数量单位由“张”调整为“每百元面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调整仅涉及规则表述,调整前后实际含义不变,可转债交易方式、数据统计信息等也未作实质修改。
二是设置涨跌幅限制。沪深交所提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匹配交易首日实行+57.3%和-43.3%的涨跌幅,以及20%、30%两档盘中临停机制安排;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并配套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
二是增设了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以下两类情形属于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沪深交易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以下四类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中国证监会或者沪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另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新增异常交易行为类型。结合可转债交易特点,并配合本次机制调整,《实施细则》新增了3类异常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管针对性,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四是强化了风险提示。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提醒其尽快交易或转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沪深交所同步出台适当性管理规范
同日,沪深交所还同时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在通知中,沪深交所提出,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施行前,已开通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受前述规定影响。这一新老划断的制度安排,强化了投资者保护的同时,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同时,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参与本公司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让的,同样不适用于上述规则。
沪深交所表示,相关通知安排自2022年6月18日施行。相关会员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通知各项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技术改造。在技术改造完成前,应当通过合理方式办理可转债权限开通,确保投资者权利不受影响。
Q7:银河证券晚上委托时间、银河证券公司委托买的股票投天下午15点委托的,要多久才能待报
,因为中国证券的交易时间是上午:9:30-11:30(9:1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13:00-15:00,如果你在15:00还没有成交那就算作废了,如果你看好这只股票只能第二天再重新买入。国内那一家证券公司都是一样的。情况就是这样,希望我的解 对你的疑问和投资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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