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简称“上证综指”,其样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上证指数计算方法: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总市值/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Σ(股价×发行股数)。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上证B股指数时,价格采用美元计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计算其他指数时,价格按适用汇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大盘上证指数是3085.20。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简称“上证指数”或“上证综指”,其样本股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
2017年11月23日,A股低开低走,全线深幅调整。上证综指失守3400点整数位,创下年内*单日跌幅。上一交易日率先回调的深市三大股指同步出现3%以上的跌幅。
指数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新上市。对综合指数(上证综指和新上证综指)和分类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行业分类指数),凡有成份证券新上市,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6、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7、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8、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从2013年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A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实物股票,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实行“T+1”交割制度,有涨跌幅(10%)限制,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1990年,我国A股股票一共仅有10只至1997年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 720只,A股总股本为1646亿股,总市值17529亿元人民币,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年A股年成交量为4471亿股,年成交金额为30 295亿元人民币,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A股是用人民币交易在中国境内上市针对国内的股票。
B股是用人民币标值但只能用外币交易且在中国境内上市针对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地区的股票。
“上证指数”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
上证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开发布,上证指数以"点"为单位,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
随着上海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势。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
至此,上证指数已发展成为包括综合股价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在内的股价指数系列。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中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